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建設工期定額:
是指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從破土至設計檔案全部建成交付使用所需的定額時間。
相關
建設工期定額是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定額具有的法規性、普遍性和科學性。法規性系指建設工期定額是考核工程項目工期的客觀標準和對工期實施巨觀控制的必要手段,建設工期定額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授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制訂、發布。作為確定建設項目工期和工程承發包契約工期的規範性檔案,未經主管部門同,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修改或解釋,建設工期的執行與監督工作也由發布部門或授權部門進行日常管理。普遍性系指建設工期定額的編制是依據正常的建設條件和施工程式,綜合大多數企業施工技術的管理水平,因而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科學性系指建設工期定額的制訂、審查等工作採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進行統計、測定和計算等。建設工期定額在建設前期主要作為項目評估、決策、設計時按合理工期組織建設的依據,還可作為編審設計任務書和初步設計檔案時確定建設工期的依據。對於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項目投資包乾和工程招標投標及鑑定契約工期具有指導作用。此外也可作為提前或延誤工期進行獎罰、工程結算、竣工期調價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