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環境管理
19世紀中葉以來,產生了大規模的工業污染,也使沿岸水域尤其是港口水域相繼出現污染,為此一些國家制定了一些防治港口等水域污染的法規,早期的海洋環境管理大多僅限於控制和防治海洋污染。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特別是20世紀60年代以來,人類對地球上各種自然資源進行大規模的開發利用,同時造成了海洋某些自然資源的破壞和衰竭。而且由於大量廢棄物入海,致使局部海域生態平衡受到嚴重破壞。這些情況使人們認識到,海洋環境管理必須將保護海洋資源和控制海洋污染緊密結合起來。特徵 當代海洋環境管理具有下列明顯特徵:
① 綜合協調管理。海洋是一個相互連通的整體,其管理包括水質、底質、生物、大氣等多種環境要素,又由於自然和歷史的原因,沿海地區是人口、工業、農業、航運、養殖和旅遊活動的匯集場所,涉及多方面的活動和管理,因此必須採取行政、法律、經濟、教育和技術等綜合性有效措施,協調解決海洋環境問題。
② 適應區域性特點。由於海洋環境的自然背景、人類活動方式及環境質量標準等具有明顯的地區差異,所以海洋環境管理的任何重大決策和行動,都必須具體分析不同海域的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的區域性特點。
③ 充分利用自適應性。海洋環境管理的目標必須體現環境效益與社會經濟效益的統一,因此如何充分利用海洋環境對外界衝擊的應變能力,即海洋的自適應性是海洋管理的重要方面,它包括海洋資源可更新的能力、海洋自淨能力及其對污染的負荷能力。
內容 海洋環境管理主要包括:① 海洋環境規劃管理。配合沿海地區城市、港口、工農業、養殖業、旅遊等開發建設規劃,制定人口控制、沿海城市及工業污染控制、沿岸水域水質控制及大洋水質控制等規劃。
② 海洋環境質量管理。主要是組織制定並監督執行海洋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並開展海洋環境污染調查、監測、監視,進行環境質量現狀和影響預測評價。
③ 海洋環境技術管理。研究和制定海洋環境污染防治的技術政策和措施,確定海洋環境科學的研究方向;組織海洋環境保護諮詢服務、情報服務和海洋環境科學技術交流。
措施 ① 保護海洋環境有賴於有效的組織和措施。世界上發達的海洋國家都有比較健全的海洋環境管理機構和實行行政干預的管理手段。中國海洋環境管理機構是國家海洋局,其他如港口、漁業及沿海地方各級環境保護部門也承擔部分管理職能。②制定海洋環境法,強化法制管理能力,是實現海洋環境管理目標的有效手段。世界上發達的海洋國家都有比較系統的海洋環境法規,此外還有很多重要的國際性海洋環境法規。中國現已初步形成以《海洋環境保護法》為中心的海洋環境法體系。③開展海洋環境經濟學研究,充分發揮經濟槓桿作用。海洋環境管理中任何重大決策和行動事先都要進行代價與效益、代價與風險的分析,以期用最小代價獲取最大效益。具體實施過程中,著重利用財政、稅收、信貸和獎懲等經濟槓桿,協調海洋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係,解決排污者與受污染者之間的矛盾。④加強海洋環境教育,普及海洋環境科學知識,提高人們對海洋環境保護意義和政策的認識;有計畫地培訓各級環境管理專業人員。⑤推廣海洋環境保護技術,開展國內外技術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