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新修滕韓愈
王閣記》
作者:韓愈
原文
愈少時則聞江南多臨觀之美,而滕王閣獨為第一,有瑰偉絕特之稱;及得三王所為序、賦、記等,壯其文辭,益欲往一觀而讀之,以忘吾憂;系官於朝,願莫之遂。十四年,以言事斥守揭陽,便道取疾以至海上,又不得過南昌而觀所謂滕王閣者。其冬,以天子進大號,加恩區內,移刺袁州。袁於南昌為屬邑,私喜幸自語,以為當得躬詣大府,受約束於下執事,及其無事且還,儻得一至其處,竊寄目償所願焉。至州之七月,詔以中書舍人太原王公為御史中丞,觀察江南西道;洪、江、饒、虔、吉、信、撫、袁悉屬治所。八州之人,前所不便及所願欲而不得者,公至之日,皆罷行之。大者驛聞,小者立變,春生秋殺,陽開陰閉。令修於庭戶數日之間,而人自得於湖山千里之外。吾雖欲出意見,論利害,聽命於幕下,而吾州乃無一事可假而行者,又安得舍己所事以勤館人?則滕王閣又無因而至焉矣!其歲九月,人吏浹和,公與監軍使燕於此閣,文武賓士皆與在席。酒半,合辭言曰:“此屋不修,且壞。前公為從事此邦,適理新之,公所為文,實書在壁;今三十年而公來為邦伯,適及期月,公又來燕於此,公烏得無情哉?”公應曰:“諾。”於是棟楹梁桷板檻之腐黑撓折者,蓋瓦級磚之破缺者,赤白之漫漶不鮮者,治之則已;無侈前人,無廢后觀。
工既訖功,公以眾飲,而以書命愈曰:“子其為我記之!”愈既以未得造觀為嘆,竊喜載名其上,詞列三王之次,有榮耀焉;乃不辭而承公命。其江山之好,登望之樂,雖老矣,如獲從公游,尚能為公賦之。
元和十五年十月某日,袁州刺史韓愈記。
重點字詞
移刺袁州刺:擔任刺史
竊寄目償所願焉償:滿足
愈既以未得造觀為嘆造:到達
詞列三王之次次:次序.行列
公與監軍使燕於此閣燕:通“宴”,設宴
譯文
韓愈年輕的時候聽說江南江南多有(宜於)登臨游賞的所在,只有滕王閣是第一。有瑰麗,雄偉、奇絕、獨張裕釗楷書《新修滕王閣記》特的稱號。
等到得以三王為它寫了序、賦、記,覺得他們文章很壯美,更加想去那裡看一看然後閱讀前人文章,以便忘記我的憂愁。受在朝廷做官的束縛,參觀滕王閣的願望沒有機會實現它。14年,因為談論事情(佛骨)被貶留守揭陽,因為想近便,走了捷徑,以至取道海上,又不能夠過往南昌來看看所說的滕王閣。這年冬天,因為皇帝改變年號,在國內施加恩德,轉任袁州。袁州是南昌的附屬地方,我私下裡高興僥倖的對自己說,認為應當能夠親自到南昌府,接受您的手下官吏的管制,等到沒有事情將要返還的時候,或許可以有一機會到滕王閣的所在,我私下裡放眼觀賞償還平生所願。到了袁州七月的時候,有詔命讓中書舍人太原王公做御史中丞,考察江南西道;洪、江、饒等地都是所屬管治的地方。八個地方的百姓,以前不便施行的以及要求不能滿足的,王公到了之後,以前不便施行的停止,想要做而不能得到滿足的施行。大的事情通過使者報告皇上,小的事情立刻就改變了,應當赦免的赦免,應當處死的處死,正大光明的得以倡導,違法背義的得以禁止,政令在府內幾天內改善,百姓在湖山千里之外自得其樂。我雖然想提出些意見,談論利益和弊端,聽命於王公手下的官吏,但是我們州竟然沒有一件可以借來巡遊的事,我又怎么能放下自己該做的事情來使我的同僚辛苦呢?於是還是沒有機會來滕王閣啊。
這年九月,百姓和官員融洽,王公和監軍讓人設宴在這個地方,文官武將賓客士人都在酒席上。宴會進行中途,匯合各種言辭說,這閣子若不修整,將毀壞。以前您作為這裡的官員,有恰當理由來使它新,您的文章,確實寫在牆壁上。現在三十年後,您來到南昌做地方長官,今天剛好一年,您又來這設宴。您怎么能沒有情感呢?王公說是。於是腐爛變黑彎曲折斷的楹柱屋樑椽子木板欄桿,破敗殘缺的屋蓋瓦片台階磚石,色彩中浸壞模糊不鮮艷的,修治而已。沒有比前人奢侈,不妨礙後人觀賞。
工程已經完成,您和大家喝酒,同時寫信命令我,希望我能為您記載這件事。我既然把沒有前往觀賞作嘆息,私下裡高興名字能列在它的上面,文章列在三王的下邊,有榮耀啊。於是不推辭接受了您的命令。那山河的優美,登臨眺望的快樂,即使年齡很大了,如果能獲得機會和您一起遊玩,還能為您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