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同存異

求同存異

求同存異:找出共同點,保留不同意見。“求同存異”是1955年周恩來總理在亞非萬隆會議上提出的方針,是周恩來辯證思維方式的實踐範例,也是其處理複雜關係、解決複雜矛盾一以貫之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模式。該成語可作謂語、賓語、定語使用,反義詞為求全責備、固執己見等。

基本信息

成語信息

【讀音】qiútóngcúnyì
【英文】Toputasideminordifferencessoastoseekcommonground;Toseekcommongroundwhilereservingdifferences
【釋義】求:尋求;存:保留;異:不同的。找出共同點,保留不同意見。
【用法】聯合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褒義。
【近義詞】大同小異
【反義詞】求全責備、固執己見、強求一律

成語出處

出處《人民日報》1965.3.23:“共同點是基本的,分歧是局部的,可以求同存異。”

背景

亞非會議是人類有史以來第一次由亞非國家發起和召開的會議,是第一次沒有西方國家、沒有當時主要世界大國參加的會議。會議的參加國除日本外,都是新興的開發中國家,因此也可以說是第一次開發中國家的國際會議。二戰結束後,世界上出現了民族獨立解放的高潮,長期處於西方帝國主義、殖民主義、霸權主義控制下的廣大亞非國家,先後通過革命、戰爭、起義和抗爭等不同的方式,衝破了帝國主義的封鎖、壟斷和控制的世界體系,走上了建立新興的民族國家的道路。獨立後,這些具有共同的命運、面臨共同任務的國家,為了解決共同的問題,需要相互交流經驗,相互探討國家建設和發展的道路,彼此產生一種共識,這就是要加強亞非新興的民族獨立國家之間的團結和互助。萬隆會議正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召開的。

故事

萬隆會議萬隆會議
1955年,周恩來在亞非萬隆會議上提出“求同存異”的方針。

求同存異是周恩來的創新,萬隆會議的精神最終導致了1961年不結盟運動的興起。

求同存異不是目的,而是為大家的共同目標服務的,求同存異之後要做什麼是最重要的。周恩來在萬隆會議上指出,亞非地區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但殖民主義在這個地區的統治並沒有結束,經濟上還很落後,因此這一地區的國家不僅要求政治上的獨立,同時還要求經濟上的獨立,改變經濟落後面貌,爭取完全獨立。為此就要保障世界和平,促進亞非國家之間的友好合作。而要實現這個目標,亞非國家之間就應該求同存異,不要因意識形態和國家制度的不同而造成分裂

意義

“求同存異”這個方針不但能在社會制度不同的亞非國家之間架設友好相處的橋樑,也能使得許多本來敵對的國家和平共處,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平,當然也為新中國國際威望的迅速提高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而且至今仍然具有重要意義。

注釋

萬隆精神:是指開發中國家試圖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擺脫西方主宰國際社會命運的精神。

