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清)汪琬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縣人。少喪父,事其母,及撫弟天表,具有至性。嘗語人曰:“士不立品者,必無文章。”前明崇禎間,縣令傅岩奇其才,每試輒拔置第一。年三十六,始得補諸生。家貧屋敗,躬畚土築垣以居。覆瓦不完,盛暑則暴酷日中。雨至,淋漓蛇伏,或張敝蓋自蔽。家人且怨且嘆,而天一挾書吟誦自若也。
天一雖以文士知名,而深沉多智,尤為同郡金僉事公聲所知。當是時,徽人多盜,天一方佐僉事公,用軍法團結鄉人子弟,為守御計。而會張獻忠破武昌,總兵官左良玉東遁,麾下狼兵嘩於途,所過焚掠。將抵徽,徽人震恐,僉事公謀往拒之,以委天一。天一腰刀帓首,黑夜跨馬,率壯士馳數十里,與狼兵鏖戰祁門,斬馘大半,悉奪其馬牛器械,徽賴以安。
順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已破,州縣望風內附,而徽人猶為明拒守。六月,唐藩自立於福州,聞天一名,授監紀推官。先是,天一言於僉事公曰:“徽為形勝之地,諸縣皆有阻隘可恃,而績溪一面當孔道,其地獨平迆,是宜築關於此,多用兵據之,以與他縣相犄角。”遂築叢山關。已而清師攻績溪,天一日夜援兵登陴,不少怠。間出逆戰,所殺傷略相當。於是清師以少騎綴天一於績溪,而別從新嶺入,守嶺者先潰,城遂陷。
大帥購天一甚急。天一知事不可為,遽歸,囑其母於天表,出門大呼:“我江天一也!”遂被執。有知天一者,欲釋之。天一曰:“若以我畏死邪?我不死,禍且族矣。”遇僉事公於營門,公目之曰:“文石!女有老母在,不可死!”笑謝曰:“焉有與人共事而逃其難者乎?公幸勿為吾母慮也。”至江寧,總督者欲不問,天一昂首曰:“我為若計,若不如殺我;我不死,必復起兵!”遂牽詣通濟門。既至,大呼高皇帝者三,南向再拜訖,坐而受刑。觀者無不嘆息泣下。越數日,天表往收其屍,瘞之。而僉事公亦於是日死矣。
當狼兵之被殺也,鳳陽督馬士英怒,疏劾徽人殺官軍狀,將致僉事公於死。天一為齎辨疏,詣闕上之;復作《籲天說》,流涕訴諸貴人,其事始得白。自兵興以來,先後治鄉兵三年,皆在僉事公幕。是時,幕中諸俠客號知兵者以百數,而公獨推重天一,凡內外機事悉取決焉。其後竟與公同死。雖古義烈之士,無以尚也。予得其始末於翁君漢津,遂為之傳。
譯文
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縣人。小時候就死了父親,侍奉他的母親,和扶養弟弟天表,有著純厚的本性。他曾經對別人說:“一個讀書人,不樹立好的道德品行,就必然沒有好文章。”前朝明末崇禎年間,歙縣縣令傅岩認為他才學奇異,每次縣裡童生的歲試,總是選拔他為第一名。但到三十六歲,才補上一名生員。他家裡很窮,房屋殘破不堪,就自己動手用畚箕挑土築牆而住。屋上蓋的瓦片不齊全,大熱天就暴曬在酷熱的太陽中;下雨天,全身被雨淋得象蛇一樣蜷伏著,有時張起破傘來遮擋一下。家裡的人一面埋怨,一面嘆息,然而天一卻捧著書本朗讀,和平常一樣。天一雖因為是文人而出名,但是卻深刻沉著,足智多謀,特別受到同郡僉事金聲的賞識。在那個時候,徽州一帶盜匪很多,江天一便輔助僉事金聲,用軍隊的辦法團結組織鄉里的年輕人,作好防守的打算。適逢張獻忠攻破了武昌,總兵官左良玉向東逃跑,他部下那些廣西土司的軍隊在半路上發生叛亂,所經過的地方放火搶劫。將要到達徽州時,徽州人非常震驚恐懼。僉事金聲計議派兵去抵抗,把這件事委託給了天一。天一佩腰刀,裹頭巾,黑夜裡騎著馬,率領一批勇士奔跑了幾十里,與叛亂的廣西土司軍隊在祁門進行激戰,殺死了叛兵一大半人,奪取了他們所有的牛馬和兵器,徽州城依賴這次戰役而得以平安。
