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推翻波旁王朝、廢除封建制度、建立資產階級政權過程中形成的資產階級的和空想社會主義者的政治思想。在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資產階級通過法律形式確認了啟蒙運動宣揚的政治思想原則,設計並實驗了各種政治方案。1789年8月26日,制憲會議通過《人權與公民權宣言》,以法律形式確認了資產階級的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的權利,宣布法律是公意的體現,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791年憲法和1793年憲法申明主權屬於國民,它不可分割、不可剝奪、不可轉讓。資產階級革命及其法律成果結束了封建專制制度在法國的統治。但是,革命愈深入,第三等級內部各種矛盾日益表現為激烈的階級和黨派鬥爭。在政治思想上,資產階級內部不同階層、空想社會主義者的各種政治要求,經歷了激烈的交鋒。在革命的各個階段,資產階級立憲派、吉倫特派、q等都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張,每個派別又總是比前一個更為激進。
立憲派思想
資產階級革命的第一階段建立了以大資產階級和自由派貴族為首的立憲派統治。E.-J.西哀士在《什麼是第三等級?》中宣稱:第三等級是一切,而貴族等級只是加在國民身上的負擔。他呼籲第三等級單獨集會,組成國民議會。他的政治主張表達了大資產階級的基本要求,政治權力歸資產階級,但不廢除君主政體。面對全國各地的農民起義、工人罷工浪潮以及政治俱樂部的興起,大資產階級停步了。A.-P.-J.-M.巴納夫在議會講演中說:革命已經實現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確認了公民平等和政治平等,再前進一步,就是有害的和有罪的行為,就會破壞王權和所有權,革命無疑應該結束了。 吉倫特派的政治思想 革命的第二階段是吉倫特派統治。當時法國面臨著國外封建反動勢力聯合武裝干涉和國內保皇黨復辟的威脅。吉倫特派在人民的推動下處死國王路易十六,建立了共和國,保衛了革命的法國,但是他們懼怕人民的激烈行動,在打倒王政後便要求停止革命。J.-P.布里索和M.-J.-A.-N.de孔多塞認為革命再深入就會產生危險,就會威脅財產和富有者的優越地位。
雅各賓派思想
革命的第三階段把小資產階級黨派雅各賓派推到了前列。雅各賓派的領袖和政治理論代表是M.F.M.I.de羅伯斯比爾。他是J.-J.盧梭思想的忠誠實踐者和革命策略家。在革命過程中,他提出了廣泛的民主主義綱領;主張取消財產資格限制,賦予廣大窮苦人民以普選權;反對經濟自由主義,認為人的首要權利是生存權,所有權不能損害他人的安全、自由、生存和財產。為了在法國建立民主共和國,他堅持人民是主權者,政府要服從法律。他放棄了盧梭的小國論,主張把法蘭西共和國劃分為若干個區,由人民行使主權;各省有權審查全國的立法檔案或政府檔案;全國立法議會由全體國民的代表召集。為了防止政府官吏變質,他提出縮短公職人員的任期,取消兼職,權力分散,使立法和行政領導分開,人民控制輿論,官吏定期報告工作,建立專門的人民法庭審判或罷免瀆職官吏等措施。雅各賓派的政治理論代表還有J.-P.馬拉和L.-A.L.de聖茹斯特等人。馬拉是盧梭思想的熱情宣傳者。聖茹斯特在熱月政變前草擬過建立民主制國家的計畫。1793年憲法集中反映了雅各賓派的民主主義政治思想。但是小資產階級仍然不能超越私有制的界限,他們鎮壓忿進派和阿貝爾派,脫離了廣大城市貧民與無產者,最終遭到失敗。
空想社會主義
空想社會主義者 F.-N.巴貝夫的政治思想,鼓舞了熱月政變之後的平等派運動。他譴責法國社會上少數富人與多數窮人在經濟上和政治上的極端對立,指出法蘭西共和國實際上是資產階級統治勞動民眾的工具,法律規定的權利對於勞動者不過是一紙空文。他主張繼富人的革命之後開始一場深刻的人民革命,改變財產關係,建立公有制的、以國民公社為基層單位的共和國。巴貝夫繼承和發展了以往空想社會主義的成果,比前人更富有現實的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