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所謂晉文化是指兩周時期晉系考古學文化。由於這一考古學文化以文獻記載的國名命名,所包含的族類以姬姓為主體,還有“懷姓九 宗”等他族。考慮到晉從始封到三晉稱雄,通過兼併他國, 族系越來越多,領地也不斷擴大,由“河汾之東方百里”擴大到地方數千里㈠,在不同階段它與鄰國疆域的進退變化在考古學文化上難以準確把握。考慮到這種情況,因而本書所涉及的材料超出了晉文化的嚴格界定。西周時期,並不限於“河汾之東方百里”的晉國材料,也包括了距晉不遠的諸如洪洞、芮城、長子等地的他國材料;東周時期,如輝縣部分墓葬、潞城潞河墓葬等,其國別或族屬難以論定,也都按晉文化對待。
歷史沿革
晉文化應是西周、春秋時期晉國和戰國時期,韓、趙、魏三國的考古學文化。時間始於叔虞被封,終於韓、魏、趙滅亡;分布地域包括晉國與三晉的領地;晉文化孕育於舊石器時代早期到西周初年,形成於叔虞封唐,興旺於春秋戰國500年間,延續並發展於秦漢以來,輝煌於近現代,貫穿於生機勃發、波瀾壯闊的中華文化的歷史發展之中。
特徵
其一,遠古性。180多萬年前左右,山西芮城西侯度就有古人類生息繁衍的文化痕跡,原始人在山西留有三百多處遺址。其二,元始性。史書有關“中國”一詞的最早記載,是五帝時代的“中國”,也就是今天的晉南。可以這樣說,山西的晉南一帶,是中華文化的發源地。其三,政治性。春秋時期的三晉法家文化,為秦國統一在思想上政治上奠定了基礎。秦漢以後,成為歷代封建王朝進行政治統治的基本方略。其四,融合性。歷史上,三晉大地是中原和北方進行民族交往的天然通道,是不同民族文化交匯融合的大熔爐。晉文化,吸收了各民族文化交流的精華。其五,先進性。晉文化在時代轉換中,總是代表歷史前進的方向。我國由宗法制向封建制過渡的大變革時代,晉文化以禮樂文化與法家文化為核心的內涵和道德精神,代表了當時先進生產力的要求和先進文化前進的方向,為秦統一中國開啟了理論先河;明清時期,山西商人的商貿活動遍及全國各地,甚至活躍在蒙古、俄羅斯、日本、朝鮮等國家和地區,成為全國最大的商幫,形成獨具特色的晉商文化,引領了時代潮流;19世紀以後,晉中出現了現代金融業,山西票號名冠海內外。他們的金融理念,至今仍散發著煜煜光芒。
考古發現
晉文化遺物在西漢時期就有發現。 《史記·孝武本紀》云:“其夏六月中,汾陰巫錦為民祠魏雎后土營旁,見地如鉤狀,掊視得鼎。”《漢書·武帝紀》記載,元鼎元年“得鼎汾水上”,此“魏雎后土”即萬榮后土祠,所得之鼎應出於廟前東周墓地。後來,這裡在唐代和清代又出土銅器若干。另外,西晉時期汲郡(今河南汲縣)挖掘一座大墓,出土大批竹簡,《竹書紀年》即其中之一,其內容記述夏、商、周史事,東周部分不以周而以晉國紀年,三家分晉後又以魏國紀年,故該墓被認為是魏王墓。這兩個地點出土的遺物雖然多屬晉文化,但其發現均屬偶然,當時也不可能從考古學角度去認識其文化屬性。
近代考古學傳人中國以後,上述兩個因出土過重要文物而早已著稱於世的地點很快便引起了學者的關注。1930年,衛聚賢代表北平女師大與山西圖書館合作,在萬榮后土祠進行了發掘[2]。其用意顯然是想獲取諸如銅鼎一 類周代遺物,可結果是僅獲得五銖錢、瓦當等漢代器物。在當時,即使獲得周代亦即晉文化遺物,也未必能提出晉文化的概念。儘管衛聚賢的行為在客觀上起到了探尋晉文化的作用,但主觀上還未達到認識晉文化的程度。他的這次發掘,可視為是對晉文化的一次潛意識探尋。1928年,汲縣山彪鎮修路時發現一些墓葬,引起村民挖掘。1931年郭寶鈞對該墓地進行了調查。1935年,村民又發現一座大墓,先由省方派員發掘,後中央研究院也派員參加發 掘,此即著名的山彪鎮一號戰國大墓。同年,距山彪鎮不遠的輝縣琉璃閣亦有文物出土,中央研究院聞訊後遂在輝縣進行了第一次發掘。此後於1936年和1937年,河南省博物館與中央研究院又分別發掘了一些東周墓葬。這些墓有的保存完好,遺物甚豐,如甲、乙墓等。因輝縣和汲縣在東周時期主要屬晉,而歷史上又有汲冢魏王墓之說,故這幾年的發掘應屬晉文化考古的範疇。但從工作的緣起和目的來看,仍談不上是主動對晉文化進行探尋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