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指揮同知

明朝都指揮使司的高級官職,從二品,位次於都指揮使。

明朝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為地方最高軍事機構,管理地方衛所,隸屬於五軍都督府,聽命於兵部,設都指揮使(正二品)一人,都指揮同知(從二品)二人,都指揮僉事四人(正三品)。其中以一人統領司事,稱“掌印”,一人管練兵,一人管屯田,稱“僉書”,其餘人分管巡捕、軍器、漕運、京操、備御諸雜務。另有隻寄祿不管事者,稱“帶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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