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2012年在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作,曾任處長、副司長、司長等職務。1995年作為中央政府派出的訪問學者赴歐洲荷蘭城市與住房研究所研修城市財政與城市規劃專業。2001年受中組部和建設部委託進藏工作,任西藏自治區建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主管西藏自治區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和西藏自治區建築設計院等工作。對西藏傳統建築組織開展了全面調查並出版《西藏傳統建築導則》一書。
堅持西藏建築文化和中國建築文化的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為拉薩舊城保護,為汶川地震、玉樹地震後的災後重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術依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全國高校、研究機構堅持舉辦近百場西藏傳統建築文化報告會,受到社會各界歡迎和好評。為表彰他在研究和弘揚西藏傳統建築文化方面所做出的突出貢獻,2009年國務院授予他全國民族團結模範光榮稱號。