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縣(區)級政府和行業部門在投融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2.將工業行業管理、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包括: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擬訂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按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政府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組織領導和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編制市重大技術裝備規劃,協調相關政策;工業日常運行監測;工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市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的相關工作;鹽業行政管理、市醫藥儲備管理工作。
3.將金融服務有關職責劃給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具體包括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資本市場的培育發展、地方金融體系建設、協調政府融資工作。
4.減少收費管理審批事項。進一步下放和放開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許可權,對不宜全市統一標準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具體標準按管理範圍分級制定;放開形成充分競爭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由市場形成價格。
5.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集中精力抓好巨觀調控,重點擬訂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貫徹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的建議、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加強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統籌服務業發展;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三)增加口岸管理工作的職責。
(四)將市價格管理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銜接平衡區域性規劃、各主要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與專項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煤、電、油、氣等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
(三)參與分析研究全市財政、金融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政府融資的政策措施,貫徹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組織制定和調整市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申請中央和省政府投資、安排市級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審批市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預算和初步設計。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我市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的戰略、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研究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產業集聚區的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七)承擔組織編制全市主體功能區、城市新區、產業集聚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負責區域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國家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省加快中原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生產力區域空間布局等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監督執行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與省銜接調整進出口總量計畫,提出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計畫。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體育、旅遊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節能減排、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重大項目,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承擔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的責任;起草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研究提出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對重點項目建設工程進度實施全過程監管,協調解決重點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市稽察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依法對全市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十二)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市口岸工作。
(十三)起草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規範檔案。
(十四)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23個內設機構。
機構一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辦查辦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人事科
承擔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計畫生育等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
監測分析全市巨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結構調整、穩定物價等經濟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協助做好縣(區)和市直部門責任目標的協調工作。
(四)發展規劃科(濮陽市縣域經濟發展辦公室)
研究提出關於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及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組織擬訂全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銜接重要礦產資源最佳化配置;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協調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協調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協調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和中原城市群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負責辦理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內資進口國外設備減免關稅及技改項目減免所得稅的確認事宜。
(五)經濟運行調節局
監測分析全市經濟運行態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運行調節,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運輸協調,保障經濟運行平穩;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市級物資儲備的建議。
(六)法規科
負責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機關行政處罰,監督行政執法;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七)固定資產投資科
監測分析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措施;提出深化全市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銜接平衡重大建設項目;引導民間資金投向;負責政府性投資項目的投資控制和概、預算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全市工程諮詢業發展。
機構二
(八)城市發展科(濮陽市城鎮化工作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城鎮化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現代城鎮體系等重大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鎮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按規定許可權,辦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事宜。
(九)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
綜合分析國內外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政策,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承擔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備選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承擔外商直接投資和國外貸款項目採購設備減免稅確認工作。負責對央企和重大項目的招商活動;負責辦理企業境外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審核。
(十)工業發展科(濮陽市資源型城市轉型推進辦公室)
綜合分析工業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實施省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擬定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統籌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戰略支撐產業、重大產業基地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省、市政府規定的管理許可權,辦理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審批、核准;根據國家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戰略、規劃和政策,擬定我市城市轉型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工業重大生產力布局,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
(十一)基礎產業科(濮陽市鐵路建設工作辦公室)
