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個體在涉世之初,對各方面的認知都是朦朧的。與此同時,他們對周圍的環境和事物有了自己的想法,開始嘗試自己做主做一些事情,並開始有“違背”大人要求的叛逆行為,這是孩子處在青春期的正常行為,也正是孩子的“心理斷乳期”。
在青春期,青少年的情感忽上忽下,就如同一個人在蹦床上跳上跳下。德國兒童心理學家羅德·謝爾形容說,父母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像蹦床的床面,因為為了能夠尋找自我,青年人必須首先把那些比他們更有權力的、有關係的人震動一次。在他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這些人還曾經保護過他們。
現有研究將青少年心理斷乳發展的分為四個主要階段:社會性發展關注——反抗——生活關注——逆向關注。
第一階段,個體開始意識到監護人對自己的鼓勵,並逐步開始自己嘗試完成某些任務,並由此獲得外界指導和幫助。
第二階段,在完成某些事情的時候,個體會產生一定的反抗心理,認為監護人的干預是出於“不信任、不支持或者強迫權威”,而不滿監護人對自身行為的限制。
第三階段,在獨立性發展的階段,監護人仍舊保持著對個體的生活關注,提供重要的物質支持和情感支持,這使得青少年個體難以完全拋開監護人的關心。
第四階段,青少年個體發現監護人其實也需要他們的關注、理解和支持。這種相互的親子依戀使得青少年個體更難與監護人分離,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個體的獨立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