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常山酒、恆山酒【處方】
恆山3分,烏梅肉7枚(微炒),豉心半兩,桃枝1握,鱉甲3分(塗醋炙令黃,去裙襴),虎頭骨3分(塗酥炙令黃),柳枝1握,乾棗3枚,生薑半兩,桃仁2-7枚(湯浸,去皮尖雙仁,麩炒微黃)。【製法】
上銼細。【功能主治】
勞瘧,四肢羸瘦,不思飲食。【用法用量】
常山酒(《聖濟總錄》卷三十五)、恆山酒(《普濟方》卷一九七)。【摘錄】
《聖惠》卷五十二中藥方劑之H開頭類
方劑學,名處方,俗稱湯頭。是中醫在辨證論治中產生的一個處方,根據藥物的性能和相互關係,配伍而成,在同一張方劑中,藥物相同,配伍不同,所產生的方劑不同,故方劑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