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期
(construction period)施工的工程從開工起到完成承包契約規定的全部內容,達到竣工驗收標準所經歷的時間,以天數表示。
如單位工程施工工期,是指從正式開工起至完成承包工程全部設計內容並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全部有效天數。 施工工期是建築企業重要的核算指標之一。工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建築企業的經濟效益,並關係到國民經濟新增生產能力動用計畫的完成和經濟效益的發揮。計算施工工期有兩種方法:①從開工到竣工按全部日曆天數計算,不扣除停工日數,稱為“日曆工期”;例子:計畫工期300個日曆,意思是契約的起始日至結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曆天數的和。②從全部日曆天數中扣除節假日未施工的天數及因設計、材料、氣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數,稱為“實際工期”。一般承包契約規定採用日曆工期,以便於檢查契約執行情況;實際工期由於排除了客觀因素的影響,便於分析工期定額執行的情況。
施工工期分級控制
1、工程分級
工程等級按工程規模及工程特點分為三個等級。
1)控制工程包括:
工程規模大,技術難度突出,對全線施工進度具有決定性影響的項目。
2)重點工程包括:
工程規模較大,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對全線施工進度起重要控制作用的項目。
3)一般工程包括:
除控制、重點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
項目經理部根據自己的工程特點,參照以上規定具體明確管內的工程等級劃分。
2、分級管理落實 1)控制工程管理小組項目經理部經理總負責,各控制工程由項目經理部其他領導分別負責,小組成員由工程管理部、安全環保部、物資設備部、計畫契約部、綜合部、分部負責人組成。
2)重點工程管理小組由項目經理部部門負責人負責,小組成員由有關專業工程師,分部主管人員組成。
3)一般工程管理小組由項目經理部專業工程師負責,小組成員由分部專業工程師組成。
4)各分部根據工程分級,分別建立健全各級工程管理小組,明確各小組所負責主要的工程項目。
(1)根據施工契約確定的開工日期、總工期和竣工日期確定施工進度目標,明確計畫開工日期、計畫總工期和計畫竣工日期,並確定項目分期分批的開工、竣工日期。
(2)編制施工進度計畫。施工進度計畫應根據工藝關係、組織關係、搭接關係、起止時間、勞動力計畫、材料計畫、機械計畫及其他保證性計畫等因素綜合確定。
(3)向監理工程師提出開工申請報告,並應按監理工程師下達的開工令指定的日期開工。
(4)實施施工進度計畫。經理部及下屬項目分布分層次進行施工部署、組織協調、生產調度和指揮、改善施工程式和方法的決策等,套用技術、經濟和管理手段實現有效地進度控制。項目分部首先要建立進度實施、控制的科學組織系統和嚴密的工作制度,然後依據施工進度控制目標體系,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系統控制。正常情況下,進度實施系統應發揮監測、分析職能並循環運行,即隨著施工活動的進行,信息管理系統會不斷地將施工實際進度信息,按信息流動程式反饋給進度控制者,經過統計整理,比較分析後,確認進度無偏差,則系統繼續運行;一旦發現實際進度與計畫進度有偏差,系統將發揮調控職能,分析偏差產生的原因,及對後續施工和總工期的影響。必要時,可對原計畫進度做出相應地調整,提出糾正偏差方案和實施的技術、經濟、契約保證措施,以及取得相關單位支持與配合的協調措施,確認切實可行後,將調整後的新進度計畫輸入到進度實施系統,施工活動繼續在新的控制下運行。當新的偏差出現後,再重複上述過程,直到施工項目全部完成。進度控制系統也可以處理由於契約變更而需要進行的進度調整。
(5)全部任務完成後應進行進度控制總結並編寫進度控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