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狀體徵
由於手部解剖結構和生理功能的特殊,因此燒傷後的臨床表現有其特點。
1.手背燒傷的特點:由於對勞動的適應,手背皮膚薄、柔軟、鬆弛、皮下脂肪少,與深層組織不緊密,因此手背皮膚薄而柔軟、易鬆動而富有彈性,握拳時的面積較伸直時約增大25%。在指間關節處,有許多橫紋和環狀隆起,便於手指關節活動,以及皮下組織少,只有一薄層疏鬆結締組織,將皮膚和下面的伸肌腱、關節囊和關節韌帶隔開。所以手背深度燒傷較多及易於損傷深層組織,特別是掌指關節和近端指間關節處的伸肌腱與關節囊易於破壞。而且癒合後往往因瘢痕增生,使手發生嚴重攣縮畸形與明顯功能障礙。手背燒傷後畸形的典型表現為:指間關節過度屈曲,掌指關節過度背伸,手掌向前突出、拇指內收、掌橫弓消失。
2.手掌燒傷的特點:手掌皮膚堅韌並有很厚的角化層,皮下脂肪較多,且被許多細小的結締組織隔開,分為脂肪小葉。脂肪小葉和結締組織將掌腱膜和屈肌腱緊密地聯結在一起,使手掌在抓物時,不致滑動。由於這些特點,加以燒傷時手多呈握拳狀,故手掌燒傷一般不太深,有時呈蠟白色似三度燒傷的創面,也可自行癒合。但接觸燒傷時則可較深,使手掌皮膚缺損。然而由於手掌皮下脂肪多,且有掌腱膜的覆蓋,故除熱擠壓傷和電燒傷外,一般也少有損傷屈肌腱者。手掌皮下血管豐富,手術時出血多,而致解剖層次不清。手掌燒傷的畸形,主要系因瘢痕攣縮引起,表現為手指屈曲不能伸直,或手指和手掌粘連不能自由活動。
手燒傷後毛細血管通透性增加,手部組織間隙大量水腫液聚積,因制動而喪失動力,淋巴液回流受阻,肌腱、韌帶及關節囊等均浸漬在含有豐富蛋白的水腫液中,外有焦痂的壓迫造成淤血。在蛋白飽和的水腫液內,新的膠原纖維析出構成堅固的粘連,使手部喪失彈性形成僵硬的手,是造成手部燒傷功能障礙的主要原因。早期封閉創面、早期活動是預防功能障礙的主要方法。
用藥治療
1.手燒傷的處理原則 手部燒傷處理,除了基本處理原則與“燒傷創面處理”相同外,更應爭取儘早使創面癒合,減輕組織水腫。應儘量減少後遺症的發生,減輕畸形程度,早期活動,最大限度地恢復手的功能。
(1)減輕水腫:燒傷後毛細血管通透性改變,滲出增多,局部水腫。這些滲出液常順肌索延伸,沉積在肌肉、關節囊和關節周圍,日久機化,導致重要的彈力組織。精細的腱鞘、筋膜、手內肌肉以及堅硬的關節囊皆被纖維組織所限制,因而發生關節強直、功能障礙,嚴重者形成“凍結手”。故減輕水腫程度和縮短水腫時間甚為重要。主要措施是早期活動和抬高患肢,手要高過肘,肘要高過肩。前臂、腕部、手指若有環形縮窄性深度燒傷影響手部循環時,應行焦痂切開以減壓。創面經早期清創處理後,可行包紮療法以減輕水腫,但不宜包紮過緊,防止血運受阻,包紮後2~3天應檢查創面,以便進一步處理。
(2)儘快消滅創面:是處理手部燒傷的最基本原則,也是最大限度地保存手功能的根本措施。這是由於創面若長期裸露,特別是深度燒傷的壞死組織未清除時,則必然引起感染而使創面加深。若任肉芽組織生長,不予植皮,依靠殘存少數上皮細胞勉強癒合,則將發生瘢痕增生、攣縮與畸形。此外創面的長期存在,因疼痛等原因,限制了手的早期活動,致使肌肉萎縮、關節強硬等。故手部創面應予優先處理。如果全身情況允許,宜儘早切除或削除手部深度燒傷的焦痂或痂皮,進行植皮覆蓋創面。早期未能切痂者,應積極清除壞死組織及早植皮,或將陳舊的肉芽組織切除後植皮。一般3周內能消滅創面者,功能恢復較好,超過3周者,多有明顯的關節功能障礙。
