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盧森堡建交

1815年升為大公國,由荷蘭王兼大公。 19世紀中葉成為中立國。 1972年11月16日同中國建交。

1972年11月16日 我國與盧森堡建交
盧森堡,全稱盧森堡大公國。由首都名而來,為盧澤爾堡(意為“小要塞城堡”)之訛傳。位於歐洲西北部的內陸國。面積2586.3平方公里。人口40.66萬(1995),約70.6%為盧森堡人,其餘為德、美、比、西、法等外籍僑民。官方語言是法語,通用德語,盧森堡語為民間口語。97%的居民信奉天主教。首都盧森堡。屬經濟已開發國家,但資源貧乏,僅有少量鐵礦,森林面積近9萬公頃。鋼鐵工業、金融和廣播電視業為盧經濟的三大支柱。工業除鋼鐵為主外,還有化工、機械製造、橡膠、食品工業。農業以畜牧業為主,糧食不能自給。80%的產品供出口,主要出口鋼鐵。原料和消費品的80%靠進口。公元963~1354年,先後為神聖羅馬帝國阿登伯爵、盧森堡伯爵、盧森堡公爵的自治領地。15~18世紀曆受西班牙、法國、奧地利統治。1815年升為大公國,由荷蘭王兼大公。1839年歐洲各國簽訂倫敦協定,承認盧為獨立國家。19世紀中葉成為中立國。1868年實行君主立憲制。1890年徹底擺脫荷蘭王統治。兩次大戰中均被德國占領。1949年加入北約。以紀念大公讓誕辰的6月23日(1921)為國慶日。1972年11月16日同中國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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