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血
營、衛、氣、血是人體生命活動過程中所必需的物質和動力基礎。氣血在經脈中不斷地循環運行。營、衛來源於水谷之精氣,其生成要通過一系列的臟腑氣化活動,如脾胃的消化運輸,心脾的氣化輸布,然後分別營養人體各部,故《靈樞.營衛生會篇》說:「谷入於胃,以傳與肺,五臟六腑,皆以受氣,其清者為營,濁者為衛。」這裡所謂“清”和“濁”主要是從功能上的差異而言。“清”是指營氣的作用比較柔和,“濁”是指衛氣作用的慓悍滑利,無所不到。“衛主氣”,“營主血”,衛屬陽而營用陰,陽主外而陰主內,故從所處位置而言,有“營行脈中,衛行脈外”之說,這雖不是絕對的,還是可以說明營和衛在內、外概念上的不同。從作用方面講,“衛”有捍衛於外的“保衛“”用;“營”有充盈於內的“營養”作用。一般來說,“營衛”主要體現在功能作用方面,“氣血”主要體現在物質基礎方面。通過氣血的運行,發揮營衛的作用。所以《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陰”指營血,“陽”指衛氣,這些陰陽、內外、守(內守)使(運行)等對偶概念名詞,提示了營衛氣血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清代葉天士的《溫熱論》就在這個基礎上,把溫病傳變劃分為衛氣營血四個階段,作為臨床上辨證施治的綱領。
簡介
衛氣營血辨證是清代醫家葉桂(葉天士)在《內經》、《傷寒論》等基礎上,根據外感溫熱病發生髮展的一般規律,總結出的一種辨證方法。
衛氣營血辨證將外感溫熱病發展過程中的臨床表現成份為衛分證、氣分證、營分證、血分證、心包證等多種證候,反映了外感溫熱病不同階段的不同證型,以及邪正鬥爭的形勢,揭示了外感溫熱病由表入里、由淺入深的一般規律,從而為治療提供依據。衛氣營血辨證彌補了六經辨證的不足,豐富了外感熱病學辨證論治的方法。
傳變
衛氣營血辨證作為外感溫熱病的四種不同證候,主要臨床表現:身熱夜甚,口渴,心煩不寐,甚或神昏譫語,斑疹隱隱,舌紅絳,脈細數。
病機分析
本證以熱入營分,營陰受損,心神被擾為特徵。溫熱之邪侵入營分,營陰受損,故表現為身熱夜甚,為營分證之主要熱型;熱盛傷津則口渴,但由於營陰蒸騰,其口渴一般不欲飲,或少飲;營陰通於心,熱入營分,心神被擾則心煩不寐,甚或神昏譫語;營分之熱波及血分,則斑疹隱隱;熱入營分,營陰蒸騰則舌紅絳;脈細數為熱實之中已有虛象。
相似證候的辨別
本證當與氣分證相辨別。兩者均有里熱熾盛的表現,氣分證以發熱不惡寒反惡熱、汗出等里熱症狀為主。本證則表現為身熱夜甚,舌絳,斑疹隱隱等為特徵。
辨證注意點
抓住營分證的熱型、舌質、斑疹等特徵。
辯證
衛氣營血辨證,為診斷學名詞。辨證方法之一。用於溫病辨證,清代葉天士所創。即以外感溫病由淺入深或由輕而重的病理過程分為衛分、氣分、營分、血分四個階段,各有其相應的證候特點。病變按衛、氣、營、血逐步發展至營分血分者為逆傳。其中兩分的證候同時出現者稱同病。衛分為表證階段,應鑑別不同的病因;氣分為熱盛階段,應區別熱邪是否結聚;如屬濕熱,則應區分熱和濕的輕重;病邪深陷營、血分為傷陰引致內閉或出血的階段,並須明辨心、肝、腎等髒的病變,由此從病因、階段、部位、傳變及病變程度確立辨證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