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投資比例
正文
不存在適用於任何國家和任何時期的合理的教育投資比例。教育投資在國民收入中的合理比例,以一國在維持目標的經濟成長率(即計畫要求達到的經濟成長率)條件下所能承擔的程度為上限,以維持目標增長率條件下所要求的最低限度人才供給量為下限,在上下限之間確定教育投資的合理比例。對不同類型的國家在不同歷史時期教育投資比例進行比較,對確定合理的教育投資比例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在進行比較時,應以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為準。對同一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國家和不同歷史階段應進行分組比較。對同一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不同國家進行比較時,應考慮不同的社會制度、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對教育投資比例的影響。對處於相同人均國民收入水平的不同歷史階段的國家進行比較時,應考慮不同時期的技術水平對教育投資比例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