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釋義
也稱做PK。
PK這個詞雖跳脫出遊戲和足球的範疇不久,但很多的時尚事件很是演繹了PK理念一番,如火如荼的“超級女聲”,更是把PK之精神注入千萬人心中,《超級女聲終極PK》專輯熱賣就是明證。
名詞特點
PK特點:1、PK把個體的優劣淋漓展現,高下立判;2、PK反對了傳統的大牌沙龍,能夠“人盡其才”,優秀便突出;3、PK真實、直觀、明朗,是外界認識個體的優秀途徑,從經濟觀出發,PK符合新消費觀,突出了賣點。
名詞新解
格鬥類電玩遊戲中,常見的設定按鈕中就有P和K,拳打為 Punch ,腳踢為 Kick,於是兩人對戰就稱為PK。
這個解釋似乎比 Player Kill、Penalty Kick 更接近PK一詞“一對一單挑”的原意。
名詞起源
PK這個詞從MUD時代就廣為流傳,玩網遊的人不知道PK是什麼意思簡直是不可思議的。
PK是Player Killing的縮寫,指的是玩家與玩家間的較量,以一方生命(遊戲中)的終結為直接目的所進行的對抗。國內外的網遊玩家普遍達成共識,中國玩家喜歡PK,可能與中國淵源久遠的歷史背景有關,在諸侯割據、戰火紛飛的年代誕生出的英雄故事,總能流傳百世,讓後人回味無窮。網路遊戲中恰恰能夠提供一個相似的群雄崛起的大環境,讓那些身在和平年代的玩家們過一把或英雄或梟雄的癮。
當然,網遊中PK者的心態也是多樣的。有的玩家把遊戲和現實生活區分得很清楚,遊戲中就是角色扮演,要么是扮演大俠除惡揚善,手刃敗類,要么是遇佛殺佛、遇仙屠仙,扮個不折不扣的大魔頭;還有的玩家似乎就沒那么灑脫,把遊戲和現實中的愛、恨、情、仇攪在一起,為一套好裝備PK,為擁有遊戲中至高無上的權力而PK,甚至為爭風吃醋博得一個女孩ID的芳心而大開殺戒,林林總總不一而足;還有一類玩家說起來要算是無辜了,被殺總要還手吧,因為自衛而砍倒玩家的人,被稱之為PPK。
不過也有打著PPK的旗號而濫殺無辜的人,這類玩家在網遊中被PK和PPK們親切地稱之為敗類。
名詞擴展
PK在英文裡是Player Killer的簡稱,意思是“玩家殺手”,後引申為動詞,player kill,意為遊戲中殺人。也就是說,PK指的是在遊戲中殺死其他玩家的玩家,是一個名詞。但引入中國後,由於人的誤解,通常把它作為一個動詞來使用,有攻擊和對打的意思。例如:“我和你PK”,“我昨天被PK了”。
現在也有單挑的意思,現在PK一詞的含義變得越來越廣,有的人甚至連打架鬥毆也用PK來形容。
現在網路遊戲中PK 經常是指 PLAYER KILL 意思是玩家之間的彼此對打,一般網路遊戲都支持玩家PK ,而且有的遊戲還有群P,就是所謂的打群架(足球里PK是指PERSONAL KICK意思是點球)
當然PK之所以家喻戶曉,跟前段時間進行的“超級女聲”有很大的關係。
補充一個PK的新解:
格鬥類電玩遊戲中,常見的設定按鈕中就有P和K,拳打為 Punch ,腳踢為 Kick,於是兩人對戰就稱為PK。
這個解釋似乎比 Player Kill、Penalty Kick 更接近PK一詞“一對一單挑”的原意。不過現在也有人說VS,其實是與PK同一個意思的。VS的全名是英語versus對抗的意思。
相關文化
古戰場上,武將為何要單挑?
看古代演義小說,印象最深的莫過於“武將單挑”。
兩軍交戰之際,士兵排好陣型。雙方的將領,乘白馬或紅馬,持長槍或大刀,著銀盔或金甲,縱馬出列,奔至最危險的第一線,高聲喝道:“爾等鼠輩!誰敢出陣與吾交鋒?”
這時,對方的陣營里,既不用亂箭射他,也不用群起毆他,竟然也是一樣,閃出一員驍將,奔至最危險的第一線,高聲喝道:“汝是何人?速速報上名來,吾槍下不死無名之輩!”
接著,就是兩個人的單挑。
單挑的結果:不一合,或三五合,或數十合,一方將領被挑下馬來。而士兵們也不做任何反撲,就立即拱手認輸,於是,戰爭結束。
給人的感覺就是,好像只要主將戰勝,則全軍皆勝;只要主將一輸,則全軍皆輸。整個戰爭的勝負,竟完全取決於兩個主將的武藝高低。士兵們僅僅只起擺設作用,並沒有任何實際價值。
細細想來,總有些不可思議。既然是這樣,那還要那么些士兵做什麼?難道士兵們只是站在一邊看熱鬧么?難道士兵們不會一擁而上,把單槍匹馬的敵將捉住么?
