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東海大陸架,位於中、日、韓三國之間,是中國大陸領土的自然延伸。東海大陸架面積約51萬平方公里,占東海總面積的67%,是世界上最寬廣大陸架之一。東海大陸架北寬南狹,最寬處達550公里。東海大陸架蘊藏著豐富的水產、石油、天然氣以及稀有礦產資源,油氣資源儲藏量可能相當於10個沙特,被稱為“亞洲波斯灣”。中國東海油氣勘探人員先後在中國東海大陸架上發現了平湖、春曉、殘雪、斷橋、天外天等7個油氣田和一批含油氣構造。
地質地貌
地形地貌
東海大陸架海底地形與中國大陸東部平原相似,是中國大陸的海底延伸部分。絕大部分海底坡度極小,向東南方向傾斜數百公里,其坡度變化不到1度。中國的釣魚島、黃尾島、赤尾嶼等島嶼即位於東海大陸架東南邊緣上。
東海大陸架的水深自中國大陸往東有規律地逐漸加深,但變化很小。大陸架最寬處位於上海東南方向約600多公里處,水深只有185米。
在大陸架的東側水深150至185米附近,海底坡度明顯增大,向東南水深急劇加大,形成一個水深最大達2000多米的沖繩海槽。該海槽南北延伸1000多公里,北淺南深,呈向東凸出的弧形深水槽,外形似香蕉狀(亦稱船型或舟狀海盆)。中國沖繩海槽調查隊曾在釣魚島以南實測最大水深2334米,國外報導過更深數據有2717或2940米等。
但海槽兩側皆為陡坡,平均坡度超過2度。最大達10度,坡上還形成一系列的斷裂溝谷。在沖繩海槽東側,琉球群島周圍海底由多組南北延伸的、高聳的海底山脈組成;兩側島架很窄,寬度都只有十多公里,並迅速向西側沖繩海槽與東側琉球海溝過渡到深海洋底。由此可見,沖繩海槽東西兩側地形地貌特徵截然不同,沖繩海槽及其兩側海底的特殊形態,與平坦的大陸架概念毫無共同之處。
沉積物
據估算僅長江、黃河和錢塘江,每年輸入海中的泥沙量即達25億噸左右。從而造成東海巨厚的沉積岩層,並由於沉積物中富含有機質。奠定了大陸架區油氣藏的物質基礎。而琉球群島的沉積物則由於有一條深海槽相隔,很少能被海流攜帶到大陸架上。近年來的海洋調查所獲資料的初步分析表明:東海大陸架邊緣和沖繩海槽西坡的沉積物性質,與長江口的沉積物組成類同,而沖繩海槽東坡沉積物性質與琉球群島各島嶼關係密切;沖繩海槽區的沉積物粒度兩側粗大,向海槽中心變細,表明了沉積物分別由大陸架和琉球群島島坡向海槽盆地中心部位運移。
中國大陸的自然延伸
地質歷史資料證明,東海大陸架確屬中國大陸自然延伸,彼此連成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在約1.1萬年的更新世大理冰期,中國大陸東部海岸曾延伸至沖繩海槽西坡,即東海大陸架的外緣,與琉球群島只有一條深海槽相隔。
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曾在長江口外水深160~170米處,發現1.5萬年前產於河口的底棲生物牡蠣、蟶子的遺骸。國外也曾報導在虎皮礁(距長江口約430公里附近)見到北方原始牛的下顎骨;在男女群島附近採到猛獁象的牙齒;在遠距長江口以東550公里、水深100米的海底中發現有紅螺、文蛤、長牡蠣、雜色蛤蜊等生長在古海岸附近的化石,證實東海大陸架在1.5萬至2萬年前曾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後來才逐漸被海水淹沒。
中國權利主張
日本和韓國於1974年初在未經過中國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劃定其為所謂“日韓共同開發區”(約8萬餘平方公里),並簽訂了《日韓東海大陸架共同開發協定》。中國外交部於1974年2月4日發表聲明,指出這是侵犯中國主權的行為。中國認為,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東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結構決定了中國大陸領土的大陸架自然延伸至沖繩,因此該區域屬於中國。
提交外部界限初步信息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及《公約》締約國會議的有關決定。2009年5月11日,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了中國關於確定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遞交檔案說明,選取最大水深點作為東海大陸架外部界線點的基本主張(即沖繩海槽的最大水深點),這四點分別是:
北緯28°28'13.7700”、東經127°32'04.0600”;水深值為1177.76米,距離領海基線261海里;
北緯27°33'41.3900”、東經127°17'39.4400”;水深值為1631.84米,距離領海基線277海里;