(3)預防感染:創面感染後,深二度創面可轉變為三度,嚴重者可毀損肌腱或並發關節炎等。控制感染的關鍵在於儘快清除壞死組織,及時植皮,消滅創面。對深度燒傷最好採用暴露療法,使焦痂迅速乾燥,或局部用藥,以減低細菌濃度,防止侵襲性感染。壞死組織多、感染嚴重時,可進行浸泡或抗菌液濕敷。如焦痂或痂皮已自溶或痂下積膿,應及時將焦痂或痂皮清除,充分引流。
(4)早期活動:除燒傷後水腫組織如同夾板限制關節活動外,創面焦痂形成或行包紮治療也妨礙活動,加以傷員怕痛或顧慮影響傷口而不敢活動等,所以手部燒傷後早期活動常受限制。如果不加以注意,使手長時間固定,則將進一步導致深層組織的病理變化,使手的所有結構,肌肉萎縮,肌腱黏著,關節強直硬化而產生永久性畸形,功能喪失。故應向傷員講清活動的重要性和可能性,鼓勵早期活動。為了便於早期活動,宜採用暴露或半暴露療法,並可每日浸泡在水中活動,及鼓勵傷員自理生活,如用湯匙吃飯,手拿書報閱讀等。如此不但能達到物理治療的目的,而且更能激勵傷員與傷殘作鬥爭的信心和勇氣,充分調動其積極性。
(5)保持手的功能位:傷員因為怕痛,常將腕關節屈曲、掌指關節過伸、第一指間關節屈曲和拇指內收。手背深度燒傷引起畸形主要是掌指關節過伸及指間關節屈曲,掌弓喪失,拇指內收,腕掌內收。腕關節於單純手背燒傷時宜掌屈,手掌燒傷時宜背屈,全手燒傷時則保持於中間位。手背燒傷時,掌指關節屈曲80°~90°,使側副韌帶維持於最長的位置。指間關節伸直或屈曲5°~10°,以避免伸指肌腱中央分腱的緊張和損傷。拇指宜保持外展對指位。為了較好地維持此種功能位,白天不活動時,可用簡單的布墊懸吊(圖3),夜間可用夾板固定。
2.淺二度手背燒傷的處理 淺度手背燒傷若能避免感染,多能自愈。愈後無瘢痕或功能障礙。暴露或包紮療法均可。暴露時可塗用碘附或其他抗菌藥物。包紮時局部應較好地清洗,並用足夠的敷料,適當加壓,以保持功能位。手部抬高以減輕水腫。若有感染,應及時地清潔局部、剪去積膿的痂皮,並予以浸泡,清潔後可外用有效的抗菌藥物,經過多次換藥後,可自行癒合。但癒合後應繼續加強功能鍛鍊,局部加壓包紮,晚間將手固定於功能或抗攣縮位,才可獲得最大的治療效果。
3.深度手背燒傷的處理原則
(1)深二度及沒有肌腱、骨質等深層組織毀損的三度手背燒傷應特別予以關注。因為此類燒傷僅傷及皮膚,手的基本功能結構未被破壞,如處理得當,手的功能可較好地予以保存。反之,若任其自然修復,常遺留嚴重的功能障礙。三度創面難以自行癒合,而深二度創面雖然依靠殘存上皮細胞的生長擴散,以及瘢痕組織的收縮,3~5周可能自行癒合,但在長期癒合的過程中,很易並發感染。感染後,不但創面加深,而且纖維組織增生,愈後瘢痕攣縮嚴重,影響手的功能。故對手背部深二度燒傷以及未損毀肌腱、骨質的三度燒傷,在全身情況允許時,應儘早予以切痂或削痂植皮。
