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產品

應稅產品

應稅產品指稅法上規定應當徵收產品稅,或增值稅的產品。未列入稅法規定收產品稅或增值稅範圍的產品為非應稅產品。我國產品稅條例1984年公布時對應稅產品共列舉了270個稅目,其中工業品部分260個稅目,分24大類; 農、林、牧、水產品部分10個稅目。

定義

指列入稅收法律、法規中的稅目稅率表中的產品,換言之,就是依法應交各種稅款的產品。它是正確計算應納稅額的前提,也是稅務機關依法收稅的依據。

舉例

以消費稅為例,我國消費稅條例中規定的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護膚護髮品、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機車和小汽車等11類貨物為應稅產品,或者說應稅消費品。

特點

稅收是國家進行經濟調控的一個槓桿,不同時期或規定不同的應稅產品,同一應稅產品在不同時間或執行不同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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