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1985年本科畢業,1988年碩士研究生畢業,1998年博士研究生畢業,先後獲得法學學士、訴訟法學碩士和訴訟法學博士學位。
任職
1988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學任教,1994年破格晉升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科副教授,1998年破格晉升教授;1999年起擔任訴訟法學專業的博士生導師;2001年作為傑出人才被復旦大學引進。現任復旦大學教授,國際刑事司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復旦大學司法與訴訟制度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8月,全職加盟湖南大學法學院。 兼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檢察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特聘專家,上海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研究院、華東政法大學、福州大學兼職教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培訓中心客座教授,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青浦區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等。
個人榮譽
1997年
《訴訟法專業研究生培養模式》1997年獲四川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刑事訴訟法教材與教學方法改革》1997年獲法務部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1998年
1998年其“刑事訴訟法學教材與教學方法改革”獲得法務部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
《刑事訴訟法學(上.下)》獲法務部優秀教材一等獎和國家優秀教材二等獎;
專著《刑事訴訟模式與精神》、《社會秩序與律師職業》獲中國法學會優秀成果獎。
1999年
1999年獲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2002年
2002年獲上海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2004年
2004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畫”。
上海市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2006年
上海市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2007年
2007年入選上海市領軍人才後備隊。
2008年
2008年人選上海市領軍人才。
研究領域
謝佑平教授的學術興趣廣泛,其科研成果遍及刑事訴訟法和司法制度的各個具體領域。特別在刑事訴訟的國際準則、刑事訴訟中的訴權、訴訟文化及其與訴訟模式的關係、刑事強制措施的性質方面,其展開的學術研究所得在訴訟法學界都屬於開創性成果。
在刑事訴訟原則和國際準則方面
謝佑平教授運用比較和實證方法,對刑事訴訟原則進行別具特色的分類論述,並深入分析了刑事訴訟法原則的概念、體系、功能和發展趨勢,揭示了刑事訴訟各具體原則的本質內容及其在我國刑事訴訟法完善中的要求。在論述刑事訴訟國際標準時,從刑事訴訟制度自身演繹進化的規律和人類社會的共同價值選擇出發,兼顧法律制度和訴訟文化的多元化與差異性,從而為刑事訴訟國際標準框定了普適性價值和包容性價值;並強調刑事訴訟國家準則的底限控制意義,即它確立了現代刑事訴訟最基本、最優先的規則,為社會正義的實現提供了不可突破的底限標準 。
謝佑平教授在刑事訴訟法研究中,提出了“訴訟活動與人類的競技運動存在天然的聯繫”觀點,尤具有新意和學術創見。在參與刑事訴訟程式運作的公、檢、法三機關關係方面,他認為:配合制約原則是我國刑事訴訟所特有的一項政策性原則,但它導致一系列現行制度無法克服的弊端,主張予以取消或重構。同時在借鑑國外法治先行國家的程式模式,提升法院地位,確立司法審查原則,由法院對偵查權運行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在著述中,他一以貫之地強調 “訴訟及時”、“相應性”和“程式法定”等原則,這些論述受到訴訟法學界學者的普遍認同。
在刑事程式的具體運行方面
首次從偵查程式制度的各個角度出發,定位了偵查程式與起訴、審判程式的關係,揭示了偵查程式的特質和功能,界分了偵查權性質和偵查權配置的規律;在深入分析了偵查程式的構成要素和結構等靜態樣態的基礎上,對偵查程式的主體與客體的動態運作給予充分的關注。其次,在公訴制度研究方面,他從維護人權、保障程式公正和訴訟經濟的角度,提出“一事不再理”和“控審分離” 。
在律師制度方面,謝佑平教授的研究成果卓著。他對律師職業的本質屬性及其在社會秩序建構中的意義進行深入研究,提出:獨立性是律師職業的本質屬性,律師兼具民主性、社會性和商業性;應結合中國的社會類型,推進中國律師制度建設,發揮律師在國家法律秩序的建構中具有協助社會主體正確認識自身的法律權利、依法行使自身法律權利以及在自身法律權利遭受侵害時尋求正確的救治途徑等功能。
謝佑平教授十分關注司法制度的發展,注重研究司法權運和作司法改革過程中遇到的難題。他對司法機關的程式法解釋權率先提出質疑,深入分析司法權的運作規律,創造性認為,我國法律應確立“程式法定原則”,取消司法機關的程式法解釋權,進而對整個刑事訴訟法解釋體制進行重構。從法治的深刻蘊義出發,他指出:司法機關可以著手進行改革,但是司法改革的路徑應當規限在合法性限度內,而不能搞任何突破法律的“制度創新”。我國司法改革遲遲難以取得進展的致命癥結——法制的無權威性和非至上性,應立足於制度模式和訴訟精神的多重視角塑造司法的權威形象。
研究成果
謝佑平教授是我國刑事訴訟法學科科研實力較強的中青年學者之一,在刑事訴訟法學和司法制度研究領域中,著述豐碩。謝佑平教授編有刑事訴訟法學以及律師學教材多本,其中,《刑事訴訟法學(上、下)》獲法務部優秀教材一等獎和國家優秀教材二等獎。累計出版個人專著3部、合作專著8部,國家教委、法務部統編教材8本,自編教材6本,工具書2本,譯著1本;在《中國法學》、《法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政治與法律》等中文、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00多篇,其中,有多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中心《訴訟法學》、《新華文摘》、《高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其科研成果累計達300多萬字。主持完成國家、省、部級課題7項。
