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時期政治思想

春秋戰國時期政治思想

春秋戰國時期政治思想是中國由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轉變時期的政治思想。這是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發展的重要時期,在此時期內,百家爭鳴是政治思想發展的一個特徵。

歷史背景

中國由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轉變時期的政治思想。這是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發展的重要時期,在此時期內,百家爭鳴是政治思想發展的一個特徵。

從公元前770年周王室東遷雒邑,到公元前221年秦統一中國為止,持續了5個世紀的春秋戰國時期,是社會動盪和政治、經濟制度急劇變革的時期。從魯初稅畝起,至秦商鞅變法,“裂井田,開阡陌”,表明中國奴隸制社會的土地制度──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逐漸形成,奴隸制生產關係逐漸被封建生產關係所取代。周王室東遷以後,失去了控制諸侯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力量,一些諸侯國競相擴張,出現了大國爭霸的政治形勢。公元前5世紀中葉,韓、趙、魏三家分晉,形成了七雄並立局面,大國爭霸進而演變為列國之間的兼併戰爭。在社會的動盪中,從分裂走向統一的歷史進程也在加速。隨著戰爭和土地私有制度的發展,原有的社會等級結構也日趨解體。奴隸主貴族日益沒落,新興的地主階級開始走上社會政治舞台。春秋末年,學在官府的格局被衝破了。孔丘“論次詩書、修起禮樂”,形成私人辦學的風氣。至戰國時期,士人成為較為穩固的知識階層和社會政治生活中最活躍的力量,這為政治思想的繁榮發展創造了重要的條件。

發展概況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傳統政治思想系統化、哲理化的時期。春秋初至春秋末,是西周以來敬德保民思想繼續發展的時期,仁、禮、法、刑、忠、孝等重要的政治思想範疇,都是這一時期提出的。儒家道家的出現,使中國古代的政治思想進入了體系完備和內容豐富、充實的發展階段。至戰國時期,又出現了名家、法家墨家、農家、雜家、陰陽家、縱橫家等思想學術派別,諸子百家各自著書立說,招收學生,宣揚自己的政治主張,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

諸子百家中,儒、墨、道、法四家的政治思想內容最為豐富,對中國古代政治思想的發展影響較大。儒家思想以倫理政治為核心,“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重視君臣父子之禮、夫婦長幼之別。在戰國時期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孟軻荀況。以墨翟為創始人的墨家學派,其政治思想的主要特點是重視實用,兼愛是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在政治上,墨家主張尚賢、尚同、非攻,在國家的經濟政策上則主張強本節用。墨家在戰國時期影響很大,與儒家並為顯學。

道家源於老子,其政治主張是無為而治。戰國時期,主要代表人物是莊周。莊周的政治理想是人與萬物群生,“連屬其鄉”的“無何有之鄉”,比老子的小國寡民的政治主張走得更遠。在政治上,他主張“絕聖棄智”,“掊斗折衡”。其他代表人物,如楊朱主張“貴己”、“為我”、“全性葆真”,列禦寇主張“貴虛”,都有消極遁世的特點。法家是戰國時期起過重要作用的思想流派。在政治上,法家倡導變法,發展耕戰事業,以法治國,富國強兵。法家政治思想的理論基礎是歷史進化論和人性好利論,法、術、勢是法家政治思想的核心概念。法家在戰國時期的代表人物有商鞅、李悝、申不害、慎到、韓非,其中商鞅重視法治,申不害偏重於君主對於權術的運用,慎到強調權勢對於君主專制政治的決定作用。晚於他們的韓非,吸收、兼容前期法家的思想成分,建立了法術勢兼用的極端專制主義政治理論。

基本內容

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家圍繞著君本民本、人治法治、性善性惡、法古師令,以及軍事、經濟、用人等方面展開激烈的爭論。

君本與民本思想的爭論 儒、墨、道、法諸家的政治思想,在本質上都是專制主義理論。但是,它們對於君主、民眾、國家之間的關係的認識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儒家對於民眾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有較深刻的認識,特別是孟軻繼承、發展了春秋以來民本思想的精華,認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孟子·盡心下》)。荀況則認為君主是“管分之樞要”,主張尊君愛民。在處理君主與臣民之間的關係上,儒家認為仁和禮是最基本的行為準則,“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與儒家相反,法家則完全站在君主的立場上,認為國家是君主的私有物,“國者君之車也”(《韓非子·外儲說右下》),君主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君主應該用法、術、勢統御臣民,使臣民懾服。墨家的政治思想也有明顯的君主至上傾向,墨翟認為,君主是善言善行的代表,應該由君主“一同天下之義”(《墨子·尚同》),使臣民的言行意志都統一於君主。

