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稅

收益稅指以收益額作為徵稅對象的稅收。以收益額作為徵稅對象徵收的稅種產生較早,遠在古老的直接稅時代就被大量運用。隨著所得說的產生,收益稅的範圍更大,內涵更豐富。收益稅可以以總收益額作為徵稅對象來徵收,如我國的農業稅等。

所得稅是以純收益額為徵稅對象的稅收體系,其中純收益額是總收入扣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企業所得稅一般採用比例稅率,可以促進公平競爭。個人所得稅一般採用累進稅率,所得多者多征,所得少者少征,無所得者不征,對調節納稅人的收入具有特殊作用。目前,我國所得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3個稅種。以總收益額為課稅對象的主要是農業稅,其中總收益額是指作為計稅依據的納稅人的農業收入總額(不扣除成本、費用)。農業稅以農業收入為計稅依據,採用的是地區差別比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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