統籌全市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全市能源和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鐵路、公路、航空等發展的戰略、規劃,組織實施鐵路、航空建設;按規定許可權,辦理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有關事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及相關工作。
(十二)農村經濟發展科(濮陽市以工代賑領導小組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全市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辦理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有關事宜。研究擬訂全市以工代賑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參與全市扶貧政策的研究和擬訂;辦理全市以工代賑項目的有關事宜。
機構三
(十三)社會發展科(濮陽市就業與收入分配辦公室)
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事業、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按規定許可權,辦理社會事業投資項目的審批和上報事宜。綜合分析全市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十四)設計審批科
研究擬訂全市建設項目設計審批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市級財政性投資項目、擔保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工程初步設計與施工圖設計以及概算調整等審批事宜;協調建設工程造價有關計價標準的擬訂。
(十五)財政金融貿易科
研究分析全市全社會資金平衡情況;參與研究貫徹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參與財政、金融發展規劃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建設項目融資工作;研究提出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初審上報工作,參與企業上市有關工作。監測分析全市市場狀況,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並監督執行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方面管理糧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級儲備;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促進會展業、商貿服務業發展。辦理市場體系建設投資項目立項有關事宜。
(十六)價格管理科
監測預測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動狀況,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監測重要商品零售價格、主要生產生活資料價格情況;研究提出在特殊情況下防止價格異常波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擬定有關價格、收費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提出修改政府定價目錄的建議。研究提出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政策以及調整價格的意見;組織實施國家、省關於產品價格、服務價格改革和調整的有關方案;負責市管重要商品價格及相關行業服務價格管理;制定和調整市管工農業產品、交通運輸價格及相關行業服務價格的標準。
(十七)收費管理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收費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全市由國家、省管理的收費項目及標準調整的意見;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公益性收費的管理工作;制訂和調整市管收費(價格)標準;制訂並實施治理亂收費辦法。
機構四
(十八)高技術產業發展科
綜合分析全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措施;做好相關高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進高技術產業基地和產業化項目建設;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產學研聯合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按照規定許可權,辦理高技術產業建設項目有關事宜;管理市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
(十九)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
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擬訂和銜接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十)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濮陽市節能減排工作辦公室)
綜合分析全市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定全市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應對氣候變化和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編制全市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等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利用企業、熱電聯產和綜合利用發電企業的認證、推薦工作。
(二十一)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安排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規劃布局和組織實施服務業重大項目,指導全市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組織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擬訂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十二)濮陽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市口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畫;監督檢查和協調口岸檢查檢驗單位的有關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二十三)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貫徹國家、省關於國民經濟動員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組織落實國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國民經濟動員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國民經濟動員的規範性檔案;審核國民經濟軍民結合平戰轉換能力建設項目、軍民兩用技術推廣套用項目;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為6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總經濟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2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中共濮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濮陽市監察局派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律檢查組、監察室(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政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根據工作需要,可配備兼職紀檢監察工作人員。
核定機關駕駛員事業編制6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商務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制度。市商務局負責統一受理並答覆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申請。其中,屬於安全審查範圍內的併購行為,由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進行安全審查;涉及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的,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辦理;重大安全事項,召開外國投資者併購市內企業安全審查局際聯席會議研究。
(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市商務局負責國家分配我市的糧食、棉花、煤炭的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省商務廳分配我市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
(三)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濮陽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後,其原有職責、機構、人員編制不變。
(四)將市食品工業辦公室整體劃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宋伯迅(主任、黨組副書記):主持委全面工作。
楊子玉(副主任、黨組書記):協助宋伯迅同志主持委全面工作。主持機關黨委工作,分管社會發展科、市物價檢查所。
王光獻(濮范台扶貧開發綜合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市發改委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辦公室、農村經濟發展科、法規科、設計審批科、基礎產業科、市鐵路建設協調辦公室、市價格認證中心。
施世平(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人事科、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科、工業發展科、高技術產業發展科、市節能監察監測中心、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服務中心,聯繫市建設投資公司和市能源規劃建設辦公室。
黃 濤(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科、城市發展科、財政金融貿易科、市證券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繫市人民政府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
袁鳳淑(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價格管理科、市價格調節基金徵收管理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科、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
孟祥生(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收費管理科、監察室、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離退休幹部工作科、市價格監測中心,協助楊子玉同志抓黨建工作。
聶孟軍(總經濟師、黨組成員):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科、經濟運行調節局、發展規劃科、服務業發展辦公室、市經濟技術研究中心。
黃翠琴(調研員):協助宋伯迅同志負責單項工作。
崔亮周(正縣級幹部):協助宋伯迅同志負責單項工作。
舒梅英(副調研員):協助楊子玉同志負責單項工作。
徐剛旺(副調研員):協助宋伯迅同志負責單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