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差係數

標準差係數,又稱為均方差係數,離散係數。在財務管理中,稱為變化係數,指的是標準差/均值。它是從相對角度觀察的差異和離散程度,在比較相關事物的差異程度時較之直接比較標準差要好些。標準差係數是將標準差與相應的平均數對比的結果。當以樣本標準差係數(稱變異係數/離散係數)估計總體標準差係數時,VS= 式中:VS為變異係數;S為樣本標準差。對於不同水平的總體不宜直接用標準差指標進行對比,標準差係數能更好的反映不同水平總體的標誌變動度。

定義

標準差係數又稱均方差係數。反映標誌變動程度的相對指標。總體標準差係數的計算公式為Vσ= σ/ x ×100%

解釋

式中:Vσ為標準差係數;σ為標準差;x 為平均數。當以樣本標準差係數(稱變異係數/離散係數)估計總體標準差係數時,VS= 式中:VS為變異係數;S為樣本標準差。對於不同水平的總體不宜直接用標準差指標進行對比,標準差係數能更好的反映不同水平總體的標誌變動度。

標準差變動係數為標誌變異係數的一種。標誌變異係數指用標誌變異指標與其相應的平均指標對比,來反應總體各單位標誌值之間離散程度的相對指標,一般用v表示。標誌變異指標有全距、平均差和標準差,相對應的,便有全距係數、平均差係數和標準差係數3種。計算方法為:

標誌變異係數=標誌變異值/相對應的平均值

意義

標準差係數是將標準差與相應的平均數對比的結果。標準差和其他變異指標一樣,是反映標誌變動度得絕對指標。它的大小,不僅取決於標準值的離差程度,還決定於數列平均水平的高低。因而對於具有不同水平的數列或總體,就不宜直接用標準差來比較其標誌變動度的大小,而需要將標準差與其相應的平均數對比,計算標準差係數,即採用相對數才能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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