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釋義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

所謂“泄露”國家秘密,就是行為人把自己掌管的或者知道的國家秘密泄露給不應當知道的人。

犯罪構成

客體要件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泄露國家經濟秘密屬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本罪侵犯的存體是國家的保密制度,國家秘密,是關係到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於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曉的事項。保守國家秘密是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禮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每個公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它是一項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衛和促進禮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任何泄露國家機密的行為,都會給國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造成嚴重危害。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國家秘密。國家秘密,根據《保守國家秘密法》第8條,主要包括:(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3)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另外,政黨的秘密事項符合國家秘密性質的,也屬於國家秘密。

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作為本罪的對象的秘密,則只要是國家的秘密級的秘密即可。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必須具有違反國家保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泄露行為的方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口頭泄露,也可以是書面泄露;可以是用交實物的方法泄露,也可以是用密寫、影印、拍攝、複製等方法泄露,泄露的不同萬式,不影響泄露同家秘密罪的成立。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一般情況下為特殊主體,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本罪,因為通常情況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掌握、了解國家秘密,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可構成本罪,但性質上不屬於瀆職罪,為方便起見本法在條文中作統一規定予以定罪處罰。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其動機則多種多樣,如為了顯示自己訊息靈通而加以炫耀;為了貪圖私利而加以出售;因貪戀女色或礙於情面而泄露;被威脅利誘而提供等等。

立案條件

泄露國家教育秘密屬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泄露國家教育秘密屬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1)泄露絕密級或機密級國家秘密的;
(2)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3項以上的;
(3)向公眾散布、傳播國家秘密的;
(4)泄露國家秘密已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
(5)利用職權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國家保守秘密法的規定泄露國家秘密的;
(6)以牟取私利為目的泄露國家秘密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犯罪行為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認定

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構成本罪,不僅要有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而且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如果不屬於情節嚴重,即使具有泄露行為亦不可能以本罪論處,情節嚴重與否,則應"從泄露國家秘密的密級程度,泄露的次數、時間、後果、目的、動機以及行為人泄露後的前後表現、態度等全方面地進行分忻,綜合地加以判斷。

行為人非法獲取國家秘密而又故意加以泄露的,不實行數罪併罰,對之應依照其中的一罪從重處罰。由於非法獲取國家秘密屬於行為犯,不以情節嚴重為必要,因此,宜以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從重論處。

區分本罪與他罪

泄露聯考試題屬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泄露聯考試題屬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區分本罪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情報罪的界限

(1)犯罪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是國家秘密制度,後罪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2)犯罪對象不同。後者的服務對象是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帶有很強烈的政治含義。而泄露國家秘密罪的獲密對象是“不該知道的人”,不限於境外機構、組織、人員。

區分本罪與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的界限

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是指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規,故意泄露國家軍事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

故意泄霹軍事秘密罪與本罪的主要區別是:
(1)犯罪主體不同。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的主體限于軍人,而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包括有責任能力的所有自然人。
(2)犯罪客體不同。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國防安全和軍事利益,這是本罪與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要區別所在。
(3)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的行為發生在戰時,法律明文規定了獨立的法定刑,提高了量刑幅度。而泄露國家秘密罪中,戰時僅可作為衡量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因素。

軍人泄露軍事秘密的,應以特別法條規定的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治罪。非軍人泄露軍事秘密,構成犯罪的,仍是本罪,而不是後罪。

案例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因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而判刑

2009年7月,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原試題開發一處副處長孟磊與四川大學華西口腔醫學院口腔修復學教授王少安,因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均被判有期徒刑3年。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工作人員葉某利用帶針孔攝像頭的手錶,拍攝2009年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的試卷後交給朋友張某。張某等人則開設培訓班,招攬考生販賣試題。北京二中院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判處葉某等7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半不等。

2011年末至2012年初,多個國家級考試的試題和答案被曝深陷“泄題門”。其性質就是泄露國家秘密。在全國性考試的考前公布試題及答案,也涉嫌泄露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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