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新建區行政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新建區委、區政府為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而組建的一個集政務公開與資源交易、審批服務與行政收費、行政投訴與效能監察為一體的綜合服務平台,是政府實行公共服務的“民心工程”,是改善投資環境的“亮點工程”,是促進廉政建設的“陽光工程”,也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創新工程”,目的是為廣大投資者和人民民眾提供一個運作規範、公正公平、廉潔高效、惠企利民的行政
主要職責
(一)組織、協調、指導和規範全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二)組織、協調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
(三)組織、協調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負責全區行政服務中心繫統單位及工作人員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負責網上行政服務中心規劃和管理,負責全區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
(六)負責進駐區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事項統一登記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共資源交易相關規則;制定交易市場管理制度。
(八)負責依法辦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業務。
(九)協助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交易各方、中介機構的進場交易進行資格核驗;負責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設施完備、服務規範的場所。
(十)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貯和發布各類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政策、法規和技術諮詢等相關服務。
(十一)負責維護公共資源正常交易秩序,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交易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十二)負責維護和使用評標專家庫。
(十三)負責按有關規定收取和管理各項交易服務費用。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行政服務中心內設4個職能科。
行政管理科
負責機關文秘、機要、宣傳、信息、調研、檔案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機關人事、財務、後勤、車輛管理、物管工作;負責辦公用品等物資與設備的採購、保管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考勤管理。
審批管理科
指導、管理、協調全區行政服務中心繫統規範化建設及日常業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定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和流程。負責管理、協調、規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集中受理和辦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涉及2個以上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並聯審批工作。負責審批辦證綠色通道服務工作。負責組織行政服務中心繫統工作人員學習、培訓、例會工作。負責對區行政服務中心繫統單位及工作人員考核、考評。
網路監督科
負責網上行政服務中心的規劃和管理,負責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和運行。負責全區行政服務中心繫統網路建設的規劃、管理。負責電子政務、網上審批、電子監察、網上信息公開及中心網站等電子套用管理。負責審批辦證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網上諮詢、網上評議、網上投訴受理與轉辦工作。負責網路維護、網路安全管理和中心監控機房的管理和維護。負責與市行政服務中心、各縣區的聯網對接工作。負責監控系統、顯示系統、辦公電腦等相關設備的管理、運行、維護和升級工作。
投訴督查科
負責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調研、部署和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最佳化投資環境測評與考核工作。負責對新辦企業進行跟蹤服務,確定區領導掛點聯繫企業名單及組織掛牌工作。負責協調投資者訴求,受理最佳化投資環境工作的投訴。負責對全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行政審批政策、制度和規定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紀檢組,為區紀委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區行政服務中心機關事業編制13名(含紀檢編制1名),工勤事業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正股級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