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托伯爵

明托伯爵

1807年成為印度總督。 1898年任加拿大總督。 1905年任印度總督。

一世伯爵

牛津大學畢業後,在倫敦林肯法學協會進修,1774年取得律師資格。1776年進入
一世伯爵一世伯爵
國會。1794年任科西嘉長官。1798年封男爵。1807年成為印度總督。1809年用兵阻止阿密爾?汗(Amir Khan)進入貝拉爾(Berar)。同年與旁遮普的蘭吉特·辛格簽訂條約,承認蘇特萊傑(Sutlej)河為旁遮普錫克國家與英屬印度領地之間的界線。1810年通過談判解決法俄兩國打入印度的問題。同年征服印度洋上法屬留尼旺群島、模里西斯群島以及荷屬東印度安汶島香料群島。1811年征服爪哇島。死前不久封伯爵。

四世伯爵

吉爾伯特·艾略特·默里·基寧蒙德(1845-1914)英國駐加拿大總督(1898~1905)和駐印度
四世伯爵四世伯爵
總督(1905~1910)。伊頓公學和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畢業。1867~1870年在皇家蘇格蘭禁衛軍服役。1874~1877年在西班牙和土耳其當報紙通訊員。1883年去加拿大,1886年回國。1898年任加拿大總督。1905年任印度總督。他扶植印度國大黨的穩健派,鎮壓日益高漲的民族主義運動。同時鼓勵成立全印穆斯林聯盟,以與國大黨抗衡。這就是造成印度分裂的「分而治之」政策的一部分。他對革命家拉奇普特?雷依(Lajpat Rai)和阿吉特?辛格(Ajit Singh)不審訊即予放逐,對那些號召用武力推翻英國統治的人們採取極嚴厲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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