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漢語中的“小鮮肉”除了能夠隱晦地讓人聯想到新鮮的肉體,更直白的是將人的想像力引向冷鮮櫃里平躺著的生肉,一時半會兒吃不到嘴的,有種半推半就、欲拒還迎的誘惑感。在這方面,老美可要直白得多了:在美國,人們管“小鮮肉”叫“牛肉蛋糕”(beefcake)。
一般的甜品店裡或許找得到牛油蛋糕,但牛肉蛋糕終歸是件稀罕物。可憑藉多年吃肉、吃蛋糕的經驗,不難想像牛肉蛋糕的口感:入口即化的蛋糕吸收了肉的油脂和香氣,甜而不膩,緊實香嫩的牛肉夾雜其中,肉與甜品在口腔中混合,軟糯與韌勁交織在一起帶來豐富的口感,一次性滿足所有的肉慾和食慾,光是想想,就要令人“啊!”地一聲叫出來了。
詞源
美國鮮肉“牛肉蛋糕”的創製時間遠早於中國。
20世紀二十年代,擁有一身健美的肌肉逐漸在美國影視圈男明星中流行起來,這股風潮經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洗禮仍然沒有減退。
戰後,好萊塢的影評人西德尼·斯考斯基,對應“奶油小生”,給這些在熒幕上、廣告中袒露線條明顯的胸脯、自信展示身材的年輕男演員,起了“牛肉蛋糕”這么一個看上去就很想吃的綽號,這個詞至21世紀仍在使用。
區別
如果說牛肉蛋糕中的牛肉對應的是小鮮肉中的“肉”,那么也只能用蛋糕與“小”和“鮮”做對應了。在中國,與小鮮肉對應的是“老臘肉”,後者代指那些經歷過歲月、獲得獨特風味的成熟派演員;
而在美國,與“牛肉蛋糕”對應的則是“芝士蛋糕”,後者指代的是那些面容白嫩的年輕男性,說得文雅些,叫“奶油小生”,說得不好聽就是“小白臉”。
詞性
“牛肉蛋糕”還有一個更加具有暗示性的同義詞hunk。這個詞據說來自比利時地區使用的荷蘭語西弗拉芒語中的hunke,意思是“麵包與肉”。
十九世紀中期以後被英國人去掉了詞尾的字母E,即變成“hunk”,意思也變成了“一大厚片肉”。
到了二十世紀中期,澳大利亞人將這個詞拖出了肉店、廚房和餐廳,直接指向了年輕男性的肉體。在澳大利亞英語俚語中,這個詞被用在那些從顏到肉都充滿性吸引力的男性。
在英語中,如果不想強調“小鮮肉”具有性吸引力的肉體,請用“牛肉蛋糕”一詞,如果想刻意引導人往羞羞的方面想,則使用hunk一詞。
將hunk與年輕人的肉身聯想起來並賦予強烈的性暗示並非源自西弗拉芒語對葷腥的熱愛,而是來自這個詞的另一種詞源——丹麥語中的hump。
丹麥語中hump一詞,本意是起伏、隆起、鼓包,有種意思是指做那些不可描述之事,而且還是粗暴地、帶有強迫性地,同義詞就是F**K,你們懂的。
當然,也不是所有老外都動不動就開動托馬斯的小火車,同是俚語,法國俚語中的“小鮮肉”就保持了一貫的優雅浪漫,兩個字母就夠了——BG,讀音不是“嗶嘰”,而是“渤哥”。注意,這個詞和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影星黃渤並沒有什麼關係。
BG是beaugosse的縮寫,在法國,專指那些有顏有肉的年輕男孩子,此處有純潔地、單純地欣賞,沒有下半身動起來的幻想。
不過這個詞可不是隨便用的喲,例如在加拿大魁北克地區,同樣是法語使用者,魁北克人民詞典中的gosse不僅可以指可愛的男孩子,也可以指可愛的女孩子,千萬不要用錯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