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
利用炸藥在空氣、水、土石介質或物體中爆炸所產生的壓縮、鬆動、破壞、拋擲及殺傷作用,達到預期目的的一門技術。研究的範圍包括:炸藥、火具的性質和使用方法,裝藥(藥包)在各種介質中的爆炸作用,裝藥對目標的接觸爆破和非接觸爆破,各類爆破作業的組織與實施。套用 爆破技術在軍事上主要用於:軍事工程的土石方作業,克服障礙物,破壞軍事目標,殺傷敵人,銷毀武器裝備和彈藥等。實施爆破作業時,根據任務、時限、目標的具體情況和兵力、器材等條件,可選用內部裝藥爆破或外部裝藥爆破。內部裝藥爆破是將裝藥裝入或設定在目標內部實施的爆破。這種爆破方法能充分利用炸藥爆炸的能量,但作業較複雜,所需時間長,多用於國防工程施工和戰時時間充裕情況下的土石方爆破作業,如開採石料、改造地形、挖掘坑道工事、開挖路基和工事平底坑、構築防坦克壕等;也可用於破壞堅固目標,如永備工事、橋墩、混凝土路面、機場跑道等。外部裝藥爆破是將裝藥配置在目標外部實施的爆破。這種爆破方法需要的炸藥較內部裝藥爆破多,但作業簡便、迅速,多用於時間緊迫情況下的破壞作業,如破壞橋樑、隧道、機場、港口、倉庫和武器裝備等。其裝藥配置根據戰術技術要求和被破壞目標的結構確定。爆破還可用於平整河底、加深河床、清除水中障礙物和爆破冰層、流冰、冰壩等。裝藥的形狀有集團裝藥(集中藥包)、直列裝藥(延長藥包)和聚能裝藥(聚能藥包)。裝藥的重量按目標的幾何尺寸、材料強度和配置情況計算確定。起爆裝藥通常採用導火索點火法、電點火法、導爆管點火法以及與上述點火法結合使用的導爆索傳爆法。實施爆破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則。
理論
裝藥在空氣中、水中爆炸作用的理論基礎是流體動力學。對於球形、圓柱形和平板狀裝藥,爆炸荷載通常只按一維問題考慮。空氣中接觸爆破,研究裝藥爆炸後爆轟波作用於緊貼固壁的壓力和衝量。空氣中非接觸爆破,研究裝藥對不同距離目標的破壞、殺傷作用。水中爆破,主要研究衝擊波、氣泡和二次壓力波對目標的破壞作用。裝藥在土石中的爆破理論,基於人們對爆破現象和機理的不同認識,有多種觀點,大體可歸納為三類:
持能量平衡理論觀點的人認為,內部裝藥爆炸所產生的能量,主要作用是克服土石介質自重和分子間粘聚力;在平地爆破形成的漏斗坑(見圖)容積與裝藥量成正比。當只有一個自由面,要求爆破後形成的漏斗坑有一定的直徑和深度時(平地拋擲爆破),所需裝藥量與最小抵抗線(裝藥中心至自由面的最短距離)的三次方成正比,並與炸藥品種、土石類別、填塞條件等因素有關。當有兩個自由面時(露天採石爆破),如最小抵抗線不大,所需裝藥量與最小抵抗線的二次方成正比;如最小抵抗線較大,所需裝藥量與最小抵抗線的三次方成正比;其他影響因素與一個自由面相同。 持流體動力學理論觀點的人認為,將土石介質看作是不可壓縮的理想流體,認為內部裝藥爆炸所產生的能量,可在瞬間傳給周圍介質使之運動,故可引用流體動力學基本理論和運動方程解決爆破參數的計算問題,由此推導得出土石方爆破藥量的的計算公式。
持應力波和氣體共同作用理論觀點的人認為,內部裝藥爆炸所產生的高溫高壓氣體,猛烈衝擊周圍土石,從而在岩體中激起呈同心球狀傳播的應力波,產生巨大壓力,當壓力超過土石強度時,土石即被破壞。應力波屬動態作用,開始以衝擊波形式出現,經作功後衰減為彈性波。爆炸氣體的膨脹過程近似靜態作用,主要加強土石質點徑向移動,並促使初始裂縫擴展。因此,根據土石性質的差異,採用相應的合理的技術措施,就能有效地滿足不同的爆破要求。
簡史
中國發明火藥以後,從10世紀開始就在戰爭中套用,13世紀開始用於軍事爆破。如金天興元年(1232)蒙古軍隊圍攻金朝南京(今河南開封)時,用牛皮洞子(即轒輼車,以生牛皮製成的形似小屋的一種攻城器具)掩護士兵到城下掘龕和攻城。守軍曾以鐵繩懸震天雷(內裝火藥的鐵罐)垂於城下,爆破牛皮洞,殺傷攻城的軍隊。1453年,土耳其人奪取君士坦丁堡時曾採用坑道爆破法炸毀了堅固的城牆。1552年俄國人圍攻喀山,中國明崇禎十五年(1642)李自成率領的農民起義軍圍攻開封時,都曾採用過這種爆破方法。崇禎十六年焦勖編纂的《火攻挈要·鰲翻說略》,就是這一時期運用坑道爆破的經驗總結。直到19世紀中葉,黑火藥在世界上仍是用於軍事爆破的唯一炸藥。19世紀中葉,各種猛炸藥相繼出現。爆破對象由土石擴展到混凝土、鋼筋混凝土、金屬等各種材料及其結構物;點火(起爆)方法也由簡單的火繩點燃法逐步發展為導火索點火法和電點火法,導爆索傳爆法也得到運用,為擴大爆破的套用範圍提供了條件。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交戰雙方都廣泛採用爆破法實施大規模的破壞作業、改造地形、構築陣地、構築與克服障礙物等。無線遙控起爆法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出現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在歷次革命戰爭中,廣泛運用爆破,完成了大量的戰鬥任務和工程保障任務。如在抗日戰爭時期的百團大戰中,廣大軍民用爆破法在華北敵後戰場上破壞了大量的鐵路和沿線的車站、橋樑、隧道、水塔等,並炸毀了井陘煤礦的工事,有力地配合了戰役的實施。解放戰爭時期的臨汾戰役中,中國人民解放軍工兵用坑道爆破法炸開了臨汾城牆,為攻城部隊開闢了兩條通路。在抗美援朝作戰期間,中國人民志願軍用爆破與人工挖掘相結合的方法,構築了總長度達1280公里的坑道工事。
從20世紀60年代起,一些國家開始研究核爆破裝置並進行試驗,認為核爆破裝置可構成巨大的炸坑障礙,摧毀大型的堅固目標(橋樑、隧道、堤壩、工業建築物等),或在隘路地段實施阻絕破壞作業。但由於核爆炸伴生的放射性回降物將威脅己方軍隊和居民的安全,因而使用範圍受到一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