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五

格五是一種古代棋類遊戲。又名簙簺、博塞或簺。雙方各執黑白棋五枚,共行中道,每次移一步,遇對方則跳越,以先抵敵境為勝。

簡介

格五是一種古代棋類遊戲。又名簙簺博塞。《漢書•吾丘壽王傳》註:“格五棋行簺法,曰塞、白、乘、五,至五格不得行,故云格五。”清翟灝《通俗編》認為格五的具體走法是:雙方各執黑白棋五枚,共行中道,每次移一步,遇對方則跳越,以先抵敵境為勝。

“格五”是一種兩人對奕的遊戲,在兩漢至南齊的史書中都出現過,歷史上前漢的吾丘壽王,後漢的梁冀,南齊的沈文季都善於這種遊戲。《漢書》中最早出現,顏師古的注是現存的文獻中最早解釋這一遊戲的。我們先來看看這一條記錄:
《漢書》卷64《吾丘壽王傳》:“吾丘壽王以善格五召待詔。”顏師古(581-645)的注文寫道:
“蘇林曰:‘博之類,不用箭,但行梟散。’孟康曰:‘格音各,行伍相各,故言各。’劉徳曰:‘格五,棋行。《簺法》曰:簺、白、乘、五,至五,格不得行,故云格五。’師古曰:‘即今戲之簺也,音先代反。’”
《後漢書》卷34《梁冀傳》:“冀字伯卓……性嗜酒,能挽滿、彈棋、格五、六博、蹴鞠、意錢之戲,又好臂鷹走狗,騁馬鬥雞。”唐章懷太子李賢(654-684)的注文說:
“《前書》吾丘壽王善格五。《音義》云:‘簺也,音蘇代反。’《說文》曰:‘簺,行棋相塞謂之簺。’ 鮑宏《簺經》曰:‘簺有四采,塞、白、乘、五是也。至五即格,不得行,故謂之格五。”
另外,《南齊書》卷44也有沈文季善格五的記載:“文季雖不學,發言必有辭采,當世稱其應對。尤善簺及彈棋。簺用五子。”
從以上的引文看,“格五”又叫做“簺”,在兩漢至南北朝是一種著名的遊戲,甚至有《簺法》、《簺經》等關於它的專門著作。顏師古和李賢都是初唐人,他們分別注《漢書》和《後漢書》,依據的大約是相同的書籍。從他們的注文看,“格五”這一遊戲的精要之處是“行棋相塞”,使對方“格不得行”,所以稱作“格五”。顏師古說“今戲之簺也”,大約唐朝初期或稍前,遊戲以“簺”的名稱流傳,所以後來知道“格五”的人就少了。。
“格五”或“簺”唐以後肯定又有變化,它的具體下法,後代就不甚了了,所以不少學者就紛紛做出考證。關於“格五”的考證條目,見於宋初楊侃的《兩漢博聞》、稍後黃朝英的《靖康緗素雜記》,以及著名的《說郛》、《玉芝堂談薈》、《通雅》等很多書籍。這些書除了引《漢書》、《後漢書》的注文之外,還將“格五”和另一種叫做“蹙融”的遊戲聯繫起來,認為宋時的“蹙融”就是古時的“格五”。但遊戲到底該寫作“蹙融”還是寫作“蹙戎”,則又有爭論。從這點看,“蹙融”或“蹙戎”是唐宋時的口語,而它是不是就是古時的“格五”,則很難說。
靖康緗素雜記》說:“世俗有蹙融之戲,謂以奕局取一道,人各行五棋,即所謂格五也。”《夢溪筆談》則說:“蹙融或謂之蹙戎,《漢書》謂之格五,雖止用數棋,共行一道,亦有能否。徐徳占善移,遂至無敵。其法已常欲有餘裕而致敵人於險。雖知其術止如是,然卒莫能勝之。”兩種書都說“蹙融”就是“格五”,但是沒有說出任何證據。這種說法被後來各種“考證”所採用,我則是很有些懷疑的。唐段成式《酉陽雜俎》的《貶誤》一條寫道:
“小戲中於奕局一枰,各布五子,角遲速,名‘蹙融’。予因讀《坐右方》,謂之‘蹙戎’。”
酉陽雜俎》的這一條目暗示了兩點。第一,段成式雖然說‘蹙融’應該寫作‘蹙戎’,自己卻沒有說它是古時的“格五”。從“貶誤”的寫作動機看,不那樣說,就說明段不認為“蹙戎”和“格五”是同一種遊戲。第二,從遊戲的著法看,“格五”則是“行棋相塞”,是偏著於“格”、“塞”,讓別人動彈不得的遊戲,而“蹙戎”則注重於讓自己的棋子儘快到達目的地。所以,我很懷疑黃朝英和沈括的說法。依我看,“蹙戎”或許與“格五”有相似之處,甚至是從“格五”發展而來,但它不是“格五”。可以斷言,至遲至宋朝,“格五”的名稱之存在於當時的古籍之中,現實中已然沒有它了。另外,“格五”用的是五個棋子,但“蹙戎”的棋子數有說五個,有說六個的(引文從略),也說明它們不是同一種遊戲。
相似地,《事物原始》說:“格五,即今之挨三頂五擦七呆八之棋也。”也只能理解為“今之挨三頂五擦七呆八之棋”是從“格五”發展或變化而來,而不是“格五”遊戲本身。當代有專家說“格五”經千年的發展變化,成了今天的跳棋,這雖然沒有文獻的“硬”證據,但從相似性看,倒也是合理的結論。
綜上所論,我們想說的是:“格五”是一種古老的遊戲,千把年以來已不見了。進一步說,這個名稱,老百姓和一般的學者們很久以來都不知道了。自然而得的推論是:口語中與“格五”有關的辭彙,因為大眾對“格五”的陌生而成了“沒有來歷”的詞了。
閩南話中有“格五空”、“格五人”一類的辭彙,指的是“好與他人‘抬槓’,‘過不去’”,或者是“思維、言談、行動(故意)不循常理”的個性。這些詞,便是來源於“格五”這種遊戲。“格骨”,以及語音訛變而來的“假骨”,自然也是由此遊戲而來。

