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成立初期,它是一個狹隘的教派性政治組織,以保護穆斯林教派利益為最高目標,支持英國殖民當局,反對國大黨。但在具有民族主義思想的“青年穆斯林”的推動下,1913年穆斯林聯盟的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當年年會通過新的章程,規定奮鬥目標是通過憲政手段,爭取“在印度建立適合於印度國情的自治”。新章程還規定,為了實現印度自治,要促進民族團結,和其他宗教派別實行合作。從1915年起,M.A.真納任全印穆斯林聯盟常任主席。經過真納和印度國大黨領導人的共同努力,1916年,穆斯林聯盟和國大黨在各自召開的勒克瑙年會上,通過雙方共同擬定的《勒克瑙協定》,建立兩黨正式的合作關係。協定重申印度人民的鬥爭目標是實現自治,並提出擴大省立法會議許可權,增加民選議員等改革要求。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正是在《勒克瑙協定》精神的鼓舞下,M.K.甘地支持基拉法特運動,伊斯蘭教徒積極參加不合作運動,促成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的新高漲。1924年基拉法特運動自行結束。穆斯林民眾情緒低落。還由於政治經濟原因以及殖民當局的挑撥,印度教教派組織“印度教大齋會”的煽動,伊斯蘭教教徒和印度教教徒之間的糾紛屢起。穆斯林聯盟與國大黨之間摩擦多於合作。真納和穆斯林聯盟其他領導人反對甘地倡導的民眾性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主張全印穆斯林聯盟是印度伊斯蘭教徒的唯一代表,國大黨只能代表印度教徒;要求實行穆斯林單獨選舉制。1937年,穆斯林聯盟雖然還要求實現印度自治,但同時已在醞釀建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
1937年省自治選舉中,全印穆斯林聯盟只取得108個席位(一說123個席位),僅占總席位的22%。此後,穆斯林聯盟積極發展組織,全力攻擊國大黨,兩黨之間的矛盾加深,關係惡化。穆斯林聯盟決心為在印度建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而鬥爭。1940年 3月,全印穆斯林聯盟在拉合爾舉行會議,通過建立“巴基斯坦”的決議,要求在次大陸西北部和東部穆斯林人口占多數的地區建立一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聯盟領導公開聲明,為建立巴基斯坦而鬥爭是其主要目標。為此,穆斯林聯盟同主張建立統一印度的國大党進行了各種鬥爭。在英國殖民者的挑動下,伊斯蘭教徒和印度教徒之間不斷發生糾紛和相互仇殺,傷亡甚多。
1947年6月3日,英國、印度國大黨和全印穆斯林聯盟三方達成妥協,公布蒙巴頓方案,同意印巴分治。1947年8月14日,巴基斯坦作為大英國協內自治領而宣告獨立。
印巴分治後,穆斯林聯盟繼續在巴基斯坦活動(見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在印度境內僅喀拉拉邦尚有部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