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簡介
我國現行稅制
1994年稅制改革以後,我國實行新稅制。其主要內容是:實行了以比較規範的增值稅為主體,消費稅、營業稅並行,內外統一的流轉稅制;開徵統一的企業所得稅制,將過去對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分別徵收的多種所得稅合併為統一的企業所得稅;開徵統一的個人所得稅制,將過去對外國人徵收的個人所得稅、對中國人徵收的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個體工商業戶所得稅合併為統一的個人所得稅;開徵土地增值稅;取消了鹽稅、獎金稅、集市交易稅等7個稅種,並將屠宰稅、筵席稅的管理權下放到省級地方政府,新設了遺產稅和證券交易稅(但是一直沒有立法開徵)。
我國目前開徵的稅種有23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進出口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外企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屠宰稅、筵席稅、農業稅、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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