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注(張洽)

既而又因此書尚屬粗備,復仿先師朱熹語孟之書,會其精意,詮次其說,以為《集注》云云。 朱熹《朱子語錄》深駁胡安國夏時冠周月之說,張洽推崇師說,以春為建子之月,與《左傳》王周正月義吻合。 因張氏之學出於朱熹,故明代洪武中,以此書與胡安國《春秋傳》同立學官。

簡介

春秋集注(張洽)〗十一卷。宋張洽(1161一1237)撰。洽字元德,號主一,江西清江人,嘉定進士,歷袁州司理參軍、知永新縣、通判池州,有治績,後為白鹿洞書院山長,選好學之士,日為講說,汰其不合格者,清查學田,使書院廢而復興;端平初,除直秘閣,主管建康祟禧觀,卒諡文憲;少從朱熹學,博覽群書,自“六經”傳注而下,皆究其本旨,尚著有《春秋集傳》等書。端平元年(1234),朝廷知洽居家著書,遂命令臨江軍守臣,以禮延請,齋紙札謄寫以進,是為此書。既上而洽卒,其書充付秘閣。書前有自序,亦即進書狀,自言於漢、唐以來諸儒之議論,莫不詳考細究,取其足以發明聖人之意者,附於每事之左,名曰《春秋集傳》。既而又因此書尚屬粗備,復仿先師朱熹語孟之書,會其精意,詮次其說,以為《集注》云云。此亦是撰書之大旨。朱熹《朱子語錄》深駁胡安國夏時冠周月之說,張洽推崇師說,以春為建子之月,與《左傳》王周正月義吻合。並且,張氏比較全面地繼承了朱熹“格物致知”和“即物窮理”的唯心主義思想,將其貫穿於本書的始終,每文立義皆要深究所謂的本旨,因此,其所註解遂每每難與經義相合。後儒就此對張洽多有駁難。如宋儒車若水《腳氣集》即謂,《春秋》一書,質實判斷不得,除非起孔子出來說當時之事,與所以褒貶去取之意,方能徹底明了,張氏作《集注》,便是質實判斷,實在難得《春秋》之要領。因張氏之學出於朱熹,故明代洪武中,以此書與胡安國《春秋傳》同立學官。到永樂年間,胡廣修《五經大全》,其說專主胡氏之《傳》,科場用為程式,此書遂見廢不行。有《通志堂經解》本及《四庫全書》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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