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研究生會

湖南大學研究生會是在湖南大學黨委領導下,校團委指導下全校研究生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民眾性組織,是聯繫廣大研究生的紐帶和橋樑。

簡介

湖南大學研究生會活動湖南大學研究生會活動

湖南大學研究生會是在湖南大學黨委領導下,校團委指導下全校研究生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民眾性組織,是聯繫廣大研究生的紐帶和橋樑,是省學聯研工委成員。

宗旨

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講話作為指導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思想上、立場上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團結和依靠全體研究生,充分調動全體研究生的積極性,不斷提高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推動研究生學術、科研和其它社會活動的開展,以銳意進取的開拓精神和腳踏實地的求實作風,為把研究生培養成為全面發展的,適應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需要的創新型人才而發揮積極作用。

基本任務

(一)堅持在研究生中開展形勢教育、愛國主義教育,開展堅持黨的領導和堅持社會主義的政治思想工作,力求提高研究生的思想覺悟和理論水平,樹立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開拓精神。

(二)大力組織和開展形式多樣的科研學術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活躍學術氣氛,促進科研活動的開展,搞好科技開發和科技服務,加快科研成果轉化為生產力,促進研究生的科研素質、創新能力和社會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和提高。

(三)組織參與全國學聯和省學聯研工委的各項活動,加強與校團委、校學生會和兄弟院校研究生會的廣泛聯繫,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青年志願者活動,促進研究生的社會活動能力的培養和提高,擴大我校研究生會在省內外的影響,為樹立湖南大學研究生良好的群體形象努力工作。

(四)全心全意為研究生服務,虛心聽取大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維護研究生的正當權益,配合學校抓好學風、宿風建設,及時解決研究生學習、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充分發揮研究會的紐帶和橋樑作用。

(五)根據研究生的特點,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文體活動。從而豐富研究生業餘生活,增強全體研究生的集體榮譽感,增強研究生會的凝聚力。

入會要求

凡取得湖南大學學籍,並承認本會章程的研究生,均可成為研究生會會員。

會員享有權利

(一)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研究生會的工作有權提出批評和建議;

(三)對研究生會幹部的工作表現有權進行監督和批評;

(四)有權參加研究生會組織的有關活動和享有研究生會所提供的學習、生活及文體設施;

(五)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研究生會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會員須履行義務

(一)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加強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修養,同一切錯誤思想和行為作鬥爭;

(二)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努力完成學習任務,完善知識結構、開發科研成果;

(三)關心本會工作,維護本會團結,服從和執行本會作出的有關決議,並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四)團結友愛,樹立集體榮譽感。

(五)經常進行批評和自我批評,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為本會發展壯大獻計獻策。

組織形式與職權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研究生代表大會是研究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研究生代表大會每一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研究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聽取和審議研究生會的工作報告;

(二)制定或修改研究生會的章程;

(三)收集並處理有關研究生工作的提案,並作出相應的決議;

(四)選舉產生新的研究生委員會;

(五)研究生代表大會認為應當行使的其它職權。

常設機構

研究生委員會是研究生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它向研究生代表大會負責,其委員由代表大會經差額選舉產生,任期至下屆改選為止。

研究生委員會的機構設定

(一)研究生委員會設辦公室、宣傳部、學術部、文藝部、體育部、生活部共六個職能部門。

(二)研究生委員會常務主席團由主席和副主席組成,行使核心領導職能。主席團由研究生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產生。

(三)研究生會主席由主席團推舉產生。主席因調研、課題等原因需長期離開學校時,應委託一名副主席主持日常工作;主席因畢業、出國等特殊原因離校後,主席團應及時推舉一人擔任主席職務。

(四)由主席提名,經主席團集體研究,提交研究生委員會通過,任命各部部長、辦公室正副主任,根據需要,可設執行主席和主席助理,它們均為研究生委員會成員;

研究生委員會的職權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主持研究生會的日常工作;

(二)根據需要,增補委員。委員增補程式為:由主席團提名,提交研究生委員會表決通過;

(三)增補副主席人選程式:主席提名,主席團集體研究提交研究生委員會通過;

(四)協助籌備下屆研究生代表大會,推薦下屆研究生委員會的候選人名單;

