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輔助化療

新輔助化療是指在實施局部治療方法(如手術或放療)前所做的全身化療,目的是使腫塊縮小、及早殺滅看不見的轉移細胞,以利於後續的手術、放療等治療。對於早期腫瘤患者通常可以通過局部治療方案治癒,並不需要做新輔助化療。而對於晚期腫瘤患者由於失去了根治腫瘤的機會,通常也不採用新輔助化療的方法。

適應證

新輔助化療主要是用於某些中期腫瘤患者,以期通過先做化療使腫瘤縮小,再通過手術或放療等治療方法治癒腫瘤。卵巢癌、骨及軟組織肉瘤、直腸癌、膀胱癌、乳腺癌和非小細胞肺癌等都有成功的病例。

新輔助化療後接受手術的時機

對接受新輔助化療的患者,需要重新進行影像學的一系列檢查,重新評估能不能進行手術治療。如果外科醫生認為有手術可能性,需要待患者血象恢復正常後接受手術治療,通常是在新輔助化療結束後的第3~4周。如果採用貝伐珠單抗治療,通常需要在停止治療後至少6周才能進行手術治療;如果採用索拉非尼或舒尼替尼治療,一般停藥1~2周后就可以考慮手術治療,其目的是減少手術中出血,避免術後傷口不癒合。

風險

新輔助化療也有風險,部分患者接受新輔助化療的效果不好,使病變增大或患者體質下降,也可能失去根治腫瘤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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