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的細微關懷

《權利的細微關懷》,作者姚建龍 ,這是迄今為止我看到的國內第一部系統闡述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研究成果。本著作材料翔實、研究全面深入,是對我國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實踐經驗的階段性理論總結,對改革、完善我國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刑事訴訟程式具有理論開拓、實踐指導價值。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姚建龍,別號佘山老農,1977年生,江西永豐

權利的細微關懷權利的細微關懷
人,法學博士。曾為重慶市勞教戒毒所管教民警,現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韜奮學者,《青少年犯罪問題》雜誌主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上海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研究會會長。曾獲“華東政法大學優秀青年教師”、“上海市禁毒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禁毒法對勞教制度改革的影響》、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轉型中國的青少年犯罪及其治理》、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適當成年人介入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程式研究移植與本土化》、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少年法院的學理論證與方案設計》等多項國家、省部級課題。已出版《長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構》、《少年刑法與刑法變革》、《超越刑事司法:美國少年司法史綱》三部個人專著,合著《女性性犯罪與性受害》等十餘部作品,發表學術論文近百篇。

媒體評論

這是迄今為止我看到的國內第一部系統闡述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研究成果。本著作材料翔實、研究全面深入,是對我國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實踐經驗的階段性理論總結,對改革、完善我國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和刑事訴訟程式具有理論開拓、實踐指導價值。

——徐建(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原第二會長,華東政法大學功勳教授)

姚建龍教授全程參與、見證和推動了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在我國大陸地區的譯介與試點工作。這一法務部部級科研項目成果論證完整、引證翔實、觀點明確,且具獨創性,對創新刑事訴訟制度中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訴訟程式不僅具有理論研究價值與立法參考價值,而且也極具法學理論與法治建設的現實意義。

——葉青(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導)

本課題深入、系統地研究了國外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內涵與要求、我國引入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法理基礎與現實必要性,以及建立我國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基本立場與構想。採用了理論研究與實證研究相結合的方法,觀點明確,論證充分,結構合理,資料豐富,其主要觀點對於完善我國相關法律制度具有積極意義。

謝佑平(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

作者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選擇了這樣一個新穎且頗有爭議的課題展開研究,不僅研究精神和態度值得肯定,而且視角較為新穎務實,研究方法科學,研究脈絡清晰,思路開闊,觀點鮮明,論證有力,邏輯性強。尤其是作者將移植與本土化結合,經過自己思考後形成獨立見解,其中不乏新意和套用價值。

——肖建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上海海關學院院長、教授)

本書密切聯繫我國司法實際,並比較借鑑英國等國家的有關制度和經驗,探討研究合適成年人介人未成年人刑訴程式的問題,調查研究深入,引用大量國內外文獻資料和第一手調查資料,論證分析言之有據,說服力強,並穿插圖表、照片、專欄等,形成一種頗具特色的寫作風格。本成果具有開拓性、創新性,是一部國內占據領先地位的專著,對於推動促進未成年人刑訴制度的建立發展,對立法和司法均具有積極的指導意義和參考價值。在學科建設上,也具有填補理論研究空白的作用。

——柯葛壯(上海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

圖書目錄

前言 移植中的法律制度

第一章 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之域外視角

第一節 肯費特案與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起源

一、肯費特案的基本情況

二、肯費特案的影響

第二節 英國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基本內容

一、合適成年人的資質與作用

二、合適成年人的參與程式

三、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發展與完善

第三節 其他國家的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

一、英美法系國家

二、大陸法系國家

第四節 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比較

一、少年司法的基本模式

二、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比較

第二章 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提出

第一節 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界定

一、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定義

二、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基本特徵

第二節 兒童本位視角下合適成年人在場的功能

一、撫慰

二、溝通

三、監督

四、見證

五、教育

第三節 合適成年人在場權的理論依據

一、兒童最大利益原則

二、國家親權理論

第四節 合適成年人在場權與相關概念

一、與監護人在場權的聯繫和區別

二、與律師在場權的聯繫和區別

第三章 引人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之論證

第一節 我國通知成年人到場法律規定的不足

一、類似規定之演變

二、中英之間的比較

三、我國類似規定的缺漏

第二節 引入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現實意義

一、法律規定的虛置與救濟

二、巢湖冤案引發的思考

三、訊問時律師到場制度缺位的彌補

四、實現對特殊未成年人的平等保護

五、口供中心主義訴訟模式下的特殊意義

六、司法民主與合適成年人參與

第三節 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功能之實證分析

一、司法傷害與合適成年人之撫慰功能

二、溝通障礙與合適成年人之溝通功能

三、違法、不當訊問與合適成年人之監督功能

四、口供與合適成年人之見證功能

……

第四章 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地方試驗

第五章 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基本立場與趨勢

第六章 基本結論與建議

附錄一 調查問卷

附錄二 代表性試點地域規範性檔案

附錄三 課題負責人有關合適成年人參與制度的主要學術活動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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