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道發熱病人就診規定

二、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診點的醫師對上述來診的急性呼吸道發熱病人,特別是對白細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現的病人,必須詢問以下流行病學史和職業暴露史,1、發病前14天內是否與同類病人有過密切接觸;2、發病前7天內是否接觸過病、死禽類;3、發病前14天內是否接觸過果子狸等動物;4、發病前是否從事過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簡稱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簡稱人禽流感)相關的實驗室工作。要綜合病人的病史、症狀、體徵和輔助檢查結果等,儘快做出臨床診斷,並應當注意與非典和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進行鑑別診斷。排除非典、人禽流感的,可轉至相應的門診就診。
三、經詢問流行病學史、職業史,並綜合病人病史、臨床表現,不能排除非典、人禽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的,應啟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相關程式,並按照規定立即將病人轉至定點醫院進行診治。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規定立即組織專家組對疑似非典或疑似人禽流感的患者進行會診,進一步明確診斷。對確診的患者,定點醫院要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診療方案》、《人禽流感診療方案(試行)》等呼吸道傳染病的診療方案進行治療。對疑似或確診患者的陪同人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按規定進行醫學觀察。
四、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診點的醫師要採取標準防護措施,並按照規定對接診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場所進行消毒。各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人禽流感疫情報告管理方案》和《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行)》的規定做好疫情的報告工作,並根據《醫院感染管理規範(試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醫院感染控制指導原則(試行)》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做好醫院感染控制和醫療廢物的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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