成份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主要成分為每片含特非那丁15mg、鹽酸偽麻黃鹼15mg、對乙醯氨基酚162.5mg。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適應症
適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流淚、打噴嚏等症狀。
規格
每片含特非那丁15mg、鹽酸偽麻黃鹼15mg、對乙醯氨基酚162.5m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常見的不良反應為口乾、噁心、嘔吐、頭暈、頭痛、失眠或輕度嗜睡、耳鳴、皮疹等。本品中的特非那丁可致心律失常(QT間期延長),發生原因與用量較大有關。存在心臟毒性不良反應。
禁忌
對本品成分過敏者、嚴重冠狀動脈疾患或高血壓患者以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中的特非那丁可致嚴重心律失常,故心臟病患者應慎用。
(2)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前列腺肥大、肝功能損害、眼壓升高患者不宜服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慎用,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不宜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或降壓藥聯合使用。
(2)本品與酮康唑及其它咪唑或三唑類藥物、甲硝唑、紅黴素、克拉黴素和三乙醯竹桃黴素同時使用時,應減少本品的劑量。
藥理毒理
本品為複方解熱鎮痛藥。處方中特非那丁具有特異的外周H1受體拮抗作用,基本上無中樞神經抑制作用;鹽酸偽麻黃鹼為擬腎上腺素藥,對收縮上呼吸道血管作用明顯;對乙醯氨基酚具有解熱鎮痛作用。
貯藏
遮光,密閉保存。
包裝
包裝規格:6片/板,2板/小盒 或 8片/板,1板/小盒
包裝材料:鋁箔+複合鋁箔
有效期
暫定2年
停止生產
責令召回銷毀
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特酚偽麻片和特洛偽麻膠囊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撤銷相關藥品批准證明檔案。已上市銷售的特酚偽麻片和特洛偽麻膠囊由生產企業負責召回,召回工作應於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召回產品由企業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