同:指的是有共同的任務,即擺脫殖民統治、實現民族獨立、發展自己的任務。

異:指的是國家制度、政治制度的差異。

成語思想

一、周恩來“求同存異”思想對傳統的繼承與發展
周恩來在萬隆會議發言周恩來在萬隆會議發言
周恩來“求同存異”思想並不是對傳統“和而不同”思想的簡單借用,而是在繼承基礎上的揚棄,二者之間存在著諸多差別。其一,被動與主動之分——“和而不同”雖然也提及人為因素,但更為提倡“師法自然”的思想觀念,主張回歸到無人力強加妄為的自然而然的和諧狀態;周恩來的“求同存異”則要求人們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積極溝通、耐心引導而達成共識。其二,理想與現實之分——儒道之學都極具理想主義色彩,受其薰陶的“和而不同”思想習慣將“三名同心、太和萬物”作為自己的追求目標,往往可望而不可即;而“求同存異”已經成為一種行為方法,常常被周恩來用作處理現實問題的利器。其三,抽象與具體之分——“和而不同”更多地表現為一種形而上的思想理念,主要是強調“共生共榮”的必然性和重要性;而“求同存異”更多地表現為一種具體化的操作方法,是周恩來在實際工作中歸納總結的工作方法。可見,周恩來的“求同存異”比之傳統的“和而不同”更加具有方法論上的指導意義。
二、周恩來“求同存異”思想所體現的辯證思維
“求同”就是尋找共同思想、共同要求、共同利益,是構建和諧的基礎;“存異”就是保留不同觀點、不同主張、不同利益,是構建和諧的條件。在周恩來“求同存異”思想中,貫穿著辯證思維方法的豐富內容。如存其異、求其同;抑其異、揚其同;尊其異,待其同等。因而,“求同存異”又可稱為“辯證求同”。
1、異中而求同——同一性與鬥爭性相統一。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是對立面的統一,即任何對立的兩個方面,既有差別性、相互排斥性、反對性、否定性,又有相互依存性、包含性、一致性、合作性、相互轉化性。周恩來的“求同存異”是同和異、團結和鬥爭的具體的歷史的統一,有著豐富的內容和靈活多樣的形式,是唯物辯證法的矛盾學說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套用。一方面,周恩來的求同性思維方法強調團結,要求在不同中尋求共同點、在矛盾中尋求統一。他分析說:“團結是在矛盾中形成和發展的。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人們的智慧、才能、性格各有不同,相互之間有時是有矛盾的。團結就是在共同點上把矛盾的各方統一起來。善於團結的人,就是善於在共同點上統一矛盾的人。”另一方面,周恩來的求同性思維方法並不是調和、折衷,而是存異不存原則之異,在重大原則問題上堅決進行鬥爭。1945年他在《論統一戰線》中總結道:“有了區別,就有鬥爭。無產階級在統一戰線中的團結,是堅持獨立自主的條件下同人家講團結,而不是受其他階級的影響。”他多次強調,在原則性的問題上是決不能讓步的,必須同時反對極左和極右兩種錯誤觀點。他批評說,“左”的觀點是只異不同,“天天講區別,不去和人家共同行動”;右的觀點是“求同而非異”,“不主張區別”,只有同而沒有異。這兩種極端思想“都是不正確的,都是受了別的階級的影響,不是真正的無產階級的思想”。
2、求同不求異——“兩點論”與“重點論”相統一。周恩來的“求同存異”思想是這一辯證思維在實踐中的嫻熟套用。一方面,“求同存異”思想堅持“兩點論”,既注意到矛盾的主要方面“求同”,又顧及到矛盾的次要方面“存異”;另一方面,“求同存異”思想堅持“重點論”,在“求同存異”中偏向於矛盾的主要方面“求同”,力爭“求同而不求異”。周恩來關於求同的一個基本理念,就是主張“先把雙方不同的立場說清楚,然後找共同點”,認為“這才是誠實的態度,這樣才能相處下去”。1955年4月他在亞非會議上發表了關於“求同而存異”的著名講話,強調不同社會制度、不同意識形態,以及不同宗教信仰的國家都可以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找到共同的出發點;1972年他在歡迎美國總統尼克森的宴會上又說:“中美兩國的社會制度根本不同,在中美兩國政府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分歧。但是,這種分歧不應當妨礙中美兩國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正常的國家關係,更不應該導致戰爭。”這種先承認差異的存在,同時又擱置差異、著力尋求共同點的求同方式,是知異而求同、求同不求異、知異而不求異、知異而不礙同等辯證思維的具體表現。