科研項目
1、《公設辯護人制度研究》,2011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
2、《中國檢察監督的政治性與司法性研究》2007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
3、《刑事司法權力配置與運行研究》,2003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一般項目;
4、《律師制度比較研究》,1998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青年項目;
5、《刑事司法國際準則研究》,1999年法務部科研項目;
6、《刑事訴訟中的行政權與司法權關係研究》,2003年法務部科研項目;
7、《刑事司法改革研究》,2003年上海哲學社會科學項目;
8、《程式法定原則研究》,2005年上海哲學社會科學項目。
主要著作
1、《刑事訴訟法新論》,專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刑事訴訟模式與精神》,獨著,成都科技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3、《社會秩序與律師職業》,獨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刑事訴訟法學論點要覽》,主編,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5、《刑事訴訟國際準則研究》,主編,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刑事訴訟法原則——程式正義的基石》,專著(與萬毅合作),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7、《刑事偵查原理論》,專著(與萬毅合作),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8、《刑事司法程式的一般理論》,獨著,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9、《司法公正的建構》,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5年版;
10、《程式法定原則研究》,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6年版;
11、《刑事司法權力的配置與運行研究》,專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12、《刑事救濟程式研究》,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13、《檢察實務中的程式問題解析》,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09年版;
14、《中國檢察監督的政治性與司法性研究》,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10年版;
15、《刑事程式法哲學》,獨著,中國檢察出版社2010年版;
16、《司法評論(第一卷)》,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2010年版;
17、《司法評論(第二卷)》,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2011年版;
18、《民事證據運用叢書》,主編,廣東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教材(主編與參編)
1、《刑事訴訟法學新論(法律碩士(JM)聯合教材)》,謝佑平主編,浙江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2、《公證與律師制度》,謝佑平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3、《刑事訴訟法學》,謝佑平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4、《證據法學》,謝佑平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5、《證據法學》,謝佑平主編,教育部“十一五”規劃教材,編寫中;
6、《刑事訴訟法學》,陳光中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7、《刑事訴訟法學》,樊崇義主編,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8、《刑事訴訟法學》,卞建林主編,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9、《刑事訴訟法學(上、下)》,徐靜村主編,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0、《律師法學》,譚世貴主編,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11、《中國民事訴訟法要論》,譚兵主編,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
12、《中國審判理論研究》,王洪俊主編,重慶出版社1993年版。
論文
1.《律師制度改革的幾個問題》,載《律師與法》1986年第10期
2.《提高檢察人員素質管見》,載《法學季刊》1987年第4期
3.《律師分工應專業化》,載《北京律師》1988年第1期;
4.《政治體制改革與法制建設》,載《政治與法律》1988年第2期;
5.《檢察機關行政訴訟法律監督芻議》,載《當代檢察》1988年第3期;
6.《論審判行為》,載《行為法學》1988年第4期;
7.《刑事控訴與辯護關係論》,載《法學天地》1988年第5期
8.《我國應制定[圖書館法]》,載《現代法學》1988年第6期;
9.《國外律師辯護制度摭談》,載《北京律師》1989年第1期;
10.《商品經濟與律師服務》,載《法學天地》1989年第5期.
