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方法
最常用的仍為“測繩法”。但同為測繩,具體方法卻不盡相同。測量繩應預先浸泡,防止因測量繩變形產生誤差。測點儘量靠近樁中心。類型
方法1
同一種吊錘、同一種吊法,某兩次測得孔深之差。(ps:這裡“某兩次”還真不好說具體是哪兩次,操作中清孔前、一清、二清、下導管後、下導管後再清,這其中任兩次都有可能。建議:用鑽孔完成時的深度減去清孔後的深度。鑽孔完成時的深度不是設計深度,而是包含超鑽的深度。)
方法2
量取鑽具下到地面以下長度作為孔底深度(註:鑽頭長度一般取其2/3計算),測繩測得深度作為沉渣頂面深度,二者之差為沉渣厚度。
方法3
“測針測餅法”:下放測針,測得深度作為孔底深度;下放測餅,測得深度作為沉渣頂面深度。二個數據之差為沉渣厚度。
QUOTE:
(ps:所謂測針,就是二根25鋼筋,長度約20cm,上面焊一個小提把,然後在測繩(細鋼絲繩,上面適當做些長度記號)的底部固定一個可活動的螺栓活動扣與測針連線,測繩長度根據樁底到地面長度+2m左右;測餅:一個厚約1cm,直徑約12cm的鋼板,鋼板中心開一直徑約5cm的孔,鋼板上焊一個高15cm的由三根鋼筋組成的等邊三角形錐體,在錐體上方也焊上一個小圈子作提把.)
方法4
同一種吊錘。先輕輕下放,測得深度作為沉渣頂面深度。再抖動下放,測得深度作為孔底深度。二者之差為沉渣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