3、求同又存異——普遍性與特殊性相統一。“求同存異”既是一種思想,也是認識問題、解決矛盾的一種基本方法,它是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共性與個性相統一原理的具體體現。“同”就是普遍、共性的一面,“異”是指特殊、個性的一面;求同就是努力去尋求、擴大雙方的共同點,存異就是正視並允許雙方有一定的個性存在。在周恩來的“求同存異”思想中,求同是存異的目的,存異是求同的條件。周恩來一貫強調矛盾的普遍性,認為共同點是矛盾各方統一的基礎。他說,“共信不立,互信不生”,沒有共同的信念、願望和要求,就不會有互相信任和團結。所以,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就在於“要求大家有一個共同的立場”。同時,周恩來也從來不忽視矛盾的特殊性,歷來主張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他說:“人的思想有各種各樣,只要他不妨礙政治生活,不妨礙經濟生產,我們就不要干涉。”擱置差異正是對差異的一種尊重與保護,是一種緩解矛盾的表現。
4、存異以待同——質變與量變相統一。周恩來強調“存異”,既不是對差異置之不理,更不是有意去“求異”,而是“存異以待同”。它有兩層含義:其一,引導差異向共同點轉化。周恩來提倡用“求同存異”的方法通過量變逐步縮小彼此差異的程度,以期質變的來臨。因為,差異如果不及時解決,很有可能會朝著相反的方向從量變到質變發展,最後變得不可收拾。其二,防止“小異”向“大異”轉化。周恩來之所以強調暫時擱置差異,就是因為現在還不具備解決這些差異的條件,如果硬性去“求同”,矛盾不僅解決不了,很有可能會促使矛盾從量變發展為質變,從非對抗性矛盾發展為對抗性矛盾、從隱性矛盾發展為顯性矛盾,從“小異”變成“大異”。把不同的保留,不發展爭論,是周恩來求同存異思想的一個基本點。他一直強調:“凡是屬於立場、思想、生活方式不同的問題,不必爭論,要互相尊重。”
三、周恩來實現“求同存異”的手段及其在實踐中的運用
周恩來的“求同存異”思想具有鮮明的實踐性,為了達到“求同存異”,他經常運用各種方式、手段來“求同存異”,顧全大局、堅持和合。
1、周恩來善於運用協調溝通的手段“求同存異”。實踐證明,矛盾雙方關係的不和諧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缺乏及時有效的溝通而造成的。周恩來非常善於溝通,他每每在溝通中求同存異,在求同存異基礎上繼續溝通,最終促使問題圓滿解決。1936年他通過與張學良、蔣介石、國民黨內部、蘇聯及共產國際等多方的有效溝通,促使西安事變和平解決;1954年他通過與印度、緬甸等開發中國家的積極溝通,推出了享譽世界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56年他通過曹聚仁、陳誠等人與蔣介石秘密溝通,促成“力爭和平解放台灣”一系列新政策的出台。實際上,周恩來自己常常充當著共產黨與民主人士溝通的橋樑。錢學森曾說,許多黨外人士說,我們是認識周恩來才認識共產黨,相信周恩來才相信共產黨的。
2、周恩來善於運用團結友善的手段“求同存異”。無論是處理內政還是外交,周恩來總是從團結的願望出發,著力分析矛盾各方的共同利益,進而爭取矛盾各方權衡利弊、求同存異。毛澤東多次稱讚說:“恩來的最大優點之一,就是同黨內外都有廣泛的聯繫,善於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李先念也說:“周恩來同志另一個突出的長處是善於團結人。他確實能夠做到團結一切應該團結和可以團結的人。他的這個特點,在黨內早被承認,在黨外更為著名。同他在一起工作,很自然有一種安定團結的氣氛。”尤其值得稱道的是,周恩來還注意團結曾經反對過自己,甚至陷害過自己的人。比如,1932年國民黨要員張沖製造“伍豪事件”陷害周恩來,後來在抗戰中周恩來從民族利益的共同點出發,與張沖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由公誼而增友誼”。
3、周恩來善於運用以退為進的手段“求同存異”。周恩來擅長以退為進,是將原則的堅定性與策略的靈活性結合得天衣無縫的公關大家。每當交往協商中出現“紅燈”信號,他總是儘可能以退為進、繞道而行,最終功成事遂。1945年重慶談判時,周恩來代表中國共產黨作出儘可能的讓步,逼迫國民黨不得不坐下來認真談判;1950年在《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談判過程中,周恩來語重心長地對代表團成員說,交往協商“需要我們不僅勇於和善於堅持原則,而且還要勇於和善於進行妥協”,“光講鬥爭不講妥協,往往要犯‘左’的錯誤,其結果常常使談判陷於僵局,甚至破裂”。周恩來多次以以退為進的方法贏得談判的持續進展和有利局面。