(五)向研究代表大會提出議案,報告工作,並負責貫徹執行大會決議;

(六)對外代表湖南大學研究生;

(七)其它應由研究委員會行使的職權。

幹部的辭職,離職及任免

(一)研究生委員會委員在其任職期間可提出辭職,但需經委員會全體會議批准後方可離職;

(二)在研究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研究生會主席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提名並經委員會通過任免各部幹部。

基層組織

各院系研究分會和班委會是研究生會的基層組織,在研究生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各院系研究生會委員由所屬院系研究生選舉產生。

各分會及各班委員會以本章程為工作綱領,制定具體的工作條例,分會在分會主席主持下開展工作,班委會由班長主持日常工作。

各分會應向主席團提交工作計畫,並定期匯報執行情況。

各分會、各班委應認真貫徹執行全校研究生代表大會的決議,積極完成研究生會委託的各項工作。

附 則

學校委派一名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專乾擔任研究生會秘書長,指導研究生會工作。

研究生會可聘請校內外有關知名人士為顧問,指導本會工作。

研究生會經費在校財務處及研究生院的監督下,獨立支配,主管財務的常委定期向研究生院、研究生會及常委會作經費開支報告。

湖南大學研究生委員會管理條例

一、研究生會成員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講話為指導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研究生會成員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時刻注意自身言行,不得有損害研究生會形象和聲譽的行為。

三、研究生會成員必須遵守湖南大學研究生會章程,認真履行自己的各項職責。

四、研究生會成員應關心本會各項工作,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對於本會做出的決議,必須堅決服從和執行。

五、研究生會成員必須注意維護本會團結,不得搞小集團、小派別,影響本會工作的正常開展。

六、研究生會成員要以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為宗旨,認真紮實地開展各項工作,團結和發動廣大同學積極參加研究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不斷增強全院研究生的集體向心力和凝聚力。

七、研究生會的日常工作由主席主持,各副主席分工管轄若干部門,協助主席開展工作。部門工作實行部長負責制,由各部部長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

研究生會會議制度

1.研究生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全體委員大會,會間制定本學期的工作計畫並進行工作部署。

2.部長及以上委員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會間各部部長總結並匯報近期工作,確認下個月的工作目標,提出需要解決的困難和問題,必要時可提請相關部門予以協助和配合。

3.主席團成員每兩周召開一次會議,商討布置具體的工作和處理有關事宜,並進行工作協調。

4.各位委員應準時參加會議,會上積極發言,為研究生會工作獻計獻策,有權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5.如遇大型活動或緊急情況,將隨時召開臨時會議。

6.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的一名副主席主持。每次會議由辦公室主任或主席指定的一名委員作會議記錄,會議記錄交辦公室存檔。  

研究生會活動的開展

1.每次活動應由各部部長擬定周詳的活動計畫及合理的開支預算報主管副主席審核,再報主席批准後實施。對於大型活動,需經主席團商討決定並統一部署後由有關部門負責實施。

2.每次開展活動,主辦部門要精心策劃和組織,宣傳、生活等相關部門要通力合作,確保活動順利開展。宣傳部在活動前要做好充分有效的宣傳工作,生活部要提供周到、細緻的後勤服務。

3.活動結束後主辦部門要及時進行總結和匯報,交流經驗,改進不足。宣傳部門要總結該項活動在校內外所產生的積極影響和社會效應。

研究生會經費管理制度

1.每次開展活動,各部門需先將具體詳細的開支預算報主管副主席審核,再經主席批准後交由辦公室主任統一請款,結算時需經主席和研究生院有關領導簽字後交由辦公室主任統一報賬。

2.各部門應在活動結束後及時報賬,有關單據要規範,手續要完備。

3.主管財務的負責人應定期向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會作經費開支報告。

研究會檔案管理

研究生會的通知、檔案等所有書面材料均需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並存檔。如需調用,需經辦公室主任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

入選國土資源調研團

2010年6月25日,“觸摸湖湘地脈——大學生國土資源調查行動授旗儀式”在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舉行,湖南大學研究生會成功入選湖南省高校國土資源調研團隊,由校團委龔完全書記指導的、校研究生會承擔的題為《長株潭城市群公共空間危機應對設計研究》調研項目也同時入選調研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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