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燒傷後畸形

手部燒傷後畸形是指手部燒傷後出現的一系列畸形,包括手背疤痕增生攣縮畸形,手掌疤痕屈曲攣縮畸形、爪形手畸形、歪扭畸形,拳狀手畸形。

概述

臨床表現呈現多樣性,嚴重者可喪失手部功能。 該病很常見,占各部燒傷後畸形的首位,有統計達74%左右。這與失事時人們本能地用雙手掩護面部有關,故手背燒傷更為常見。手的背側皮膚較薄弱,故燒傷多較深,常和面部同時發生,或為全身多部位或大面積燒傷的一部分。治療上應高度重視早期治療,以力爭保存手功能。晚期治療視具體情況行組織移植術,爭取最大限度地恢復手的勞動功能

臨床表現

1.輕度:增生性疤痕,功能影響輕; 2.爪形手畸形:外形變形,功能明顯障礙; 3.嚴重扭曲或殘缺畸形:歪扭狀,拳狀殘缺狀。手功能喪失。

診斷依據

1.手部燒傷病史; 2.手外形畸形輕重不等:手背增生性疤痕、爪形手、歪扭手、拳狀手等; 3.功能障礙程度不等; 4.X光攝片證實骨、關節變形情況。

治療原則

1.儘早行手術治療; 2.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分類,區別對待; 3.堅持分期整形外科手術治療; 4.術後儘早進行功能鍛鍊; 5.康復治療:牽拉、理療、體療等。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經濟條件許可或術後有嚴重感染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C”。

輔助檢查

1.一般情況下,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燒傷重,畸形歷害時,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

療效評價

1.治癒:輕度者外形功能完全恢復;爪形手及嚴重畸形手的對指及握拳功能大部恢復; 2.好轉:疤痕切除,攣縮松解,創面修復,手的功能部分恢復。 3.未愈:外形及手功能未恢復。

專家提示

手是一個運動器官,同時也是一個感覺器官,兩者同等重要。手的姿勢最常見的為休息位、功能位、捏物位和緊握位。其皮膚、肌腱、神經、血管、骨、關節的構造是高度精巧有序的。手的燒傷後遺畸形則是手部結構的破壞及功能的障礙,因此,早期燒傷時優先處置手部創面是保存手部外形和功能的關鍵時機。而手部燒傷後遺畸形時也要打破陳規,不必等到疤痕退行性變軟萎縮後再行手術治療,以免繼發畸形嚴重後整復效果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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