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與專利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編制和實施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市重點基礎研究、套用研究、開發研究等科技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四)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負責組織協調“科技東莞”工程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驗室體系和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協助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建設。
(五)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協助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六)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軍民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結合和軍民結合行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七)擬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活動,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促進國(境)外研究開發機構的引進和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提出意見,培育發展民辦科研機構,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東莞國防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組織推廣新型科技金融產品,推進科技企業上市工作,加強對風險投資企業的備案和管理。
(十一)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使用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十二)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設,指導和協調鎮街科技工作。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工作規劃,統籌協調全市專利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和牽頭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組織實施重大智慧財產權項目,組織建立全市智慧財產權預警、援助、統計、考核制度。牽頭協調智慧財產權展示交易、技術轉移和質押融資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國家、省、市專利政策,管理專利項目及相關專項經費。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指導專利代理機構和相關服務機構開展業務。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專利保護、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宣傳、教育、考核、計畫生育、政務公開、機關財務、內部審計和財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監察、紀檢、黨群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聯繫下屬單位、承擔科教興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實施“科技東莞”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主任:肖錚勇
科室成員:鍾靖平(副主任)、陳淑玲、黃麗珠、吳 城、尹桂玲、鍾文晟
聯繫電話:22831380、22831335、22831307、22831309、22831301、22831331
政策調研科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中長期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制訂科技政策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擬訂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和科普工作規劃;負責國家、省科技科普基地申報與管理;負責組織開展科技調研工作;負責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組織實施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資助計畫以及組織軟科學項目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促進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政策措施;負責領導講話稿和重要會議文稿起草。
科長:卓慶
科室成員:柳景蛟(副科長)、張媛、張玉輝、周岩
聯繫電話:22831319、22831320、22831324、22831347
發展規劃科(科技重大專項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推動區域科技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並跟蹤監督實施;負責提出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及有關重點創新基礎建設規劃建設;指導專業鎮建設,組織認定和管理專業鎮技術創新平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認定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中心;組織實施企業研發投入資助計畫和東莞市配套國家、省科技計畫項目;承擔科技統計工作;負責市級科技專家庫建設與管理;負責東競國防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科長:盧鋼
科室成員:黃自強、鄧煒傑、盧浩昌
聯繫電話:22831337、22831375、22831356
科研條件與財務科
主要職責:擬訂科研條件保障的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設;編制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並監督預算執行;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承擔本部門財政科技投入績效評價;負責重點實驗室的組織申報及審核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科技貸款貼息計畫;負責科技項目評估管理及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市科技計畫項目監督檢查驗收和審計工作;負責科技檔案管理。
科長:黃錦河
科室成員:葉勁松(主任科員)、林紅菲
聯繫電話:22831382、22831306、22831303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
主要職責: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規劃方案;組織實施工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高新技術領域科技攻關及高新技術項目規劃;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園區、產業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建設;組織申報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廣東省百強創新型企業培育工程示範企業、高新技術項目和產品;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相關技術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國家火炬計畫、863計畫、科技支撐計畫、製造業信息化、技術標準研製計畫;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牽頭組織粵港關鍵領域重點突破項目招標工作,並負責粵港關鍵領域重點突破項目招標東莞專項工作。
產學研結合科
主要職責:牽頭擬訂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編制產學研結合與軍民結合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學研結合與軍民結合專項資金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產學研創新聯盟、產學研結合示範基地建設和產業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畫;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省部、省院產學研結合項目與軍民結合項目;負責對公共、行業科技創新平台、行業技術聯盟以及科技檢測平台的建設指導與管理服務;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承擔省、市民營科技企業的審核認定工作。
科技交流合作科
主要職責:擬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政策和規劃,擬訂基礎研究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全市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和重大科學研究規劃;擬訂科技促進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政策和規劃;牽頭組織科技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組織國家、省國際科技合作計畫的申報與實施;關注引進消化再創新工作,開展對國際科技發展的信息跟蹤與分析工作,促進國(境)外研究開發機構的引進和發展;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社會事業、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等科技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科技專項計畫;指導農業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組織申報國家星火計畫和國家重點新產品計畫;負責組織科技外事與接洽以及組織參加境內外科技展覽會、國際科技學術會議;負責東莞國際科技合作周的籌辦;負責市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單位經費資助計畫;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農業科技園區、產業基地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推薦申報科技強警計畫項目。
智慧財產權促進科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擬訂和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市專利發展規劃;管理專利項目及相關專項經費;負責實施落實專利申請資助、費用減緩、申請加快等優惠政策;負責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市專利項目;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負責全市專利統計分析、信息發布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市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負責智慧財產權預警機制的建立和研究分析工作;負責有關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牽頭開展智慧財產權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承擔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智慧財產權法務科
主要職責:負責指導智慧財產權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的有關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承擔牽頭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案件,查處假冒專利行為;承辦專利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協調有關機構研究重大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與爭端合理解決的方案。
專利成果管理科
主要職責:擬訂專利和科技成果評價、登記、獎勵、技術保密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協調技術與智慧財產權交易與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評估工作,負責開展智慧財產權展示交易、技術轉移、質押融資等工作,承擔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專利權轉讓登記備案等工作;負責專利信息運用以及平台的建設與維護;負責工業設計機構和工業設計活動資助項目的組織管理;指導和監督管理技術市場、科技和專利中介機構;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組織(社團與單位)的初審及管理服務;承擔技術評估、科技諮詢、技術轉移等科技服務行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