由來

第一,“格五”是以“格”、“塞”他人為要義的,正與“格五空”等的表現相同,所以說二者讀音相同,意義相通,是毫無疑問的。
第二,北京話中的“格塞”,南京話中的“格古”(讀為ga2 gu2),意思雖然還稍有不同,卻在讀音上和意義上與“格骨”有絕對肯定的聯繫。我們討論過,“格五”一詞久不為大眾所知,但用它表示為人、個性,則古已有之,所以各種方言中應該有它的痕跡。北京的“格塞”,南京的“格古”,就是這種痕跡的體現。它們的存在,一方面是古人已用“格五”形容人的個性的旁證,另一方面,也是“格五空”、“格骨”等來源於“格五”的旁證。
第三,雜劇《陳州糶米》中有人物“張撇古”,《烏盆記》中有人物“張別古”。這“撇古”、“別古”,其中的“別”和“撇”,都是“格”、“塞”的意思,它們的詞意,又與(南京話的)“格古”(為人不循常理,不易相處)相同。因此,它們是“格古”在元雜劇中的寫法。“撇古”和“別古”是“格古”在古人通俗文字中的體現。這證明古人口語用“格五”狀人,也證明“格五”不為人所知以後,詞的寫法之易變和多變。
閩南話的“格骨”中的“骨”字,有兩種可能的來歷。第一種是它只是“五”字的音訛――“五”與“骨”韻母相同而聲母相近。另一種可能性是“格五”的棋子多用動物骨做成,所以“格五”也稱作“格骨”――這也很可能,“牌九”叫做“骨牌”,古時麻將也多用骨頭來做。但無論如何,它是“格五”一詞和變形,則應該沒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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