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同知

指揮同知是明代的官名,由朱元璋建立,從三品。

官名,全稱“指揮使司指揮同知”。明初,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大率五千六百人為衛,千一百二十人為千戶所,百十有二人為百戶所。衛指揮使司,設官如京衛,品秩並同。指揮使一人,正三品; 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指揮僉事四人,正四品……

清代武職土官之一,秩為武職從三品。清初沿元明以來舊制,於少數民族地區建立文、武職土司制度,由當地部族首領世襲土司官職。指揮同知為武職土司指揮使司之第二等土官。清代於甘肅、雲南兩省置指揮使司指揮同知七人,管轄所屬土民、土兵諸事, 並受地方督撫統轄。參見“土官” 及 “指揮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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