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科學技術局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學技術廳的其它事項。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科技與專利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市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優先領域政策性建議,編制和實施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市重點基礎研究、套用研究、開發研究等科技規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四)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責任。負責組織協調“科技東莞”工程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擬訂促進全市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提出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實驗室體系和重點科研基地、產業創新平台、重大創新基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擬訂科技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協助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擬訂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專業鎮科技創新示範試點建設。

(五)擬訂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政策,指導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協助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六)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和軍民結合的相關政策,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結合和軍民結合行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

(七)擬訂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活動,組織實施政府間及有關國際組織間的科技合作項目,促進國(境)外研究開發機構的引進和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對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提出意見,培育發展民辦科研機構,最佳化科研機構布局。

(九)擬訂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推進民營科技工作,負責東莞國防科技裝備動員相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推動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組織推廣新型科技金融產品,推進科技企業上市工作,加強對風險投資企業的備案和管理。

(十一)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科技東莞”工程專項資金使用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

(十二)負責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設,指導和協調鎮街科技工作。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工作規劃,統籌協調全市專利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辦公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和牽頭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組織實施重大智慧財產權項目,組織建立全市智慧財產權預警、援助、統計、考核制度。牽頭協調智慧財產權展示交易、技術轉移和質押融資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宣傳和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落實國家、省、市專利政策,管理專利項目及相關專項經費。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指導專利代理機構和相關服務機構開展業務。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專利保護、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卓慶
副 局 長 :肖錚勇 林剛
盧鋼
紀檢組長:李芳
調研員:沈海邑
調研員:楊靜

部門設定

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科學技術廳、省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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