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稱
林連宗
人物簡介
林連宗於1923年畢業於台中一中,1925年考入日本中央大學預科,並且於1930年以中央大學法學部二年級在學身分即通過日本高等行政科試驗、三年級通過司法科試驗,並且取得高等文官資格。1931年於台中市執業律師,兼任台灣新聞社法律顧問,曾被選為台中州律師公會會長。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台灣為國民政府接收,1945年9月林連宗當選台灣省律師公會理事長,並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台中分團第一區隊長。1946年4月當選第一屆台灣省參議員,11月再當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在台灣省參議會中,林連宗以其專長對當時臺灣警政、教育以及司法方面時弊,提出多次質詢,同時提案組織地方監察委員會、撤銷壠斷經濟的貿易局以防貪污腐化及壠斷操控,頗引不法當局側目。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3月1日台中市聯席會議提出「改組長官公署」、「實施省縣市長民選」,林連宗被推為代表,北上交涉聯絡;3月6日被選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常務委員。3月10日因戒嚴交通中斷無法返回臺中,林連宗便前往好友李瑞漢家,傍晚,軍憲人員至李家捉拿李瑞漢兄弟,林連宗也一併被帶走,一去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