於是,就有人說了,在真實的戰場上,武將單挑是完全不存在的,因為這根本不符合戰爭的基本規律。之所以在演義小說中會有武將單挑的情況出現,那完全是小說家的一廂情願,其目的不過是為了寫的精彩好看,吸引讀者罷了。
其實,也不盡然,在歷史上的戰鬥中,武將單挑的事情還是有的,只不過沒有小說中那樣戲劇化,出現的次數也要少得多而已。
還有就是,正史上所記載的單挑,往往都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戰爭”,最多也就是“決鬥”而已。
那么,在真正意義上的戰爭中,究竟有沒有出現過以主將單挑來決定整個戰爭勝負的情況呢?答案還是有的,那就是在古老的春秋戰國時代。
春秋戰國時代,曾經流行過“車戰”。
車戰,即是武將單挑的原始雛形。
我們知道,在大規模的集團軍作戰中,主將是不允許親臨第一線殺敵作戰的。因此即可反知,凡需要主將親自上前線殺敵的戰爭,其戰爭規模一般都不會太大。
春秋時期,一城即一國,一家族即一國,兩國衝突發生戰爭,其兵力都很有限,“主將”只好身先士卒親臨前線。這種早期的原始戰爭,比較近似於“群毆”,誰叫來的人更多,誰就更容易在群毆中獲勝。
但是有的部落人員並不十分多,在戰爭中總是落於下風。於是,為了在群毆中獲勝,也就發明了“戰車”。
戰車,由四匹馬拉著,車上一般載三個人。主將持長戈居左,副將持長戈(或其他輔助武器)居右,中間是負責駕車的駕駛員。
三個人和四匹馬,都要裹上皮革,罩上鎧甲,一應護具到位,全副武裝,這樣才不至於衝進敵陣時輕易受傷,(有時甚至馬頭還要帶劍)。
長戈,有多長呢?一般是人體的3倍,大概至少也是5米開外的超長傢伙!敵人根本難於近身。戈頭前面那個既像矛又像鐮刀的東西,可以刺、可以割、可以勾。
作戰的時候,無論對方召聚了多少人也不怕!戰車駕駛員熟練的趕著馬兒專往對方人群最多、最密集的區域猛烈地沖了進去!
緊接著,戰車上的兩個身材壯碩臂力過人的將領,一左一右,同時揮舞著超長的長戈,狂刺亂掃,就像在亂茅草堆里割草一樣。所有的敵人,都被視為草芥,將會在瞬間內,搠翻在地!
主將衝鋒在最前沿,口裡大喊著“跟我上!”馬上,緊緊跟隨著戰車的眾多士兵們,手持刀槍劍戟,快速地趕上前來,將那些搠翻在地的受傷敵兵們,一個個的就地處決掉!
一輛戰車如果只帶著一千個士兵進行衝殺,那么,幹掉五六千甚至上萬個敵人也不在話下。如此強大的威力,完全取決於戰車及兩個操戈的將領。
而緊跟戰車的士兵們,則只能起到配合作用。他們心情緊張的緊緊地跟隨著戰車,既不敢沖的太前,也不敢落的太后,戰車勝,他們就殺敵立功,戰車敗,他們就鳥獸散。
因此,在古老的車戰時代,作戰的主力是將,而不是兵。
當雙方都有戰車的時候,就要比誰的駕駛技術更高,誰的將領武藝更強!而雙方的士兵都會自覺的躲在雙方的戰車之後,誰也不敢輕易冒頭。
這樣一來,兩軍決戰,士兵在後,主將在前。兩邊的主將都在高呼:“跟我上!”兩邊的主將也都沖在了戰場的最前沿。
戰車,專尋敵人的戰車去沖。
將領,專尋敵人的將領去殺。
於是,整個戰爭就變成了戰車與戰車的較量,將領與將領的過招。
如果某方的戰車翻了,或將領死了。那么,勝敗立見,戰局立定,士兵們很自然地也就會或逃或降或死。
主將專找主將決鬥。主將勝,則整軍全勝;主將敗,則整軍全敗。這大概就是武將單挑的雛形吧。
後來,隨著時光的推移,當戰爭規模越來越大的時候,武器越來越先進的時候,將整個戰爭的勝負繫於主將一人之身的做法,就是非常危險與愚蠢的了。
作戰方法在不斷的淘汰與更新,主將也從原先最前沿的危險位置上,逐步後移,一直移到了最後面的安全位置上。那種雄性的號召“跟我上!”也最終演變成了冷酷的命令“給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