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陳巧明,女,現年59歲(2013年),台灣彰化和美鎮人。台南家專舞蹈科畢業。1997年創辦巧明舞藝中心(“日月明功”前身),還曾在彰化市中正路教舞蹈,並創辦陽光心語顧問公司(位於彰化工校街)。
創辦日月明功
1997年,創辦“巧明舞藝中心”;
2008年,陳巧明將舞藝中心改為“日月明功”;
團體最盛時有200人,僅剩約100人。
教義
“日月明功”教義為“日月明功最好、自己最好”。但也有其他學員爆料,陳巧明要求學員必須分享“日月明功”有助於工作、心靈成長的心得,一旦陳述不出具體內容,就得在全體學員和陳巧明面前認錯(所謂“認錯”指的是安排學員集體譴責,甚至是賞耳光)。
園區
“日月明功”辦靈修活動的聚會地點在占地5000坪有百年歷史的陳家洋樓,又稱默園。居住在園區的成員多為失婚婦女、夫妻及其家人子女。
遭到投訴
2007年,彰化縣政府法制處曾接獲10名民眾投訴,指陳巧明上課教舞,收費偏高,又時常闡述教義,有學生想退出卻不給退費,雙方鬧得很不愉快。
退出的學員表示,陳巧明權威感強烈,常以批鬥方式做為學員彼此分享的內容,致夫妻失和,有學員因此退出。
涉嫌傷害致死罪
陳巧明(中)
案發經過
2013年5月19日,台灣彰化一名沉迷神秘靈修團體“日月明功”的母親將其念高三的兒子詹淳寓(18歲)帶往“日月明功”所謂靈修教室默園囚禁虐待18天,管教過當致死。
案發後詹母黃芬雀一肩扛責,堅稱獨自犯案。然而被害者父親高度質疑,陳巧明也涉嫌帶頭鞭打詹姓學生,還指使其他成員參與捆綁與監管,因而控訴陳巧明也涉及傷害致死罪嫌。
被列為被告
檢方經偵辦,並搜查在押嫌犯黃芬雀住處及默園後,正式將陳巧明列為被告。
接受訊問
2013年12月12日,陳巧明被彰化地檢署及刑事警察拘提到案,接受訊問。
家庭情況
陳是台灣彰化和美鎮望族,其祖父陳虛谷是日據時代知名文學家。
據TVBS報導,陳巧明原本是教舞老師,和先生一起去美國跳舞結緣,2008年和先生離婚後,搖身變成以宣道為名的靈修導師。陳巧明常說自己婚姻不幸福,不斷灌輸信徒“自己最重要,家庭只是附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