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鋐

李玉鋐

看了電視劇《一代廉吏于成龍》,想起與于成龍同為康熙年間的一位官員,他就是南通人氏李玉鋐,是“揚州八怪”之一的李方膺之父。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李玉鋐字貢南,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進士,由兵部郎升遷為楚雄知府。他把豪強劣紳掠奪的民田7000餘畝,判還給老百姓。後升福建糧驛道台,遷福建按察使。李玉鋐對“盜眾”不採取剿殺之策,而是“屏兵衛,入山剴論(即好好說服),得首惡三人,余悉全活”。他年老歸通州,“囊無餘財”,只帶了只大箱子,裡面全是蠟燭燒完了的燭根。他聚集了兒孫輩說:“我在福建做官,夜裡處理民間斷案文牘,往往憐憫得流下淚來。遇到可以存活的,就用燭跋(即燭根)記個數。現在帶回家來給你們留看,你們要好好保存,不要以為我帶回來的箱子全是滿滿的金銀財寶呀!”他對公款分文不入私囊,潔身自好,皇帝因此而賜食品、貂皮、錦緞於他。

史料記載

據《一經堂筆記》記載,李玉鋐在福建做臬台(司法官吏)時,半年不到即斷獄一千多。“日勤案牘,夜則秉燭,至漏三下(即到午夜)。”其時有一侍童在旁,他公事辦完,飲一杯酒,吃兩個雞蛋,才去睡覺。有一夜,有疑獄沒有判完,來不及飲食,而侍童卻睡去。李玉鋐看見一隻老鼠把雞蛋銜走了。不一會李見侍童醒來,就故意板起面孔詢問童子,說少的雞蛋是他偷吃的,不承認就要杖責他,結果童子為了逃避杖打就承認了。於是李玉鋐更加對拷問這種斷獄手段產生了質疑。久而久之,李玉鋐對此越發不滿意,但又無可奈何,加之年老就請求回歸故里了。由此看來,說我們南通有個廉吏李玉鋐是不會錯的。我們要引以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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