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婚姻

普通法婚姻是指沒有結婚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或遵行其它結婚程式而以夫妻名義、並以結婚為目的而公開同居生活一定時間,從而法律認定該婚姻關係合法的婚姻形式。

普通法婚姻(Common Law Marriage)是美國某些州認可的一種婚姻形式,它是指沒有結婚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或遵行其它結婚程式而以夫妻名義、並以結婚為目的而公開同居生活一定時間,從而法律認定該婚姻關係合法的婚姻形式。因此,如果男女雙方僅僅是長期的同居關係,但根本不具有結婚的目的,那么也不能認定為是事實婚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