北緯26°19'25.2000”、東經125°54'44.9700”;水深值為2134.42米,距離領海基線247海里;
北緯25°16'19.1300”、東經124°20'23.5900”;水深值為2252.62米,距離領海基線228海里。
中國利用軟體將此四點精確確定並連線,就得到了中國主張的東海大陸架大致外部界線,因中國政府可能還會向聯合國提交更為精細的劃界點,此僅供參考。
檔案同時提到,以沖繩海槽的最大水深點為中日大陸架的分界,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分界主張。中國政府還在該檔案第11條聲明,“將按照其一貫立場,與海岸相鄰或相向國家在國際法基礎上,按照公平原則,通過和平談判以協定劃定大陸架界限。”
提交界限劃界案
2012年9月,中國政府向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東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界案。
2012年12月14日,中國駐聯合國代表團代表中國政府向聯合國秘書處提交了東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界案。
該劃界案指出,地貌與地質特徵表明東海大陸架是中國陸地領土的自然延伸,沖繩海槽是具有顯著隔斷特點的重要地理單元,是中國東海大陸架延伸的終止。中國東海大陸架寬度從測算中國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超過200海里。劃界案同時明確,提交該劃界案不影響中國政府以後在東海或其他海域提交其他外大陸架劃界案。
2013年8月15日,中國代表團就中國東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界案向《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委員會進行了陳述。委員會將對該劃界案進行初步審議。中國政府代表團由外交部和國家海洋局共同組織。陳述主要包括:沿海國重點闡述劃界案所使用的數據、確定大陸架外部界限的科學技術依據、劃界案所在海域的海洋劃界情況等問題。沿海國的陳述是委員會決定其是否進一步審議劃界案的重要依據。周邊國家主張
韓國
2009年5月11日,韓國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了關於延伸至日本沖繩的韓國外大陸架劃界案的初步信息。韓國政府聲稱,韓國向聯合國秘書長、中國和日本保證,提交此案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第10款規定相一致,不損害東海大陸架劃界問題,不損害韓國與其他國家、政黨之間的任何協定。2012年12月26日,韓國政府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CLCS)提交了東海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劃界案。該檔案聲明,韓國的大陸架界線自然延伸至沖繩海槽。按照這一划界案,韓國沿海200海里以外的大陸架面積較2009年提交的預備檔案中規定的面積翻了一番。韓國政府當局人士表示,此次提交具有宣言性質的意義,但相關海域界線的確定將通過相關國家的談判來決定。韓國此次提交的外側界線較2009年提交的預備信息中設定的範圍向日本靠近了38-125公里,最近處距離日本領海僅17海里。
日本
在東海大陸架劃界的問題上,中國和日本各自的主張不同。中國主張東海大陸架的劃界應該根據自然延伸原則和公平原則,認為中日不共大陸架,沖繩海槽是中日東海大陸架的分界。而日本主張沖繩海槽只是東海大陸架的一個偶然凹陷,不構成大陸架劃界的依據,因此,在中日東海大陸架劃界中應採用距離原則以“中間線”來劃界。依據日本的“中間線”劃分法與依據中國主張的“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劃定的日本專屬經濟區的面積差了約30萬平方公里,約相當於3個浙江省的面積。分析人士指出,日本欲借“中間線”擴大其專屬經濟區,與中國強分大陸架,這種做法缺乏國際法法理依據。
國際公約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議事規則》和《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科學和技術準則》有關規定,大陸架超出200海里的沿海國應將其大陸架外部界限的信息提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設立的大陸架界限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