清順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已被清兵攻破,各州縣見勢紛紛歸附清朝,但徽州人民還是為明王朝堅守抵抗。六月,明宗室唐王朱聿鍵在福州稱帝,聽說江天一的名聲,便委任他為監紀推官。在此之前,天一對僉事金聲說:“徽州是個地勢優越的地方,各縣都有險要之處可以依賴,只是績溪那一面正當交通要道,那裡地勢特別平坦,因此應該在那裡建築關口,多派兵駐守,以和別的縣相互配合,夾制敵人。”於是在績溪築起了叢山關。不久,清兵攻打績溪,江天一日夜手持兵器登城防守,一點也不鬆懈。有時出城迎戰,雙方死傷大致不相上下。於是清兵用少數騎兵在績溪牽制住江天一,而另外從新嶺進攻。守嶺的人先敗逃了,績溪城終於淪陷了。
清軍的主將懸賞捉拿天一非常急迫。江天一知道抗清之事已沒有希望,就立即回家,把母親託付給弟弟天表,出門大叫:“我就是江天一!”於是被逮捕。清軍中有知道天一的,想釋放他。天一說:“你以為我怕死嗎?我不死,災禍將是全家被殺!”在營門口遇見了僉事金聲,金聲看著他說:“文石,你還有老母親在,你不能死。”江天一笑著辭謝道:“哪裡有和人一起共事而在危難時刻逃避的呢?希望你不要為我的母親擔憂。”到了南京,總督洪承疇想不問罪,江天一昂起頭來說:“我為你考慮,還是把我殺了的好;我不死,必定再要起兵!”於是把他拖到通濟門刑場。到了那裡,江天一高呼“高皇帝”三遍,向南面一拜再拜,拜完,坐下來受刑。圍觀的人沒有一個不感嘆流淚的。過了幾天,天表去收殮天一的屍體,把他安葬了。而僉事金聲也是在這一天被殺害的。
當廣西土司的叛兵被江天一殺傷之後,鳳陽總督馬士英非常惱怒,向皇帝上奏章揭發徽州人攔殺官軍的罪狀,想致僉事金聲於死地。江天一為此帶著申辨金聲無罪的奏章,赴朝廷遞呈上;又寫了《籲天說》,流著眼淚向掌權大臣申訴,這件事情才得以弄清楚。自從清兵與明王朝開戰以來,前後訓練鄉兵三年,都在僉事金聲的幕府中。當時,幕府中眾多俠義之士號稱精通兵法的有上百人,而金聲只是推重天一,凡對內對外的機密大事,都取決於天一。後來天一竟然與金聲同時犧牲。象天一這樣的人,即便是古代義烈之士,也沒有能超過他的。我是在翁漢津那裡得知江天一的生平事跡的,於是替他寫了這篇傳記。
汪琬說:正當前朝的末期,新安的士大夫盡忠而死的有汪偉、凌駉與金聲三人,而只有江天一是以生員的身份為國殉難的。我聽說江天一游經淮安,淮安有個姓馮的民婦,割下自己的肝臟救活了她的婆婆,江天一得知後便請了許多有名的人寫詩作文來表彰她,還想上奏章給朝廷,最後沒有成功。這個人喜歡奇特、崇尚氣節大致就象這樣。天一本來名景,另外還自號“石嫁樵夫”,這也是翁漢津說的。
作者簡介
汪琬(1624~1691) 清初散文家。字苕文,號鈍庵,晚年隱居太湖堯峰山,學者稱堯峰先生。長洲(今江蘇蘇州)人。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曾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等。後因病辭官歸家。康熙十八年(1679),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60餘日,後乞病歸。汪琬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清初散文"三大家"。他的散文疏暢條達。他主張才氣要歸於節制,以呼應開闔,操縱頓挫,避免散亂。所謂"揚之欲其高,斂之欲其深"(《答陳靄公書二》)。他反對"以小說為古文辭",認為"既非雅馴,則其歸也,亦流於俗學而已矣"(《跋王於一遺集》)。這種觀點,偏於正統。他的文風,一般論者認為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為作《生壙志》,則以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習之(翱);簡潔有氣,似柳子厚(宗元)"。《陳處士墓表》、《堯峰山莊記》、《綺里詩選序》、《江天一傳》《書沈通明事》等文是其代表作。
汪琬亦能詩,以清麗為宗,成就及影響不如其文。 著有《鈍翁類稿》62卷,《續稿》56卷。晚年自刪為《堯峰文抄》50卷,包括詩10卷、文40卷。
注釋