(2)肌腱、骨質廣泛毀損的三度燒傷早期切痂多不易將壞死組織清除乾淨,且清除後的創面軟組織過少,植皮存活率甚低,不但不能早期消滅創面,反而使肌腱、關節囊等暴露,加重其壞死程度。應採用蠶食脫痂分次清除壞死組織的方法,使肉芽組織形成後再植皮覆蓋創面。焦痂未自溶前,儘可能保持局部乾燥並逐日浸泡,促使早日脫痂。
若焦痂已開始自溶,創面已有肉芽組織時,可在淺麻醉下剝除焦痂,清除壞死組織。焦痂脫落後,若深層組織毀損不重,創面乾淨,肉芽組織新鮮者,可移植大張自體皮或自、異體皮相間移植。創面壞死組織清除不夠乾淨,但已有新鮮肉芽組織時,可行小片自體皮或自、異體皮相間移植。在關節處最好用長條形自體皮橫行覆蓋,創面壞死物質甚多時,則宜濕敷或覆蓋異體皮或其他人工敷料,等肉芽組織新鮮後再予植皮。
(3)深二度及深層組織未毀損的三度手背燒傷早期未切痂者,應於焦痂開始自溶期間,在淺麻醉下去除焦痂(或痂皮)及其下的壞死組織,然後於健康肉芽上移植大塊自體皮,或密植小片皮。掌指關節處應橫形置放長條皮片,有助以後的功能恢復。若全身情況不允許於麻醉下剝痂時,亦應積極地予以蠶食脫痂,儘快植皮,覆蓋創面。
3.手背燒傷的早期切痂植皮手術
(1)雖然是身體的重要局部,但局部要服從整體,處理手部燒傷不能妨礙全身治療,更不能加重病情。切痂手術應於病情允許時進行。小面積燒傷傷後當天即可手術。較大面積者,一般以傷後2~5天為宜,此時傷員已渡過休克,創面尚無嚴重感染,皮下水腫界限較清楚,便於手術操作。因某種原因早期未能手術者,傷後兩周內仍可切(削)痂,但易感染,皮片存活有一定的影響。若2周內未行切(削)痂,焦痂開始自溶時逐漸去除痂皮。麻醉下削去殘留的壞死組織及表層肉芽後再予以大片皮移植。
(2)早期切(削)痂植皮分為切(削)痂後立即植皮與延遲植皮兩種方法。切(削)痂後立即植皮的優點是只需一次手術,減少麻醉刺激和手術痛苦。切(削)痂後延遲植皮,系指切(削)痂後不立即移植自體皮片,僅用抗生素紗布或異體皮片予以加壓包紮,術後2~3天再移植自體皮片。其優點是:可以複查切除平面,補充清除遺留的壞死組織,提高皮片存活率,手術後立即加壓包紮止血,可縮短手術時間,減少手術中出血和結紮線頭。但是需要兩次手術與麻醉,有時可並發感染而致不能移植大片自體皮。兩種方法可根據情況選擇。一般多採用立即植皮。若切除平面不夠清楚或滲血多止血困難時,可予延期植皮。
(3)手術步驟與方法:採用臂叢阻滯麻醉或靜脈複合麻醉。先以亞甲藍(美藍)或甲紫(龍膽紫)畫出切除範圍,用1%苯扎溴銨(新潔爾滅)液或其他消毒液清洗,碘酒酒精消毒,鋪無菌手術巾,然後抬高患肢,用驅血帶驅血,並於肢體近端扎止血帶。按亞甲藍標記的畫線範圍,切除壞死組織。皮下淺層靜脈未栓塞者,應予儘量保留,以利於靜脈回流及功能恢復。燒傷深及皮下組織,則應連同皮下組織一併切除,但應
飲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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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護理
滲液及壞死物,注意換藥。
檢查方法
實驗室檢查:
其他輔助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