11.《廉政建設與行政訴訟》,載《法律與社會》1991年第1期;
12.《法律顧問應為企業提供超前服務》,載《律師與法制》1991年第2期;
13.《檢察機關應加強對自訴案件的監督》,載《檢察研究》1991年第2期;
14.《人民法院在廉政建設中的作用》,《政法學刊》1991年第3期
15.《辯護律師與公檢法之間的關係》,載《中國律師》1991年第3期
16.《完善刑事訴訟法,促進反貪污賄賂鬥爭》,載《政法叢刊》1991年第3期;
17.《刑事訴訟中的訴權探討》,載《現代法學》1992年第1期;
18.《公訴人與律師》,載《律師與法制》1992年第4期;
19.《無罪推定原則評論》,載《法學評論》1993年第5期;
20.《廉政建設與檢察監督》,載《現代法學》1993年第6期;
21.《刑事審判模式探析》,載《政法論壇》1994年第3期
22.《刑事訴訟程式的法理學分析》,載《法學評論》1994年第5期;
23.《關貿總協定與環境保護》、載《法學評論》1995年第5期。
24.《背景與機理:律師制度的巨觀考察》、載《現代法學》1995年第6期。
25.《市場經濟與法律服務》、載《司法行政優秀論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獲法務部優秀論文二等獎.
26.《刑事訴訟模式評論》,載《雲南法學》1996年第2期;
27.《論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載《政法學刊》1996年第2期
28.《理想與現實:評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載《現代法學》1996年第2期。(人民大學《訴訟法學》1996年第5期)
29.《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人民檢察工作》、載《雲南法學》1996年第4期
30.《刑訴制度改革要落實配套措施》.載《政治與法律》1996年第4期.
31.《美國律師制度管窺與思考》、載《律師與法制》1996年第4期。
32.《新舊刑事訴訟法的主要區別》、載《法律函授》1996年第4期。
33.《“混合型”刑事訴訟模式評論》、載《法學》1996年第5期。(人民大學《訴訟法學》1996年第5期)
34.《世界刑事訴訟發展趨勢與中國刑事訴訟的改革》、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5期。(人民大學《訴訟法學》1997年第3期)
35.《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人民法院審判工作》、載《法學評論》1996年第6期
36.《同步與差距:從國際標準看我國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載《政法學刊》1997年第1期。
37.《我國法院功能模式演進歷程的巨觀考察》,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38.《論律師在法律秩序建構中的作用》,載《現代法學》1998年第1期,
39.《律師執業與社會條件關係論析》,載《現代法學》1999年第1期;
40.《撤回公訴論》,載《雲南法學》1999年第3期;
41.《訴訟文化論》,載《訴訟法學新探(陳光中教授論文集)》,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
42.《關於刑訊逼供的理性思考》,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0年第1期,
43.《刑事訴訟訴審同一原則探討》,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0年第3期,
44.《論我國律師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載《湖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0年第1期,(被《新華文摘》2000年第5期‘論點摘編’)
45.《論拒絕強迫自證其罪原則》,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00年第6期,*
46.《刑事訴訟牽連管轄制度探討》,載《政法學刊》2001年第1期*
47.《論刑事審判對象》,載《雲南法學》2001年第1期*
48.《一事不再理原則重述》,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01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訴訟法學》2001年第9期轉載;
49.《審判中立論》,載《湖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4期,
50.《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載《重慶社會科學》2001年第4期。
51.《刑事訴訟相應性原則的法理探析》,載《政治與法律》2001年第5期*
52.《模式與定位:法院變更罪名探析》,載《人民檢察》2001年第7期*
53.《刑事訴訟國際準則視野中的證據排除規則》,載《證據學論壇》第3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54.《刑事訴訟國際準則與中國刑事訴訟》,載《金陵法律評論》2001年春季卷;
55.《論程式法定原則》,載《訴訟法理論與實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56.《刑事辯護制度發展史論綱》,載《法律科學》2002年第1期;
57.《論刑事訴訟的參與原則》,載《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1年第5期;
58.《程式法制原則評論——兼評司法機關的解釋權》,載《訴訟法學研究》(第一卷),中國檢察出版社2001年1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