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片

拉米夫定片

拉米夫定片,本品為橙黃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適用於B型肝炎病毒複製的慢性B型肝炎。常見的不良反應有上呼吸道感染樣症狀、頭痛、噁心、身體不適、腹痛和腹瀉,症狀一般較輕並可自行緩解。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基本信息

藥品簡介

拉米夫定片拉米夫定片

英文名LAMIVUDINETABLETS

拼音名LAMIFUDINGPIAN

藥品類別肝膽病用藥

性狀本品為橙黃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

貯藏遮光,密封,在陰涼乾燥處保存。

包裝0.1g

主要成分

通用名拉米夫定

化學名拉米夫定

英文名LAMIVUDINE

CASNo.134678-17-4

藥理毒理

拉米夫定是核苷類抗病毒藥。對體外及實驗性感染動物體內的B型肝炎病毒(HBV)有較強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細胞和正常細胞內代謝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鹽,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劑,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鹽滲入到病毒DNA鏈中、阻斷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鹽不干擾正常細胞脫氧核苷的代謝,它對哺乳動物DNA聚合酶α和β的抑制作用微弱,對哺乳動物細胞DNA含量幾乎無影響。拉米夫定對線粒體的結構、DNA含量及功能無明顯的毒性。對大多數B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檢測結果表明,拉米夫定能迅速抑制HBV複製,其抑制作用持續於整個治療過程,同時使血清氨基轉移酶降至正常。長期套用可顯著改善肝臟壞死炎症性改變,並減輕或阻止肝臟纖維化的進展。

藥代動力學

拉米夫定口服後吸收良好,成人口服拉米夫定0.1g約1小時左右達血藥峰濃度(Cmax)1.1~1.5ug/ml,生物利用度為80%~85%。拉米夫定與食物同時服用可使達峰時間(Tmax)延遲0.25~2.5小時、血藥峰濃度(Cmax)下降10~40%,但生物利用度不變。靜脈給藥研究結果表明拉米夫定平均分布容積(Vd)為1.3L/kg,平均系統清除率為0.3L/h/kg,拉米夫定主要(>70%)經有機陽離子轉運系統經腎清除,血消除半衰期(t1/2)為5~7小時。在治療範圍內,拉米夫定的藥物代謝動力學呈線性關係,血漿蛋白結合率低。體外研究顯示與血清白蛋白結合率<16%~36%。拉米夫定可通過血-腦脊液屏障進入腦脊液。拉米夫定主要以藥物原型經腎臟排泄,腎臟排泄約占總清除量的70%左右,僅5%~10%被代謝成反式硫氧化物的衍生物。

適應症

適用於B型肝炎病毒複製的慢性B型肝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不良反應

常見的不良反應有上呼吸道感染樣症狀、頭痛、噁心、身體不適、腹痛和腹瀉,症狀一般較輕並可自行緩解。

禁忌症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治療期間應對患者的臨床情況及病毒學指標進行定期檢查。

2.少數患者停止使用本品後,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本品,要對患者進行嚴密觀察,若肝炎惡化,應考慮重新使用本品治療。

3.患者腎功能不全會影響拉米夫定的排泄,對於肌酐清除率<30ml/分鐘的患者,不建議使用本品。肝臟損害不影響拉米夫定的藥物代謝過程。

4.本品治療期間不能防止病人將B型肝炎病毒通過性接觸或血源性傳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5.目前尚無資料顯示孕婦服用本品後可抑制B型肝炎病毒的母嬰傳播。故仍應對新生兒進行常規的B型肝炎免疫接種。

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3個月內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妊娠3個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權衡利弊。哺乳婦女服用本品時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目前尚無16歲以下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資料。

老年患者用藥對於因年齡增大而腎臟排泄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拉米夫定代謝無顯著變化,只有在肌酐清除率<30ml/分鐘時,才有影響。

藥物相互作用

1.拉米夫定與具有相同排泄機制的藥物(如甲氧苄啶磺胺甲唑)同時使用時,拉米夫定血濃度可增加40%,無臨床意義,但有腎臟功能損害的患者應注意。

2.與齊多夫定合用可增加後者的血藥峰濃度(Cmax),但不影響兩者的消除和藥時曲線下面積。

藥物過量

目前尚未見藥物過量的特殊體徵和症狀。若發生藥物過量,應對患者進行監護,給予常規支持療法,拉米夫定可經血液透析排除。

用藥須知

應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種可以根治B型肝炎的藥物。病人必須在有B肝治療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用藥,不能自行停藥,並需在治療中進行定期監測。至少應每3個月測一次ALT水平,每6個月測一次HBVDNA和HBeAg。

HBsAg陽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陽性,也不宜開始拉米夫定治療,應定期隨訪觀察,根據病情變化而再考慮。

隨拉米夫定治療時間的延長,在部分病人中可檢測到B型肝炎病毒的YMDD變異株,這種變異株對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如果病人的臨床情況穩定,HBV DNA和ALT水平仍低於治療前,可繼續治療並密切觀察。有少數病人在出現YMDD變異後,由於拉米夫定的作用降低,可表現為肝炎復發,可出現HBV DNA和ALT水平回升到治療前水平或以上。一些有YMDD變異的病人,特別是在已伴有肝功能失代償或肝硬化的病人,有罕見報告病情進展導致嚴重後果甚至極個別病例死亡,由於在這種情況下停用拉米夫定也可能導致病情進展,因此對於在使用拉米夫定治療過程中出現肝功能失代償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隨意停用拉米夫定。所以,如果疑及出現了YMDD變異,應加強臨床和實驗室監測可能有助於做出治療決策。

到目前為止,尚無拉米夫定治療B型肝炎合併丁型肝炎或C型肝炎的長期療效資料。拉米夫定治療HBeAg陰性的病人,或同時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包括腫瘤化療的病人的資料有限。

如果HBeAg陽性的病人在血清轉換前停用賀甘定,或者因治療效果不佳而停用藥者,一些病人有可能出現肝炎加重,主要表現為HBVDNA重新出現及血清ALT升高。

如果停止拉米夫定治療,應對病人的臨床情況和血清肝功能指標(ALT和膽紅素水平)進行定期監測至少4個月,之後根據臨床需要進行隨訪。對於在停止治療後出現肝炎復發的病人重新開始拉米夫定治療的資料尚不充分。對於有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償性肝硬化的病人,病毒複製的風險更大,預後較差。該組病人中的安全性和療效尚未得到確立。目前尚無足夠的臨床研究資料用以批准拉米夫定用於接受器官移植或晚期肝病如失代償性肝硬化病人的治療。據國外有關臨床研究資料,合理套用拉米夫定可提高肝功能失代償患者的近期生存率,在這些病人中,不宜停用拉米夫定。但作為抗病毒藥物,拉米夫定不能逆轉肝臟結構終末期的改變及其併發症,因此對這些病人還應考慮其它(包括肝移植的)更有效的治療。對於有HIV並發感染的患者,如果正在接受或打算接受拉米夫定或拉米夫定-齊多夫定合併治療,應維持拉米夫定 用於HIV感染的推薦劑量(通常每次150mg,每日2次給藥,同時與其它抗逆 轉錄病毒類藥物合用)。對於並發HIVHIV感染,但不需要抗逆轉錄病毒治療的患者,如單用拉米夫定治療慢性B肝,有出現HIV突變的可能。

目前尚無賀甘定用於孕婦的資料,故仍應對新生兒進行常規的B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對駕駛和機械操作能力的影響:目前還沒有關於拉米夫定對駕駛或操作機械能力影響的研究。另外,對藥物的藥理學研究結果也不能準確預測拉米夫定對這些活動有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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