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澇費
正文
受益戶根據規定向排澇工程管理單位交納的費用。收取排澇費的目的在於補償排澇支出的費用,保障排澇工程設施的正常運行,發揮應有效益。排澇屬於公益事業,許多國家對它實行優惠政策,通常不收取排澇費或者規定較低的收費標準。排澇支出的費用,由所在地區的政府部門統籌支付或給予補貼。中國對自流排澇工程,一般不收排澇費,有些受益範圍較明確的排澇站,受益戶需按規定向管理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排澇費。
中國排澇費收費標準未作統一規定,一般根據排澇成本,考慮受益戶的承受能力,經研究確定。排澇成本包括以下費用:①折舊費;②日常維修管理費;③燃料動力費;④大修理基金;⑤貸款利息等。由於城鄉經濟承受能力差別較大。中國的排澇費通常分為鄉村農田排澇費和城鎮工礦企業排澇費兩種。前者一般按受益面積(畝)計收,單位面積的排澇費標準通常低於排澇成本。後者一般考慮工廠企業的規模或產值收費,通常高於排澇成本,作為對農業的補貼或扶持。排澇費一般交現金,由排澇管理單位自收或委託代收,有時結合灌溉水費等一併收,個別地區也有收一定農產品的如稻穀、小麥、棉花等,有的規定受益戶出工參加維修工程設施,以工折價沖抵排澇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