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曾讀於埃朗根大學、杜賓根大學、馬得勒支大學和波恩大學。畢業後受聘于波恩大學(1877-1890)、布雷斯勞大學(1890-1894)和慕尼黑大學(1894-1914)。1896 年他在慕尼黑成立了心理學會。同年他和 C.斯圖姆夫一起擔任了第三屆國際心理學代表大會的主席。
成就
李普斯發表的作品涉及範圍相當廣泛,其包括文學(主要是悲劇性作品)、古植物學、倫理學、邏輯學、視錯覺、幽默、催眠術、音樂的和諧與不和諧等。李普斯是奧地利學派的一名外圍成員,他把心理學看作是運用邏輯學使之科學化了的哲學,認為邏輯學是心理學的一個特殊分支。
李普斯最為著名的理論是他是在《空間美學》一書中提出的美感享受中的移情作用(empathy,又譯神入)理論,認為審美快感的特徵在於審美對象受到審美主體的“生命灌注”,而自我產生欣賞的心理活動,他認為美感的根源不在對象而在主觀情感。
審美喜悅是一種令人愉快的同情共感。
審美欣賞的原因就在我自身,由自我完成。對審美對象進行審美的觀照,並不是和對象對立,而是自己就在對象裡面。
審美的模仿也就是審美的移情作用。
移情作用不是一種身體的感覺,而是把情感和人格,投射到審美對象里去。
他認為觀察者對觀察對象所產生的四種不同類型的投射構成了美感的基礎:
統覺的移情作用,指普通對象的動態狀況,比如運動中觀察到的一條直線;
經驗的移情作用,指自然對象的擬人化,比如當一個人說到一條“流水潺潺”的小溪時;
心境的移情作用,把情感融入色彩或音樂之中,比如把一個對象描述成“令人輕鬆的藍色”或“狂歡的進行曲”;
對生活中可感知的現象的移情作用,指充當內心世界指示器的姿勢和其他的個人行為。
通過這四種類型的移情作用,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謂美好的事物其實是對象與觀察者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李普斯把移情分為兩種,一種是實用的移情,一種是審美的移情。他認為,並非所有的移情都是審美的移情。例如,當一個人悲傷的表情令我們同情的時候,我們也會跟著悲傷,這就實用的移情,這是和對悲傷這一感情的客觀真實性的關懷相連繫的。而審美的移情並不關心對象的真假,也不關心它實際上是什麼,只是一種不帶任何功利的無意識的純粹的審美觀照。因此,李普斯的移情說還帶有非功利的特徵。
李普斯和 W.馮特是同時代的人,但其研究並未受到馮特的影響。他的基本學說認為,意識是由保留在下意識狀態中的舊經驗和新開始的感覺(統覺)之間互動作用來決定的。心就是組織成了一個統一體的這些舊經驗的總和。這種組織支配著領會、回憶、思想和行為的途徑。快樂是舊經驗對新經驗的和諧的互動作用;不快樂是從不同成分的衝突中產生的。
李普斯對視錯覺有獨特的研究,他發現,觀察者傾向於把自己投射到圖形中。例如,一條垂直線有使觀察者向垂力作鬥爭的感覺;而許多錯覺中的角和曲線則使主體有擴張、彎曲或旋轉的感受。他的這種理論對美學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