縱觀周恩來幾十年執政的風雨歷程,他始終不渝地秉承“求同存異”的行事原則,顯示了高超的領導藝術和豐富的政治經驗,被尊奉為“構建和諧的典範”。在實際工作中,他巧妙地將“求同存異”運用於新中國內政外交的各項事業之中,力求做到異中求同、揚同抑異、存異待同。
第一,以“求同存異”原則引領外交工作。周恩來長期從事並直接領導新中國的外交工作,求同存異的思想貫穿於周恩來外交實踐的始終。1954年在一次幹部會議上他明確指出,“我們和英國是有同有不同的,我們的態度是求同而不求異”;1955年在萬隆會議上,他宣布“中國代表團是來求同而不是來立異的”;1972年在處理中日關係時,他再一次強調,“中日兩國的社會制度不同,但這不應該成為我們兩國平等友好相處的障礙”。當然,最能反映周恩來外交藝術的,還是他成功運用“求同存異”的政治協商藝術,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他說,世界各國為了在一起生存,應該撇開不同的思想意識形態、不同的國家制度,尋找共同點,保留不同點。
第二,以“求同存異”原則發展統一戰線。周恩來明確指出,又聯合又鬥爭,求同存異是統一戰線的根本策略原則。他解釋說,“求同”是努力尋求統一戰線中各方的共同點;“存異”是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統一戰線中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不強求一致。“我們同黨外人士合作就是在共同的大前提下,接受他們的好意見,豐富我們的主張。只要大的方面有了共同性,小的方面存在差別是允許的。”正是在“求同存異”原則的指導下,周恩來確立了共產黨與民主黨派的關係、妥善處理了華人華僑問題、維護和促進了民族團結、化解了各種宗教衝突和矛盾、開創了新中國的對台工作等。
第三,以“求同存異”原則構建黨內和諧。在長期的革命鬥爭過程中,周恩來善於運用“求同存異”的長處使他成為調節黨內矛盾、維繫黨內團結和統一的核心。特別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周恩來出於顧全大局的考慮,以委曲求全的方式竭力苦撐危局,發揮了別人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在黨內和革命隊伍內部,無論是什麼樣的人,有著怎樣的脾氣、性格、思維方式,周恩來都能本著“求同存異”的精神與之合作共事。
第四,以“求同存異”原則協調人際關係。周恩來堪稱處理人際關係的藝術大師,最善於利用“求同存異”的方法化解周邊的人際矛盾。早年在南開學校上學時,《同學錄》中對他有這樣一段評語:“君性溫和誠實,最富於感情,摯於友誼,凡朋友及公益事,無不盡力。”他曾深有感觸地說,幹革命,人越多越好,為了團結更多的人,思想上可以“求同存異”。由於成功地將“求同存異”融入到主體自我意識之中,雖然他在為人處事方面原則性很強,但給人更多的卻是和藹可親的形象,使得他在壓力之下能夠妥善地處理好各方面紛繁複雜的人際關係,贏得全國人民甚至世界人民由衷的尊敬。
“求同存異”是周恩來處理複雜關係、解決複雜矛盾一以貫之的思想方法和行為模式,是周恩來辯證思維方式的實踐範例。縱觀周恩來革命和執政生涯,他始終不渝地倡導在共同點上統一矛盾、在尖銳的矛盾中求同、在對抗中尋求非對抗因素、在適當的條件下恰當地存異。但是,這絕不意味著他是調和主義者和折衷主義者。在“求同存異”思想的實際運用過程中,周恩來注重同一性與鬥爭性相統一、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寓剛於柔、融韌於忍,剛強而不固執偏激,平和而不失原則分寸,具有外圓內方的政治人格品性。而這一根本特點,正是從“求同存異”思想中折射出來的周恩來辯證思維方法之要津。

成語辨析

【正音】異:不能讀作“yí”。
【辨形】異:不能寫作“棄”。

成語示例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還是~吧。
用法:聯合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褒義
示例: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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