江天一傳①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縣人②。少喪父,事其母,及撫弟天表,具有至性③。嘗語④人曰:“士不立品者⑤,必無文章。”前明崇禎間,縣令傅岩奇其才⑤,每試輒拔置第一⑥。年三十六,始得補諸生⑦。家貧屋敗⑧,躬畚土築垣以居⑨。覆瓦不完,盛暑則暴酷日中⑩。雨至,淋漓蛇伏(11),或張敝蓋自蔽(12)。家人且怨且嘆,而天一挾書吟誦自若也(13)。
天一雖以文士知名,而深沉多智,尤為同郡金僉事公聲所知(14)。當是時,徽人多盜,天一方佐僉事公,用軍法團結鄉人子弟,為守御計(15)。而會張獻忠破武昌(16),總兵官左良玉東遁(17),麾下狼兵詳於途(18),所過焚掠。將抵徽,徽人震恐,僉事公謀往拒之,以委天一。天一腰刀□首(19),黑夜跨馬,率壯士馳數十里,與狼兵鏖戰於祁門,斬馘大半(20),悉奪其馬牛器械,徽賴以安。
順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大亂(21),州縣望風內附(22),而徽人猶為明拒守。六月,唐藩自立於福州(23),聞天一名,授監紀推官(24)。先是,天一言於僉事公曰:“徽為形勝之地(25),諸縣皆有阻隘可恃(26),而績溪一面當孔道(27),其他獨平迤(28),是宜築關於此,多用兵據之,以與他縣相犄角(29)。”遂築叢山關(30)。已而清師攻績溪(31),天一日夜援兵登陴不少怠(32),間出逆戰(33),所殺傷略相當。於是,清師以少騎綴天一於績溪(34),而別從新嶺入(35),守嶺者先潰,城遂陷。
大帥購天一甚急(36)。天一知事不可為,遽歸,囑其母於天表(37),出門大呼:“我江天一也。”遂被執。有知天一者(38),欲釋之,天一曰:“若以我畏死也(39)?我不死,禍且族矣(40)。”遇僉事公於營門,公目之曰:“文石,女有老母在(41),不可死。”笑謝曰:“焉有與人共事而逃其難者乎(42)?公幸勿為我母慮也(43)。”至江寧(44),總督者欲不問(45),天一昂首曰:“我為若計,若不如殺我;我不死,必復起兵。”遂牽詣通濟門(46)。既至,大呼高皇帝者三(47),南向再拜訖,坐而受刑。觀者無不嘆息泣下。越數日,天表往收其屍,瘞之(48)。而僉事公亦於是日死矣。
當狼兵之被殺也,鳳陽督馬士英怒(49),疏劾徽人殺官軍狀(50),將致僉事公於死。天一為齎辨疏(51),詣闕上之(52),復作《籲天說》(53),流涕訴諸貴人(54),其事始得白(55)。自兵興以來,先後治鄉兵三年,皆在僉事公幕。是時幕中諸俠客號知兵者以百數(56),而公獨推重天一,凡內外機事悉取決焉。其後竟與公同死,雖古義烈之士無以尚之(57)。
汪琬曰:方勝國之末(58),新安士大夫死忠者(59),有汪公偉、凌公駉與僉事公三人(60),而天一獨以諸生殉國。予聞天一游淮安,淮安民婦馮氏者,刲肝活其姑(61),天一征諸名士作詩文表章之(62),欲疏於朝,不果。蓋其人好奇尚氣類如此(63)。天一本名景,別自號石稼樵夫,翁君漢津雲。
⑴作者為明清鼎革之際抗清義士江天一立傳,重點敘其智謀和失敗被執、慷慨就義的經過,以順敘為主,間用補敘、插敘,有詳有略,筆法靈活有致。
⑵徽州:清代徽州府,轄歙(shè設)縣、休寧、祁門、績溪等六縣,府治在歙縣。
⑶具:通“俱”。至性:善良天性,指孝順父母、友愛兄弟。
⑷立品:樹立良好品德。語;對……說
⑸傅岩:字野清,浙江義烏人,崇禎初年進士,授歙縣令,官至監察御史。
⑹試:指童生歲試。
⑺補諸生:考取秀才,成為縣學生員。⑧敗:破、壞。
⑻躬畚(běn本)土築垣:親自取土築牆。畚,竹製或木製撮土工具。此作動詞用。
⑼暴(pù鋪):通“曝”,曬。
⑽蛇伏:像蛇一樣蜷伏著。
⑾敝蓋:破傘。
⑿自若:自如,像平常一樣。
⒀金僉事:金聲,字正希,休寧人,崇禎間進士,授庶吉士,辭歸,後授山東僉事,未就。清兵南下,於家鄉起兵守御,相持累月,失敗被俘,被殺於南京。休寧與歙縣同屬徽州府,故稱“同郡”。知:賞識。
⒁為守御計:作防禦的打算。(16)會:逢、遇。張獻忠:農民起義軍領袖。他率軍破武昌,時在明崇禎十六年(1643)五月。
⒂左良玉:明末為總兵,駐軍武昌,崇禎十六年以缺糧就食為名,移兵九江,沿途擄掠。事載《明史》本傳。然《明史》、溫睿臨《南疆逸史》兩書《金聲傳》,謂金聲率徽州民擊破的是鳳陽總督馬士英的黔軍。此傳所記,可能是傳聞之誤。