人治與法治的爭論 儒家提倡人治,認為“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其人亡,則其政息”(《中庸》)。所謂人治,就是依靠君主和各級官吏個人的聰明才智、在民眾中的威信、以身作則的影響來治理國家,管理人民,把國家、民族的興亡寄托在個人或少數人身上。為了實行人治,儒家特彆強調君主和官吏們的道德修養和愛人之心。孔丘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論語·顏淵》),又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並強調“為政以德”。孟軻認為“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運之掌上”(《孟子·公孫丑》)。荀況尤其強調禮的作用,認為禮是安定社會秩序、穩定等級結構的根本保證。儒家人治主張的實質是倫理政治。法家主張實行法治。他們認為法是約束民眾行為的最有效工具,是國家致治的根本保證。法律分明,即使才能平庸的君主也能治理好國家。他們還強調“刑無等級”、輕罪重罰等原則。法家的所謂法治,強調的是嚴刑峻罰,靠暴力治國,他們信奉的是“民固驕於愛而聽於威”的政治哲學。他們雖然也提出過一些法治原則,但從來沒有認真執行過。他們所倡導的法治原則和他們所倡導的君主獨裁原則是根本對立、水火不相容的。他們所提倡的法治,實際上是強權政治。道家在這一問題上走上了另一極端,一方面認為聖人治天下就是亂天下,另一方面又主張君主無為而治,通過無為政治,使臣民無知無欲,安於被統治的地位。

性善論和性惡論的爭論 人性問題是春秋戰國思想家論爭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孟軻認為人性善,它根源於“不慮而知,不學而能”(《孟子·盡心上》)的良知良能。人性善體現為惻隱之心、辭讓之心、羞惡之心、是非之心四端,任何人在性善這一點上沒有差別。荀況認為人性惡,其根源在於與生俱來的利慾之心,必須通過禮的約束和教化使人性得到矯正。法家的人性論與荀況相近,其基本觀點是人性好利,但認為人的本性無需改造,應該因勢利導,使之與富國強兵的政策統一起來,利用人民好利的心理,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操名利之柄”(《商君書·算地》)以致功。從人性好利的認識出發,法家認為,仁義忠信、道德教化對於治國沒有任何作用,治國不二法門。道家對人性的看法不拘於善惡,他們把自然視為人的本性。《老子》中曾將人性歸結為朴,這種認識為戰國時期的莊周繼承下來。莊周認為“善惡有間矣,其於失性一也”(《莊子·天地》)。

善和惡都是對人性的破壞,主張繕性、達生,在政治上則主張順性自然、無為。
師古與師今的爭論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社會大變革時期,改革前進已成為時代潮流,許多諸侯國都進行了改革。但是,一些腐儒卻泥古不化,嚮往所謂堯舜禹湯文武之政。秦孝公時的杜摯就以法古為由反對商鞅的變法,他指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臣聞法古無過”(《商君書·更法》)。商鞅則認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兵甲器備,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同前)。這種爭論,在戰國末年、秦王朝初建時再度展開。秦博士淳于越主張分封制,反對郡縣制,也曾把師古作為理論依據,他說:“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李斯則反對他的看法,指出:“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史記:始皇本紀》)。

特點和影響

春秋戰國時期,儒家、墨家、道家、法家等諸家的政治思想,雖然各具特點,但他們共同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尋求解決社會問題的辦法。在百家爭鳴中,諸子百家各持己見,互相攻訐,同時互采別家之長,在政治思想上呈現出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趨向。如荀況的性惡論明顯地接受了法家商鞅等人的影響;法家關於術和勢的理論是在道家無為而治的思想的影響下形成的;戰國後期出現的黃老刑名之學,則是道家、法家思想相互融合的產物。 春秋戰國時期是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上最繁榮的時期。這一時期的政治思想,為秦漢以後政治思想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在這一時期形成的儒家、法家、道家的政治思想,對於中國封建時代的政治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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