⒃狼兵:以廣西東蘭、那地、南丹等地人組成的軍隊。該地少數民族強悍善斗,歷史上稱狼人,亦作俍人。明後期,該地土司兵可由朝廷調用,世稱狼兵。(參看《明史·兵志三》、清陸次雲《洞溪纖志·狼人》)□:同“嘩”,譁變之省文,指軍隊叛亂。
⒄□(mò末)首:以巾裹頭。□,頭巾。
⒅斬馘(guó國):殺死殺傷。馘,原意為作戰時割下所殺敵人的左耳,用以計功。《詩經·魯頌·泮水》:“在泮獻馘。”鄭玄箋:“馘,所格者之左耳。”(21)江南大亂:指清兵渡江,南京弘光小王朝覆滅。
⒆內附:歸附本方,指降清。汪琬為清朝官員,故如此說。
⒇唐藩:明唐王朱聿鍵。弘光王朝覆滅後,原禮部尚書黃道周等在福州擁立唐王為帝,改元隆武。古代稱分封各地之王為藩王。朱聿鍵八世祖為朱元璋第二十二子,分封於南陽,藩號為唐。
(21)監紀推官:明代無此官名。推官為府級掌刑獄的官。當時,唐王政權遙授金聲為右都御史、兵部左侍郎、提督南直軍務。這裡所謂“監紀推官”,當為其屬下掌監察司法之官職。
(22)形勝之地:地勢險要的地方。《史記·高祖本紀》:“秦形勝之國。”裴駰集解引張晏曰:“秦地帶山河,得形勢之勝便也。”(26)阻隘:險阻要隘。
(23)孔道:通道。
(24)平迤(yí夷):平坦。
(25)相犄(jī機)角:相互牽制,攻擊敵方。《左傳·襄公十四年》:“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犄之。”犄,捉住腳;角,抓住角。後遂以“犄角”喻從不同方向轄制、攻擊敵人。
(26)叢山關:在績溪縣北。
(27)已而:不久。
(28)援兵:引兵。陴(pí皮):城上矮牆,也叫女牆。
(29)逆戰:迎戰。
(30)少騎:少數騎兵。騎,一兵一馬之合稱。綴:牽制。
(31)新嶺:在休寧縣南。
(32)大帥:指清派往攻擊金聲義軍的總兵張天祿。購:懸賞捉拿。
(33)囑:託付。
(34)知天一者:指知道江天一之為人的清官兵。(39)若:你。
(35)禍且族:將遭滅族之禍。族,滅族。《書經·泰誓上》:“罪人以族。”孔安國傳:“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
(36)女:通“汝”(42)焉:哪裡。逃其難:指遇難而逃。
(37)幸:敬詞。
(38)江寧:清順治二年(1645),改南京應天府為江寧府,今南京。
(39)總督:指洪承疇。洪承疇原為明三邊總督,被俘降清,順治二年,以內閣學士、兵部尚書總督軍務,招撫江南各省。不問:不問罪。
(40)通濟門:南京城南面偏西之門,當時為刑場。
(41)高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諡號。
(42)瘞(yì意):埋葬。
(43)馬士英:明天啟間進士,崇禎末官兵部侍郎,總督廬州鳳陽道軍務,曾遣使者徵調貴州兵抵抗農民軍。
(44)疏劾:上疏彈劾。狀:情狀、罪狀。
(45)賁(jī機):攜帶。
(46)詣闕:到朝廷上。
(47)《籲天說》:傳主所寫的說明真相的文字。籲天,向天呼籲。
(48)貴人:指朝廷中權貴。
(49)白:澄清冤誣。
(50)號知兵者:號稱懂兵法之人。
(51)無以尚之:沒有人超過他。尚,通“上”。
(52)勝國:已亡之國。《周禮·地官·媒氏》:“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鄭玄註:“勝國,亡國也。”謂為今國所勝之國。此指明朝。(59)新安:古新安郡,即徽州。死忠者:為國家而死者。
(53)汪公偉:汪偉,休寧人,崇禎末官翰林院檢討,李自成破北京,自縊死。凌公駉(jiōng,迥平聲):凌駉,休寧人,崇禎末官兵部主事;弘光朝,巡撫河南,守歸德,清兵破城,自縊死。
(54)刲(kuī虧)肝活其母:割下自己之肝為藥,治好婆母之病。此顯然是不經之傳說。
(55)征:徵集。表章:表彰。章,通“彰”。
(56)好奇尚氣:喜做非常之事,崇尚氣節。類如此:如同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